【知识讲堂】证券、基金、期货等资产管理业务的投资范围有哪些?

【知识讲堂】证券、基金、期货等资产管理业务的投资范围有哪些?

根据《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2012)第九条,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的投资范围为:

(一)现金、银行存款、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央行票据、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商品期货及其他金融衍生品;

(二)未通过证券交易所转让的股权、债权及其他财产权利;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资产。

根据《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2012)第十二条,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投资范围包括:

(一)期货、期权及其他金融衍生品;

(二)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等;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

根据《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2013)第十四条规定: 集合计划募集的资金投资范围为:

(一)可以投资中国境内依法发行的股票、债券、股指期货、商品期货等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的投资品种;

(二)可以投资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利率远期、利率互换等银行间市场交易的投资品种;

(三)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理财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发行的金融产品;

(四)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集合计划可以参与融资融券交易,也可以将其持有的证券作为融券标的证券出借给证券金融公司。证券公司可以依法设立集合计划在境内募集资金,投资于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金融产品。

《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规定: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投资范围由证券公司与客户通过合同约定,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禁止规定,并且应当与客户的风险认知与承受能力,以及证券公司的投资经验、管理能力和风险控制水平相匹配。

根据以上规定可知,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投资范围是由证券公司与客户通过合同约定的,只要与客户的风险认知和承受能力相匹配,当然也可以约定投资黄金T+D贵金属交易品种。而黄金T+D是否包含在基金公司、期货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及证券公司的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投资品种中,尚需具体经办公司向证监会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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