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許縣田潤新城無證預售收取「意向金」

中國企業網訊:近日,開封市通許縣的黃女士來電向本網反映,稱通許縣田潤新城所建樓盤在沒有預售證的情況下,公開認籌排號收取購房者“意向金”,她現在不想買房了售樓處卻遲遲不給退款。


通許縣田潤新城無證預售收取“意向金”


田潤新城宣傳資料

田潤新城宣傳資料顯示:田潤新城項目位於通許縣鹹平大道與富民路交匯處北300米,佔地約90畝,建築面積約13.3萬平方,由田潤置業有限公司投資開發,項目共由21棟電梯洋房、2棟高層住宅、1棟會所及東西邊的沿街商鋪組成。

項目無預售證違規認籌排號 交一萬抵三萬涉嫌非法集資


通許縣田潤新城無證預售收取“意向金”


田潤新城展示中心

根據黃女士的情況反映,本網來到位於通許縣解放路與人民路交匯處的田潤新城展示中心,該中心銷售人員介紹稱:田潤新城一期項目共7棟樓,分兩次開盤,首次開盤最遲即本月(9月)底。目前在認籌排號的是2#、3#、16#、21#樓。其中,16#、21#樓預計今年10月份封頂,明年十月一前交房;2#、3#樓到2020年能交房。

“房子五證齊全嗎?”

“有四個證了,還沒有預售證。不過,現在交錢認籌先排個號,到時候等預售證下來開盤買房都享有優惠。”


通許縣田潤新城無證預售收取“意向金”


田潤新城項目沙盤

當本網問及怎麼個認籌排號法時,該銷售人員稱:“140平以下的,現交1萬排號,買房時可享1萬抵3萬優惠;140平以上的,交2萬可抵5萬。現在交錢排號,開盤時既能優先選購房子,同時又享購房抵扣優惠,兩全其美的事情。”

然而,事情真像該銷售人員所說的這樣嗎?本網通過查詢國家政策法規得知,未取得預售許可證的商品房項目對外銷售,以認購、認籌、預訂、排號、售卡等方式向購房人收取或變相收取定金、預訂款、誠意金等費用的行為,本就屬於違法違規銷售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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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潤新城認籌廣告

有房地產市場專家還提醒到:“儘管開發商均承諾,‘認籌誠意金’可無條件無息退還,但這實際是一種無償佔用消費者資金的“融資方式”。按照法律,任何非金融機構都不能吸收公眾資金,開發商如果大量收取‘認籌誠意金’就涉嫌非法集資。此外,對於這些‘認籌誠意金’,政府及其他機構並無任何監管措施。一旦項目出現問題,開發商捲款而逃,受損失的就是購房者本人。”

銷售宣稱房管局領導是股東 媒體向主管部門反映無回覆

見本網對該項目還在猶豫考慮,該銷售人員對本網又神秘地講到:“其實預售證、房產證你都不用考慮,我們的王總就是房管局的領導,在項目入得都有股。”

當本網表示質疑銷售人員所言真假時,該銷售人員則堅稱:“這你請去問了,我們售樓處的人都知道。只不過王總平常不怎麼來,有事才來。”稍後,本網也從其他銷售人員口中證實了這一消息。

隨後,本網向通許縣房管局反映了田潤新城項目無證認籌排號收取意向金的違法違規銷售行為,通許縣房管局一負責人表示會派人去核實後,至今再無回覆。

部委省廳嚴查房地產違規亂象 公職人員參股房地產已屬違法

有關“房地產開發企業未取得預售許可證的商品住房項目,不得進行預售,不得以認購、預訂、排號、發放VIP卡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取或變相收取定金、預定款等性質的費用,不得參加任何展銷活動”的相關國家政策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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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建廳《關於進一步規範商品房銷售行為的通知》官網截圖

早在2010年4月,國家住建部下發的《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管完善商品住房預售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中已明確規定;今年6月28日,住建部等七部委聯合印發《關於在部分城市先行開展打擊侵害群眾利益違法違規行為治理房地產市場亂象專項行動的通知》裡再次重申;7月9日,河南省住建廳發佈《關於進一步規範商品房銷售行為的通知》將嚴厲打擊房地產開發企業該類違法違規銷售行為。

此外,為保證公職人員執行公務的廉潔性,我國法律對在職公職人員的經商行為絕對禁止。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五十三條規定:“公務員必須遵守紀律,不得有下列行為:(十四)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

通許縣田潤新城項目無證公開認籌排號違規銷售行為顯而易見,相信主管部門會對其依法查處;而通許縣房管局有無王姓領導參股項目開發不得而知,還待紀委等有關部門進一步調查落實。關於此事,本網也將繼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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