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办代课教师和离岗退养民办教师有什么区别?

用户8419139195131


原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是同一性质在不同历史时期的称呼,绝不能相提并论。

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由于群众接受文化教育率极低,国家开始着手开办公办学校。仅凭教量有限的公办教师远远不能解决现实问题,便从回乡的初、高中毕业生中,由学校提名或当地基层组织推荐,经过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和教育行政部门文化考查,组织审批成为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另一类列——民办教师。

教人发《关于进一步改善和加强民办教师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1992】41号)提出了解决民办教师问题“关、招、转、辞、退”五字方针,同时也有了1984年年底为民办教师的“政策界限”,至此,民办教师的人生轨迹发生了重大性改变!

离岗退养的民办教师都是1984年年底以前任教的“计划内”民办教师,他们或因病、残、弱不能继续任教,或因已过60周岁,有“民转公”条件但还没有取得“民转公”的资格,只是按民办教师身份办理了退养手续而离开了教学的岗位,有的地方按教龄进行了一次性经济补偿,也有条件好的地区参照公办教师办理退休的,退养费标准不一,但从离岗退养时就开始领取了。

1984年年底以后任教的,被划在“计划外”民办教师之列。从90年代末期开始清退,2003年正式拉开了清退“民办教师”的大幕。这些被清退的,大部分还是没有得到一次性补偿金,直到教人发《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的指导意见(【2011】8号)出台后,全国绝大部分地方建立了民办教师养老金补助制度,即以工龄形式发放的每月是每年教龄的8元、10元、20元的教龄补助。能领取养老补助的就是原民办教师,之所以这样称谓是为了区别至今在岗任教被“返聘”的改称为代课的那些“民办教师”。

其实离岗退养的民办教师和原民办教师是中国教育发展史上一个特殊的共同体。都是无事业单位的正式编制,是农村“普九”教育的一支重要力量,在条件艰苦的情况下,忠于职守,辛勤工作,任劳任怨,为我国农村教育和农村社会的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正由于任教时间和个人年龄才导致了不同的结局。

眼下,最主要的还是了解这些人的生活状况,未得到辞退补偿金的进行一次补偿,生活确实困难的分教龄段增发生活补助费并全国制定一个统一的养老金补助标准,从根本上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为生活而提神


原民办教师和离岗民办教师,本身是一个战壕里的战友,都是民办教师,来源和性质没有任何不同。区别在于,归宿不一样,而这个不同,完全是由于年龄带来的。

从上世纪八十年代起,国家开始解决民办教师问题,1997年,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印发文件,规范解决民办教师时各地方政府行为。

遗憾的是,很多民办教师已经被辞退了。当时,一些民办教师,因为多种原因,有的就是因为任务,被辞退,而已经达到了退休年龄的民办教师,按照文件规定,办理了离岗退养。比起被辞退的民办教师,他们是很幸运的。

对于这两类民办教师,文件是这样规定的:

辞退的,根据教龄等情况,给予一次性的生活补贴,离岗退养的民办教师,要给予生活保障,有条件的地区参照公办教师退休规定执行。

不一样吧,辞退的一次性补贴,这个补贴当时没有发给,直到约20年后,才开始逐步解决,也就是现在辞退民办教师拿的按教龄发放的补贴。而离岗退养民师,从办理离岗退养之时,就开始领取退养费了。具体数额和各地的解决方案各不相同,有的地方跟公办教师基本相当。

欢迎朋友留言反映一下所在地区退养民师现在的生活费用标准,以便作进一步探讨。


教师妹子一枝花


原民办代课教师与离岗退养的民办教师不点是:前者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没有工资等其他待遇,后者有养老医疗保障,并且还有退休工资。相同点:都是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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