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泰安通報6起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典型問題

聊城市紀委監委通報4起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典型問題

冠縣人民醫院原黨委書記、院長張汝勝等人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問題。2015年1月,時任冠縣人民醫院黨委書記、院長張汝勝接受黑社會性質組織頭目吳學佔推薦,將其6名組織成員錄用為該院保安。2015年3月,張汝勝作為東古城分院病房樓項目基建組組長,時任冠縣人民醫院黨委委員、總務科科長宋濤作為基建組副組長,在明知吳學佔採用尋釁滋事等方式逼迫原中標公司退出工程建設、意欲承攬該工程的情況下,仍與原中標公司簽訂背離施工合同實質內容的虛假協議,由吳學佔實際建設,縱容其搶奪工程。因還涉及其他違紀違法問題,冠縣紀委監委給予張汝勝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並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給予宋濤留黨察看二年、政務撤職處分。

東阿縣新城街道黨工委多名黨員幹部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問題。2018年,公安機關打掉以王某某為首的惡勢力集團。經查,2016年3月,王某某對外自稱村委會副主任,私自任命村委委員,私刻印章,以村委會名義開展非法活動。該非法組織涉嫌多起尋釁滋事行為,嚴重干擾村委會正常工作秩序;私自佔用處置集體資產,造成集體資產嚴重損失;通過賄選手段操縱破壞基層換屆選舉;賄賂當地黨員幹部。東阿縣新城街道黨工委書記徐衛忠等人未正確履行職責,存在縱容、默許該惡勢力集團進行非法活動,未及時發現、處置村委換屆賄選等問題,東阿縣新城街道農業技術站站長、西侯村黨支部書記索敏存在利用職務便利收受王某某賄賂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市紀委給予徐衛忠黨內警告處分;東阿縣紀委監委給予索敏留黨察看一年、政務撤職處分;東阿縣新城街道黨工委副書記付彬等6名黨員幹部也分別受到黨紀處分。

莘縣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審判委員會辦公室主任王士棟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問題。2018年8月,公安機關立案偵查馬某某涉嫌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件。經查,2014年2月至今,王士棟多次接受馬某某請託,利用職務便利為馬某某在多起高利貸糾紛訴訟方面提供幫助,並向其索要車輛供自己使用。莘縣紀委監委給予王士棟留黨察看二年、政務撤職處分。

臨清市人民檢察院案件管理中心主任路振順等人在查處黑惡勢力工作中失職失責問題。2014年至2017年,許某某涉惡團伙成員多次因涉嫌犯罪由臨清市、冠縣有關司法機關介入處理。在案件處置過程中,臨清市人民檢察院案件管理中心主任路振順、臨清市公安局煙店派出所民警藺笑天、冠縣公安局甘官屯派出所民警郝亮均不正確履行職責,未依法處置,致使案件長期擱置,相關人員長期逍遙法外,多次參與並實施犯罪行為。臨清市紀委監委給予路振順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藺笑天政務記大過處分;冠縣紀委給予郝亮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泰安市紀委監委通報2起黨員幹部充當涉惡勢力“保護傘”和不擔當不作為典型問題

寧陽縣葛石鎮原黨委委員、原武裝部長劉德合等3人為“村霸”許超充當“保護傘”問題。2013年10月,時任黑石社區黨總支書記、黑石村黨支部書記劉德合在明知許超因尋釁滋事被勞動教養的情況下,對其在入黨材料中故意隱瞞該事實把關不嚴,致使許超被順利發展為中共預備黨員。2014年10月,葛石鎮水利水產站原站長、時任黑石社區黨總支書記、黑石村黨支部書記張欣明知許超在預備期內存在打架鬥毆等問題,在其預備黨員轉正時,不堅持原則,審核把關不嚴,致使其轉為中共正式黨員。2014年11月,時任鎮包村幹部劉德合、時任黑石社區黨總支書記、黑石村黨支部書記張欣在黑石村村委換屆選舉工作中,默許、縱容許超擾亂會場,通過威逼利誘等不正當手段當選村委委員。2016年1月,時任黑石社區黨總支書記、黑石村黨支部書記徐林,在明知許超不適合擔任黑石村黨支部副書記、黑石自然村負責人的情況下,仍向上級黨委推薦其擔任該職務。許超負責黑石自然村工作期間,違反群眾紀律,向養殖戶索要贊助費;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毆打他人、尋釁滋事,在群眾中造成惡劣影響。2018年1月26日,許超被公安部門以涉嫌尋釁滋事罪立案偵查,3月12日被批准逮捕。2018年6月,劉德合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被免去武裝部長職務;張欣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撤職處分;徐林另外還存在其它違紀行為,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許超受到開除黨籍處分,違法行為由有關國家機關依法處理。

岱嶽區河道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張軍等2人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不擔當不作為問題。2017年4月,涉惡人員時某某夥同王某某等人在未取得采砂許可證的情況下,私自在範鎮柴莊村牟汶河道和岸邊非法抽砂、挖砂,涉案價值共計70餘萬元。5月22日,區河道局接到群眾舉報後,張軍安排稽查大隊去現場調查,對時某某等人非法盜採砂石行為,只作出下達《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補繳稅款4萬元的處罰,即將該案作結案處理。張軍和稽查大隊大隊長張震在明知時某某等人涉嫌犯非法採礦罪,按規定應移送公安機關的前提下,失職失責,未主動將案件線索移送公安機關,直至2018年4月公安機關發出移送函後才移送。2018年8月,張軍、張震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時某某、王某某被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