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7期> 大赞!检察官伸援手助被害人解燃眉之急

走过路过不要错过

点击蓝字关注我们

“感谢党!感谢检察院的关怀!”这是近日由贺州市人民检察院与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开展的司法救助活动中被救助人黄某松在领取3万元救助金后,激动地场面。

<第527期> 大赞!检察官伸援手助被害人解燃眉之急

被救助人黄某松系平桂区鹅塘镇建档立卡贫困户,因邓某交通肇事案,造成其左髋关节九级伤残和双下肢相差2.5cm的十级伤残。该交通肇事案中邓某驾驶的车为套牌车,全车未购买任何保险,而且邓某为无证驾驶,其家庭也十分困难,未能拿出任何资金对该交通肇事案被害人黄某松进行有效赔偿,甚至连住院医药费都是被害人自行垫付。自行垫付医药费将黄某松借来打算进行危房改造的资金全部用光,这对原本就是贫困户的黄某松来说,更是雪上加霜,早日脱贫之路更加困难。

<第527期> 大赞!检察官伸援手助被害人解燃眉之急

今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专项活动,要求各地将贫困户、军人家属、未成年人、残疾人作为重点司法救助对象,将司法救助工作深度融入精准扶贫工程,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提供有效的司法救助。贺州市人民检察院认真按照高检院的要求,主动与其他部门以及基层检察院联系,积极寻找案源。今年7月,在收到贺州市平桂区检察院反映的黄某松的情况后,主动联系黄某松及其帮扶联系人,到他家走访,了解其家庭有关生活情况,经核查后认为黄某松系贫困户、又因案造成残疾而得不到任何赔偿,遂决定启动市、区两级检察机关开展联合救助程序,共发放救助金3万元。

<第527期> 大赞!检察官伸援手助被害人解燃眉之急

此次贺州市两级检察机关联合开展的司法救助活动,有效地缓解了因交通肇事造成十级伤残得不到任何赔偿的贫困户的燃眉之急,防止因案返贫,为其脱贫融入检察关怀,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第527期> 大赞!检察官伸援手助被害人解燃眉之急<第527期> 大赞!检察官伸援手助被害人解燃眉之急

多形式救助,精准帮扶助力到家。据了解,贫困户黄某松出事后,检察机关加强与其帮扶联系人之间的联系,共同做好帮扶救助工作,帮助其早日脱贫。一是及时联系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帮忙协调民事诉讼法律援助事宜,为其免费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二是及时与当地民政部门联系其他社会救助事宜,目前将其一家人纳入低保范围;三是主动与当地政府联系,将其纳入当年危房改造补助范围,早日帮助解决无住房问题,目前其新建一层砖混结构的住房已封顶;四是动员配偶外出务工,解决家庭平时经济来源问题,目前其配偶在广东某工厂务工;五是协助其办理好残疾人证,保证其能享受到国家对残疾人的各项利好政策。

我们守护公平正义

关注贺州检察

<第527期> 大赞!检察官伸援手助被害人解燃眉之急

请留下你指尖的温度

让太阳拥抱你

<第527期> 大赞!检察官伸援手助被害人解燃眉之急<第527期> 大赞!检察官伸援手助被害人解燃眉之急
<第527期> 大赞!检察官伸援手助被害人解燃眉之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