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協能處罰行爲散漫的U19國青小將周俊辰,爲什麼不能處罰到國足出工不出力的國腳?

我是白斬雞


足協這就是揀軟柿子捏唄,對國腳的時候就不敢去按規定處罰,到了青年球員開始施展自己“淫威”了!

周俊辰,年僅18歲,今年才開始在中超踢上球,有過6次出場記錄,並在首秀中衛登巴巴送上助攻,幫助球隊絕殺泰達,從那時起開始成為冉冉升起的新星。

入選了國青的他,本是實至名歸,但成名太快,自己可能都不知道自己姓什麼了,足協羅列的那些“罪狀”,恐怕八九不離十。

可為什麼18歲的他會這麼做呢?不知道足協想過沒有。

當中國踢球的年輕球員看著他們心中嚮往的國腳在國足比賽中懶懶散散、形如散步的踢法之後,他們會怎麼做呢?

當裡皮說不再招入某些國腳,到了亞洲盃臨近,某些國腳繼續入選國家隊,並繼續散步的時候,中國這些年輕球員會怎麼想呢?

上樑不正下樑歪,上行下效,這都是中國的老理,中國足協,你又做了什麼?

連某些堂而皇之散步的國腳,你都不敢把他請出國家隊,你憑什麼來罰一個18歲的小球員?

簡直就是“不作為”“亂作為”。

這樣一張罰單,周俊辰的足球路後面可就不好走了,一年踢不上球,國字號不錄用,而那些散步的國腳卻可以繼續在俱樂部拿著千萬的年薪,到國家隊繼續消極怠工,中國足協,真就呵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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