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未成年人的交通安全,强化未成年人交通安全意识——我们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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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交通安全知识教育

保护未成年人的交通安全,强化未成年人交通安全意识——我们在路上!

未成年人的安全一直是全社会关注的话题,加强未成年人行走、骑车、乘车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培养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提高防范道路交通事故的能力是未成年安全教育中的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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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我院行政庭接收了不少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上路,发生交通意外导致自己或他人受伤的交通事故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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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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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31日下午7时45分许,未成年人覃某某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上路行驶,行至十字路口路段时,与横过道路的行人李某某发生碰撞,造成李某某受伤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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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认定

经交警部门认定,当事人覃某某年仅12岁,未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上路行驶,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与行人横过道路未注意避让,与行人发生碰撞的违法行为,是造成该起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在本起交通事故中所起作用较大。

本院调解

本案经本院调解,事故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覃某某及其父母三人共同赔偿李某某医疗费等相关经济损失共计23000元。

本案中,覃某某年仅12岁,覃某某的家长行使监护权不到位,致使覃某某无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上路,导致本案发生,不仅危害到自己的生命安全,给原本比较困难的家庭条件加重了经济负担,更危及了其他行人、车辆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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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的原因

在日常生活中,未成年人违反信号指示灯、不系安全带或戴安全头盔、独自同行、骑摩托车等监护不当和疏于管教,是导致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同时,青少年自我防控危险行为能力弱、自我约束意识差 ,也容易引发碰撞事故。在学校、老师等教育部门对未成年的交通安全教育外,家庭或监护人的安全教育也十分必要。

部分监护人交通安全的守法意识和文明素养较低,对未成年人的交通安全监管不力,教育不足,也是未成年人产生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闯灯抢行、不走人行横道等易引发事故的交通违法禁而不绝,反而大量存在,甚至逃避、对抗安全管理的现象时有发生等等,均对未成年人交通安全意识和常识造成错误的误导。

加之未成年人交通安全常识教育普及不足,以致未成年人认识危险不足,避让危险能力不强,易引发交通事故和受交通事故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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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如何提高未成年人的交通安全意识,保护未成年人交通安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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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家长方面来说,应该以身作则去教育孩子走人行道和斑马线,不乱穿马路、不闯红灯,走路时不做其他事情。不仅如此,家长、教育机构、交管部门、法律部门更应普及宣传法律法规,使未成年人做到懂法、守法。例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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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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