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建立「中小學原民辦代課教師養老生活補助制度」,其他省也會照顧民辦教師嗎?

給力大象


青海省給原中小學民辦教師發放養老生活補助,其實又叫做教齡津貼。它是青海省教育廳,財政廳,人社廳聯合下發的2017年文件。

這個並不是青海省獨有的政策,全國各省份幾乎都有相應的政策。而且很多地區提前好多年就已經制定了相應的政策,青海省落實算晚的,而且標準也不高。

不過國家對原民辦代課教師,越來越重視,是一件值得高興的事。

1978年,我們剛剛改革開放時,民辦教師數量高達491萬。

1997年,國家下發關於解決民辦教師問題的通知,要求停止民辦教師制度。安排了一百多萬公辦教師指標,對最後的民辦教師進行轉公處理。當然也有很多民辦教師,達不到條件,沒有轉工被辭退或者轉為退養。

被辭退的民辦教師養老問題並沒有進行明確,因為當時的政策他們還是農民,沒有相應的養老保險制度。

2011年,國家在關於妥善解決中小學代課教師問題的指導意見中,明確將被辭退的民辦教師納入養老和醫療保險制度。這才有了後期,大家建立相應的民辦教師養老補助或教齡補貼的情況。

全國各地的標準多數在10元到20元左右。黑龍江近年有10元,上漲至20元。

離崗退養教師的補助標準略高一些,是參照公辦教師的一定標準來執行的,山東省執行百分之百標準,雲南等地執行2/3,也有地區實行50%。

其實,按照從事民辦教師工作年限的教齡,每年教齡發放公辦教師的比例養老金標準是最合適的了。未來民辦教師的群體只會越來越小,希望在未來能夠早日出現這種政策。


暖心人社


青海省出臺中小學原民辦代課教師養老生活補助政策,筆者是非常支持,認為是非常棒的一個政策。

在我國的教育發展史上,原民辦教師曾經起到了非常重要的推動作用,對我國的教育事業做出了突出貢獻,但後來在很多因素的作用下,很多民辦教師主動或者被迫離開了教師崗位,成為了體制外的一名普通人。


雖然民辦教師已經不屬於國家工作人員,但是他們所做出過的貢獻,國家並沒有忘記。近年來,國家及各省份差不多都紛紛出臺了提升原民辦教師待遇的政策,來保障他們的退休之後的待遇。諸如青海的這一政策,將原民辦教師的養老生活列入支持之中,這一政策能夠讓更多的原民辦教師可以可以安度晚年,為他們的老年生活提供了保障。

筆者希望更多的省份能夠出臺類似的支持政策,讓更多的原民辦教師享受優厚的養老待遇,也能夠體現更多的教育貢獻者的待遇公平。

歡迎關注“東愛雨公考”,專注體制內問題答疑。

東愛雨公考


關於這個問題,目前為止全國還沒有統一的解決措施。

1.民辦代課教師問題的產生。我們都知道,民辦代課教師作為國家在特別困難時期,師資嚴重短缺的情況下,他們毅然加入到教師隊伍中,為國家建設培養了人才,為基礎教育事業做出了貢獻,這是有目共睹的。但是,他們中的大部分通過考試轉為公辦教師,還有一部分因為有關政策規定被辭退回家,離開工作多年的崗位,這一部分是目前全國廣大網友朋友關注的話題。如何解決他們的養老問題,給予合理補助,迫在眉睫。


2.青海省原民辦代課教師問題的解決方案。青海省能率先垂範,在全省建立起“中小學原民辦代課教師養老生活補助制度”,合情合理地解決這一問題,值得稱讚,也為全國其它省份提供了示範,其他各省份應該學習和借鑑。

3.山東省戶口的原民辦代課教師解決方案。2014年,山東省教育廳等部門聯合發文,是這樣解決的,目前達到退休年齡的原民辦代課教師已經領取教齡補助。


4.全國原民辦代課教師問題解決方案之我見。其實,解決這一問題,隨著我國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國家財政收入越來越多,筆者認為完全可以由中央財政統籌加以解決,由國家財政補貼大部分,個人出一小部分,辦理養老和醫療保險,這是比較合適的解決方案。

目前為止,各省份解決進度不一,有的省份已經解決,有的省份還沒有落實;各省份補助標準不一,從20多元到幾元不等,造成這樣的差距,其實對原民辦代課教師來說是不公平,因為他們都是一樣付出了青春和汗水,都是為國家教育事業做出了貢獻,理應平等相待,統籌解決,所以,把他們共同納入中央財政統一解決,這是最為科學最合理的解決措施。

以上觀點歡迎網友參與討論並發表意見!


浩墨香書房


原民辦代課教師最關心他們的養老補貼問題。這些原民辦代課教師在那特定的歷史年代,勇敢的挑起農村教育的重擔,為" 掃盲" 和 "普九" 付出心血,為發展農村教育作出了巨大貢獻。原民辦代課教師現在大多年事已高,有的已離開人世,解決他們老有所養,病有所醫的問題迫在眉睫。



各地根據國辦發[1997]32號文件精神和有關要求,結合本地區的實際情況解決這一歷史問題。從全國來看,這一問題的解決時間不同方法各異。這些情況以前我在有關民辦教師的問題上做過說明,今天就不 再贅述,下面我就青海省出臺的有關解決原民辦代課教師的政策向條友們說明一下。

青教普字[1989]185號規定辦理了離崗退養的原民辦教師生活補助費標準調整為 :連續教滿25年的每人每月調高至1600元。滿20年不滿25年的。每月調高至1000元。不滿20 年的調高至800元。原民辦代課教師的養老補貼每年教齡補貼為20元。順帶說一下甘肅省最近的一項新政策。



甘肅省對在2003年9月25日以前在公辦學校參加工作的代課教師進行統一招錄轉為公辦教師。

河北省的部分地區從2007年起,將原民辦代課教師的養老補貼由 每年教齡補貼20元增長到每年教齡補貼26元。


從全國各地區解決原民辦代課教師問題的情況來看,各地政府是高度重視的,養老補貼的標準也有提高的趨勢。有些原民辦代課教師希望國家出臺統一的養老補貼標準,老頑童認為這不可能,因為各地區情況不同,所以解決這個問題的方法自然不同。

總的看來,各地原民辦代課教師養老補貼是個動量數據,隨著各地區經濟的發展,各地區的補貼標準一定會提高的 !

(個人觀點,有關原民辦代課教師問題請關注老頑童有話說。)


老頑童有話說


原民辦教師的突出貢獻和現實問題就不再贅述了!

的確,青海省在建立中小學原民辦教師養老生活補助上做得最好!對按青教普字【1989】185號規定辦理了離崗退養的原民辦教師生活補助費標準調整為:連續教滿25年的,每人每月調高至1600元,滿20年不足25年的,每月1000元,不滿20年的800元,另外養老補貼每年教齡增加到20元。原民辦教師很滿意,也很滿足。

全國其他省對原民辦教師都有相關補助政策出臺,江蘇省、廣東省也做得很好。





事實上,政策是好的,甘肅省《關於對中小學代課人員發放養老補助的通知》(甘教廳【2010】15號),原民辦教師每人每月既有每一年教齡的8元工齡補助,還可享受當地新合的基礎養老金。實際上原民辦教師就只有工齡補助。

原民辦教師已到了等不起的年齡,最大願望就是“老有所養、病有所醫”,並不能把享受養老補助的年齡都定在60週歲以後,女性應該為55歲才合適。國家經濟繁榮,也有原民辦教師的功勞啊!應該更快更好地解決好他們的養老問題。


為生活而提神


非常贊同這一政策。在過去,老師的工資非常低,民辦教師更是這樣,但在哪個時期,這些老師卻擔當起偏遠地區老師缺少的問題。而後來隨著高考制度的回覆,有了更多的師範畢業生,這些人卻成了體制之外的人。在困難時承擔了,在待遇稍好轉時,卻離開。給予養老生活補助很應該。


清風細雨梧桐


關於"民辦教師”問題,我們當地當多年前已基本解決。

“民辦教師”主要是上世紀下半葉時,由於落後的經濟下,教育發展中為緩解教師奇缺的現狀,直接從民間招聘的臨時教師或代課教師。它是我國社會發展過程中,特定歷史條件下的必然產物。

廣大民辦教師在生活、工作等條件十分艱苦的條件下,為我國的教育事業發展作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

隨著社會發展,“民辦教師"生活問題得到了政府的重視。但各地具體情況並不一樣。



我們當地民辦教師的去向安置問題,大致有以下幾種情況:

第一種:絕大部分已轉正為公辦教師。待遇與正式編制教師等同。

當時經過幾年時間,當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通過考試、考核、特困照顧等不同方式,逐步完成了由“民辦“轉為"公辦"的轉正歷程。目前,其待遇與正式公辦教師等同。

第二種:少部分因文化素質低,考試不合格,被辭退。

第三種:個別因犯錯誤原因被辭退。

第四種:因嫌當時條件太差,工資太低,中途自動辭職。其中有些已轉到其他部門任職。

對於以上後三種情況的“民辦教師",政府也作了比較妥善處置:

一是,給於當地最低保障工資

,並逐年提升標準。

二是,社會養老保險。當地政府對他們給予養老保險特珠照顧:一次性交齊4到6萬元不等的養老保險金,滿60歲即可每月領取養老保險金(目前為2000元左右)。

目前,我們當地要說"民辦教師“還存在問題,主要問題就是工資的提高問題。

總之,我們當地的民辦教師問題,已基本解決。

基本情況大摡就是這樣啦。


三味聊教育


我們山西目前沒有。

現在民辦學校代理老師的工資可以說比公立老師的工資高很多,為什麼,能者多勞,績效考核在民辦學校落實的很好。

而且,民辦學校一般放大假【半個月休息一次】,那麼在第一週六週日天,民辦代課老師還可以補課,這樣又增加了一筆額外收入。

作為學校,需要的是學生出成績,更希望老師穩定,所以像補課這種情況,一般睜隻眼閉隻眼。謝謝


落紅有情2



烏啦啦嚕啦咧


看新聞,很多抗戰、對朝老兵都還沒有得到這樣的政策,你個民辦教師有資格嗎?有資格嗎、有資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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