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考試替考 三名「高材生」被判拘役

華商報訊,經他人組織,三名研究生畢業的“高材生”當起“槍手”,替多名大學生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昨日,陝西省西安市鄠邑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這起代替考試案,並當庭宣判。

2016年12月24日,章某、任某、熊某代替多名大學生(均另案處理)在西安石油大學鄠邑校區參加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章某在替考過程中被監考老師發現,經學校報案,章某被公安機關抓獲。今年3月5日、3月8日熊某、任某先後自首。

鄠邑區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章某、熊某、任某均研究生畢業,在校期間表現良好,成績優異。工作中結識了某培訓機構的王某(另案處理),通過王某“牽線”並在其組織下,充當槍手替代他人考試。審理中,任某尚在哺乳未滿週歲的嬰兒。法庭認為,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被告人章某、熊某、任某代替他人參加考試,三被告人的行為均已構成代替考試罪。被告人熊某、任某有自首情節,可依法從輕處罰。三被告人均有初犯、當庭認罪悔罪表現,可酌情從輕處罰。根據三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實、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法庭認為對三名被告人適用緩刑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一審判處被告人章某拘役2個月,被告人熊某、任某各拘役1個月,均緩刑4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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