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一男子捲走單位70多萬貨款後逃至南寧隱姓埋名「娶妻」生子

內蒙古一男子捲走單位70多萬元貨款後逃至南寧,隱姓埋名“娶妻”生子,最終因搶劫落網

同床共枕十幾年 不知“丈夫”是逃犯

廣西新聞網-南國早報記者 王斯 通訊員 張顯遠

18年前,內蒙古男子胡某捲走單位70多萬元貨款,潛逃到南寧隱姓埋名,並“娶妻”生子。因生活窘迫,胡某鋌而走險搶劫,被警方抓獲。此時,“妻子”阿芳(化名)才知道,一起生活了十多年的枕邊人,居然是一名逃犯,“丈夫”姓“胡”,而不是“王”。近日,胡某因犯搶劫罪,被南寧市江南區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5000元。

捲走70多萬元貨款後逃亡

胡某今年53歲,是內蒙古赤峰人。胡某以前在老家某糧食儲備庫工作,擔任糧站副主任,主要負責給全國各地的客戶發貨。

2000年,胡某在給杭州某公司客戶發送糧食物資時,將客戶先行支付的70多萬元貨款捲走。

當時,胡某在老家已結婚,且育有一女一子。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胡某拋妻棄子,從內蒙古赤峰逃到南寧。

在南寧隱姓埋名“娶妻”生子

來到南寧的胡某中斷了與家人的聯繫,對外聲稱自己姓王,並辦理了假身份證。2001年底,胡某到南寧一家美容店洗臉,認識了廣西女子阿芳,兩人很快開始熱戀。剛滿20歲的阿芳,以為自己遇到了真愛,2002年回老家與“王某”登記結婚。

婚後沒多久,兩人的孩子便降生。胡某對於過往的事情從不主動提及,對於阿芳的追問也是諱莫如深。更讓阿芳難以理解的是,胡某不交朋友,也從來不帶她和兒子回老家認祖歸宗。在阿芳的追問下,胡某坦白曾經結婚生子,這種不明不白的日子,讓“夫妻”兩人隔閡漸深。

2016年12月,兩人再次為孩子無法讀書的事爭吵。原來,胡某不願拿出自己的身份證,讓阿芳去辦理居住證,導致孩子無法入學而輟學在家。忍無可忍的阿芳提出離婚,並與孩子搬離住處。

被抓後“妻子”才知其身份

形單影隻的胡某沒有收入,無法支付房租,也搬離了住所。2016年12月28日及2017年1月4日,胡某兩次攜帶自制槍支、水果刀等工具,先後進入西鄉塘區明秀東路某商住樓及江南區星光大道某公司營業場所進行搶劫。第一次搶得500餘元物品,第二次因被害人成功逃脫而未遂。2017年4月12日,公安民警在阿芳住處附近將胡某抓獲。

胡某被抓獲之後,阿芳才知道一起生活了十多年的“老公”姓“胡”而非姓“王”,是內蒙古赤峰人,而不是身份證上顯示的遼寧大連人。而且,早在2000年時,胡某就被內蒙古和浙江公安列為逃犯。

江南區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胡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暴力、脅迫手段強行劫取他人財物,已構成搶劫罪。鑑於胡某在第二起犯罪中屬於犯罪未遂,且具有坦白情節,遂作出上述判決。

內蒙古一男子捲走單位70多萬貨款後逃至南寧隱姓埋名“娶妻”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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