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什麼中國能免於完全淪爲殖民地的命運?|文化縱橫

为什么中国能免于完全沦为殖民地的命运?|文化纵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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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中國能夠免於完全淪為列強殖民地的命運?當被置於全球語境中時,這一問題就更為尖銳了。一小部分國家在19世紀開始支配世界上的其他地方,這是史無前例的。到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之初為止,歐洲人已經將全世界陸地面積的84.4%變為了殖民地,統治著擁有廣闊領土和龐大土著居民的帝國。在多種不同的地理和文化背景下,國家的衰弱和經濟的千瘡百孔都會招致西方列強的介入,而亞非的大多數社群都經歷了相同的命運,那就是被外國征服、吞併並統治。1914年之前,與工業化或民族主義相比,殖民主義幾乎對每個人的生活都產生了直接影響。1800—1950年,西方國家利用其軍事和行政實力使政治制度、經濟結構及其治下子民的文化身份認同發生了轉變。久而久之,殖民主義演變為強制實行全球化的一種形式,但它只是提供一種具有普遍性的經驗框架,而不是強行使不同的社群變得千篇一律。

中華帝國晚期沒有遵循這一歷史發展軌跡。清朝的統治一直維持到1911年為止,從那以後,中國開始以民族國家的方式來管理自己。在這整個時期,本地官員都一直在行政執法、徵收稅款、規劃對外政策,以及與他國進行交戰。除外蒙古和西北以及東北部的一些邊遠地區外,中國的國界自18世紀中期以後幾乎未動。

然而,列強也不是沒有侵佔過中國領土,在1839—1842年和1858—1860年的兩次鴉片戰爭中,它們打敗了清政府,之後建立起一套非正式的帝國體系。一系列的不平等條約強行加給中國,限制了中國主權,保證列強締約國廣泛享有法律、商貿和政治特權。雖然有評論者抱怨說,中國已經淪為半殖民地,但是這些外交協定並沒有給亞非殖民當局的侵略性文化和經濟政策留下什麼空間。20世紀早期,很多中國知識分子在心理上陷入了深深的混亂之中,因為他們沒有意識到國際交往已經激發了他們所處社會潛在的制度創新。外憂內患往往會掩蓋這些成就。

1850年後,歐洲帝國主義的威脅促使中國開始進行自17世紀以來最具革新性的國家建構活動。隨著殖民勢力將競爭性的國際秩序移植到東亞,領導階層開始實施很有野心的改革計劃。他們想方設法儘快縮小與外國對手之間在軍事、財政和行政上的差距。在這一期間,中國通過有意識的模仿和自己的摸索嘗試,借鑑了歐洲國家的某些特徵。1648年後,槍炮、財富和官僚體制在西方造成了許多政權更迭,近代中國的統治者們也使盡渾身解數來追尋這些要素。他們還在航運和電報等領域創辦了國有企業,在19世紀晚期,這些改革使政府的交通運輸和通信基礎設施煥然一新。1900年之前,對進步政策的推動力多來自各省官員,而不是來自朝廷。北京之所以力挺這些舉措,是因為統治階級明白這些舉措是為整個大清帝國的利益服務的。儘管在1850—1911年間,中國面臨著外國的強大壓力,但是改革增強了該國的實力,在最低限度上為該國維持獨立自主提供了保障。總而言之,在中華帝國晚期,中國與列強間處於戰爭一觸即發的危險狀態,這導致了軍事-財政國家的誕生。這種政治組織形式為1949年後中國的復興奠定了基礎。

與此同時,經過數十年的時間,在中國出現了一個有關治國之道的新觀念,這一觀念使社會管理的基本概念、做法以及制度發生了改變。在19世紀後半葉,這三個要素中的每一個都不僅與中國的過往之間存在重大關聯,還預示了中國的未來。從長時段來看,它們是協同發展的,但在以月或者以年為單位的短時段上不一定要保持同步。例如,與官僚體制的結構,特別是歷史悠久的官僚體制的結構相比,觀念通常變化得更快。

在19世紀晚期到20世紀早期,當局用“主權”這個新術語來描述其對富強的追尋,在過去的一個半世紀中,這一觀念在中國的治國之道中扮演了重要角色。1863年,美國人丁韙良在為同文館翻譯有關國際法的文稿時引入了這一術語。同文館在帝國的官僚體制內部刊佈了他的譯作,將新詞語和新概念介紹給了位高權重的決策者們。1900年之前,“主權”一詞的內涵雖然還沒有固定下來,但是李鴻章等大臣通常將之視為一種對資源、人民或領土的徹底的或者無條件的控制權。作為事實上的外相,李鴻章將國際競爭理解為一種零和博弈,認為中國在政治、軍事或戰略上獲得了多少收穫,其外國競爭對手就相應地遭受了多少損失。這些重商主義原則也改變了時人對經濟關係的理解。久而久之,“利權”這一術語喪失了其早期“對利益的控制權”這一含義,而帶有了“對經濟利益的主權”之意。

在新的治國之道的實踐者中,有更多人將成立輪船公司和電報局等企業看成與西方進行商戰的一種手段。在19世紀的後三分之一時間裡,官方越來越多地用主權的概念來定義國際問題,表達戰略抉擇,闡述政治目標。他們還採用權利、獨立、自由和國際法等觀念,從一個全新視角為中國在全球秩序中所處的地位奠定了基礎。到1911年的帝國末期,這些觀念的用法已經非常類似於歐洲、日本和美國的標準用法了。

中國治國之道的基本原則和實踐也在19世紀晚期到20世紀早期發生了變化。1850年後,李鴻章等官員開始將注意力和資源集中到國家的核心地區,而其他地區的需求則被放在一邊。在19世紀晚期,他們給予清帝國邊陲地區的支援有所下降,而資金則流入了長江下游地區和直隸省等地。各省官員對鴉片戰爭期間英法對這些地區的虎視眈眈記憶猶新,併為這些地區在將來衝突中的安危憂心忡忡。此外,他們還認為,江蘇和浙江等富庶省份的資源基礎雄厚,改革計劃在這些省份獲得成功的概率更大。在這些地區,國家高層建成了新的陸軍、兵工廠和造船廠,建立了近代交通運輸和通信基礎設施,並提供一系列其他的公共服務。

相比之下,隨著外患加深,大運河和黃河等一些傳統的重點水利工程得到的財政支持則有所減少。官方還擴展了財政基礎,這在清朝尚屬首次,甚至於一直在表面上維繫著的康熙的永不加稅的旨意也被棄置不顧。此外,新機構雖然擴大了政府的規模及其影響範圍,但是它們某種程度上還是在借鑑以往的做法。例如,厘金局僱用了很多司事和衙役,並爭取到了士紳階層的支持。簡言之,在這個時代,中國的治國之道雖然從根本上發生了改變,但是這些發展變化是漸進和累積的。

儘管在1850年後的政治秩序中,部分權力被下放,但是帝國晚期的改革行動還是取得了令人驚歎的成就。這一論點意在表明,王朝末路、分崩離析、衰敗不堪並非清帝國晚期政治史的全部。批評者們認為晚清改革有名無實,因此對其不屑一顧,然而實際證據則指向了不同的結論。完全失敗的國家能在60年內使其稅收在扣除通脹率後翻3倍,並開始引進近代工業嗎?它們能擴大政府的規模及其行政管轄範圍,從而創立新的外交、警察和財政官僚機構嗎?在全世界僅僅有16%免於被外國征服的如此不利的國際環境中,一個軟弱無能的政府能夠支撐下去嗎?中國沒有完全淪為殖民地,僅僅是出於一些不可操控的歷史偶然嗎?這些問題的答案表明,歷史學家們低估了帝國晚期的適應力和創造力。然而,建立一個強大國家的工程直到1911年還未完成,許多在清代出現的戰略挑戰也是之後的政府要面對的。

民國時期軍事-財政國家的發展

儘管在意識形態上,民族主義者和共產主義者與清朝有著根本的不同,但是實現富強自1850年起就是幾代中國人的政治目標。財富、槍炮和官僚體制是保持國家主權的關鍵,是過去150年間中國治國之道的主要目標。但是,本文則聚焦於在弱肉強食的國際氛圍下能讓中國維持下去的合理方法和動因。簡言之,1911年到20世紀50年代之前的國家建構更多是舊有主題基礎上的變奏,而沒有開創出一個新的方向。

儘管民國時期的歷任政府在具體策略上存在分歧,但是在迫切需要增強中國的國家實力這點上則是一致的。他們的政治綱領中有一些共同的重要目標,其中包括軍事聯合、工業發展、教育改革、財政和官僚體制的集權化。然而,地方層面上的國家建構在城市和鄉村地區則按照不同的軌跡發展,而直到共產主義革命之後,中國官方才發展出一套完整的方法來解決這一問題。在農村,中央政府在努力解決擴展行政管轄範圍、維持地方秩序以及獲取新增稅收等老問題。在城市,中國的領導者遭遇了政治和經濟上的新興權貴,他們在儘可能地利用手上的資源達成自己的目的。

在1911年後,對鄉村的治理往往更多依賴於威逼恐嚇。7隨著國家稅收需求的增長,說服感化和籠絡招撫變得日益困難,官僚體制與地方精英的利益開始產生衝突。而原本在城市裡提供公共服務的民選議會和社會團體,自1911年後要求在政治進程中扮演正式的角色,在國家和地方問題上,他們都試圖去影響政府決策。1949年之前,國家雖然認識到這些群體為社會秩序和公共福利出力不少,但是對他們的自治能力持懷疑態度,這些群體與國家之間關係緊張,其生存狀態窘迫不安。

為了捍衛國家主權,國民黨政府在1927—1949年間一直在追尋富強。蔣介石及其盟友在一個專制的政治框架內推動了經濟發展。他們一邊設法加強其在國內的地位,一邊試圖通過修訂不平等條約來增強南京政府在國際上的影響。總而言之,在民國時期,政府的汲取能力持續增長,近代中國的軍事—財政國家的一個重要因素得以加強。

在民國時期,官僚體制在省一級和地方一級的發展尚不均衡,它在中國的城市地區比鄉村地區發展得更充分。然而,即使是在農村地區,縣政府的規模也在擴大,並且開始承擔起新的行政管理職能。各位縣長管理著一系列新的財政、教育和基礎設施的專門化部門,他們僱用當地居民來充任這些行政管理職位。1928年,國民黨政府還採用了閻錫山的分區制度,這是中國歷史上首次在縣以下創立起另一套分層官僚體制。縣長在每個轄區任命一名頭腦人物來幫助徵稅、進行人口和土地登記以及維持秩序。當局進一步將區細分為自治鎮或鄉,建立縣學、鄉學,成立公所,並以集體為基礎代繳稅款。在這一時期,引入民選縣議會的計劃雖然還沒取得進展,但南京方面對農村地區的控制也始終都是岌岌可危。然而,在某些地區,分區制度則使國家的行政管轄範圍空前擴大,為1949年後中國共產黨領導中國鄉村社會埋下了伏筆。

南京政府在1927年後通過與聲名顯赫的資本家協同合作來促進工業發展,以求富國與強兵二者兼收。它按社團主義的方法行事,反對官方操控經濟,而要求中國公、私部門之間進行密切合作。這種模式的諸多要素是國民黨政府從德國等國吸取而來的,但是也有些是繼承了帝制時代晚期的國有企業的遺產。這一行動的總體方向由國民經濟計劃委員會來制定,商業領袖們則提供了資金、創新性思路以及管理經驗。簡言之,社團主義政策模糊了國家的界限,其影響持續至今。

1949年後成熟的軍事-財政國家的出現

1949年後,一個強大的中央政府誕生了,為國家建設而做出的歷時一個世紀的努力至此獲得回報。共產黨政權承諾建設一個全新的中國,也在追求國家富強、人民幸福的許多目標上與前人並無二致。中國共產黨領導人以馬列主義思想來表述其政治綱領,同時也繼承了之前一個世紀的觀念遺產。中國的治國之道雖然仍舊強調富強,但中國此時在國際秩序之內已充分享有主權。中國共產黨試圖轉而以財富、政治體制和軍事力量來獲得強國地位,重新在東亞乃至東亞之外擔當起至關重要的角色。

在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最初幾年間,中央政府不僅強化了國家權力的已有因素,還在一個新的政治框架內對它們進行了調整。中共首先穩定了公共財政系統,然後推進重工業的發展以增強其軍事能力。與此同時,政府將其行政管轄範圍延伸至鄉一級,這在中國歷史上尚屬首次。

中國共產黨在中國創立了一套高效的稅收系統。共產黨的領導人們規定農民將其收成的一部分按一定的價格出售給國家。中國共產黨的幹部們對土地的登記一直很精準,並始終切實深入中國鄉村之中,偷稅漏稅因此變得更加困難。儘管在20世紀50年代,財政的收入與用度仍是地方性的,但是省、縣和鄉級官員如何對資金進行開銷則全由中央政府決定。而在另一層意義上,中共則完成了財政上的權力集中,這一進程是由宋子文等國民黨官員在20世紀20年代晚期開啟的。

1949年後,中共還加強了國家的信用制度,通過發行公債擴大了稅收來源。通過一系列的五年計劃擴大了現代產業部門,特別側重於鋼鐵、電力、煤炭、石油化工、水泥和機械。中國共產黨還重啟了國民黨自20世紀30年代開展的一個項目:把許多新工業安置在了中國廣袤的內陸地區。

中國與蘇聯一樣,也將經濟發展視為與西方之間的一種競爭,並將重工業用作衡量國家實力的基準。中國共產黨的官員指明瞭他們在國際上的競爭者,並宣稱打算在一定的時期內讓鋼鐵生產超過英國等國。即使經濟戰是中國的短板,這一競爭還是使中國與其資本主義對手在實力、聲望和影響力的全球角逐中展開了對抗。儘管在冷戰背景下,中國的五年計劃承擔了新的意義,但晚清和民國時期為擴展近代工業部門所做的努力仍是它們得以建立的基礎。在各個時期,中國領導人都將工業政策視為一種增強軍事實力的方法,而非促進總體經濟發展或提高中國人生活水平的手段。但是,差異主要存在於對這些項目的總體管理中。

此外,中國共產黨的幹部們實行相互監督制,鼓勵人們向當局舉報不法活動和反革命行為。與國民黨不同,在鄉村地區,共產黨成功地將民眾動員與政治體制結合了起來。當然,共產黨並沒有想過要最終過渡到自治政府,他們靠忠誠的幹部來領導其政治和經濟運動。總而言之,在共產主義革命後的農村地區,國家成了每個人生活中更活躍、更積極且更具影響力的存在。

中國的世紀轉型

從1850年到1949年,中國的政治家們為應對紛至沓來的政治、外交、軍事和經濟挑戰而殫精竭慮。他們面對的首要問題是,如何在歐、美、日控制的弱肉強食的國際環境中生存下來。他們認識到,解決之法在於增強國家的作戰能力,但這一目標又帶來一系列問題。中國如何才能妥善提高其武裝力量的水平?是僅僅用槍炮就能保證國家安全,還是有進行其他改革的必要?如果有的話,政府會從何處籌集資金來為額外的國家建設工程買單?它如何在中國的中央、省和地方行政機構之間進行資源分配?當局能在確保新生的行政機構各司其職的同時又能控制住開銷嗎?如果富國與強兵是相輔相成的話,那麼推動經濟發展的最有效途徑是什麼呢?

儘管所堅持的意識形態有異,但是對於前一任政權就上述問題所給出的答案,後繼的政權是加以修正、完善和充實,而不是推倒重來。既然間接商業稅、近代警政和先進的通信系統業已存在,官方就無須再對它們進行改造。在1850年後的百年間,中國的領導人們將治國之道的主要目標定義為捍衛國家主權,對此,他們的認識驚人地一致。19世紀晚期奠定的觀念基礎被一代又一代地繼承了下去,某些政治術語的意涵發生了改變,有一些概念被捨棄,又有一些新的概念被加入其中。

實際上,晚清時期、民國時期和共產主義時期的某些政治家原本對這些歷史上的連續性並不明晰,他們的改革努力在主要動因、方式和受益者上往往存在分歧。然而,拋開政治的、意識形態的以及個人的恩怨不談,他們還是有很多共同點的。中國國家的各要素在1911年、1927年和1949年的革命中被重新排序和重組,它與19世紀晚期之間的聯繫並未被切斷。

雖然中國從未一味地模仿西方或日本,但是到20世紀中期,它與歐洲之間在國家構造上的共同點還是比過去任何時候都多。1850年後,國際秩序對制度趨同的進程起到了促進作用,而人口增長和經濟變遷等內部發展趨勢則加速了中國的國家轉型。在整個這一時期,中國的國家高層一邊對列強進行有意識的借鑑,一邊自己摸索嘗試。到1950年為止,中國已有了中央政府、現代警察、新式軍隊、一部成文憲法、五年計劃以及教育系統。這些制度的形式和內容無疑與歐美在許多方面是不同的,但即使在西方國家,各國的憲制也是多種多樣的。在共同的全球化主題下,各軍事—財政國家的表現也是多種多樣,而不是千篇一律,並沒有一個放之四海而皆準的軍事—財政國家的模式。

從民族主義的觀點看,1850—1949年是一個恥辱的世紀,一系列改革都失敗了,而從另一方面看,中國在這一歷史時期經歷了轉型式的變革,開始發展為軍事-財政國家。中國雖然在1943年就把自己從不平等條約體系下解放了出來,但時至今日仍未停下追尋富強的腳步。中國已經重新獲得了主權的完整,當下的中國所希望的是能在全球政治秩序中扮演重要角色。這些強烈的願望可能會塑造出21世紀的國際體系,其塑造的力度要超過歷史上的任何一股力量,是戰爭還是和平,是發展還是停滯,是恢復環境還是給環境帶來災難,這些問題都將取決於此。

摘編自斯蒂芬·哈爾西:《追尋富強:中國現代國家的建構,1850-1949》(中信出版社,2018年6月版),篇幅所限,文中有刪節,學術引用請參考紙質版圖片來源於網絡,歡迎個人分享,媒體轉載請聯繫版權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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