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人努力赚钱赔偿检察院不予批捕

近日,兴平市检察院对一起交通肇事案的当事人裁定不予批捕。

田某无证驾驶一辆农用三轮车与田某光驾驶的摩托车相撞,致田某光身受重伤。事后,公安交管部门下达了事故认定书,田某负事故主要责任。今年8月,兴平警方提请检察院对此案交通肇事人田某予以批准逮捕。

有案必核,核案必严。办案检察官复核了该起案件,包括当事人的供述、伤者询问笔录、伤残鉴定报告、现场照片、事故认定书等,同时,还查阅了事故双方签写的谅解书和民事赔偿协议书。通过会见当事人田某,检察官了解到赔偿协议未完全落实的客观原因:田某也想一次付清赔偿款,但因数目较大难以凑齐,目前他正在努力赚钱履行赔偿责任。

这种情况下,如果将田某批捕后判刑入狱,受害人的权益损失会更大;如果让田某在劳动过程中悔改,同时赚钱继续赔偿,这对受害人伤病治疗和精神安抚都有利,鉴于此,兴平市检察院对田某作出了不予批捕的决定。(通讯员 张福祥 王晓玲)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