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一女子被法院強制執行 她竟說要「以身相許」

9月4日訊 日前,安溪法院執行幹警在申請人的舉報下,執行一起案件,誰知被執行人一會“以身相許”,一會又“以死相逼”,可惜執行法官不為所動,查封被執行人的轎車一輛。

安溪一女子被法院強制執行 她竟說要“以身相許”

王某在微信上面對執法幹警,以身相許、以死相逼。

近日,申請執行人陳某與被執行人易某、王某(女)債權糾紛一案,被執行人尚欠10萬元及利息。執行中,執行法官將兩名被執行人納入失信、限制高消費,並通過“總對總”和“點對點”網絡查控系統,發現王某名下有一輛大眾牌汽車,於是作出裁定查封該轎車,但因未能實際扣押,無法進行財產處置。

陳某向執行幹警舉報,稱王某被查封車輛停置於安溪某小區地下車庫。執行幹警立即組織人員趕到現場,併到王某住所進行通知,但未找到王某。

陳某向執行幹警提供了王某的微信,執行幹警通過微信向王某通知扣押車輛事項及送達扣押清單等。但王某收到執行幹警微信通知後,在微信回覆中,一會說要“以身相許”,一會又是“以死相威脅”,就是拒絕到現場配合執行。

於是,執行幹警聯繫了專業開鎖公司人員,依法強制對王某的車輛進行開鎖,並將該車輛扣押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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