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王”事件之六

“二王”事件之六

“二王”究竟是什么样的人?

“二王”的父母有3个儿子,王宗坊和王宗玮是老二、老三。从小养成奸懒馋滑恶习的王宗坊,念小学时就混迹在扒手之中,在闹市里掏包行窃,开始了撬门砸锁的生涯。1974年和1975年,他曾两次被收审。1979年他在沈阳大东区辽沈卫生院当药剂员期间,又因盗窃被捕,判刑3年。这次行凶作案的日子,是他新婚后的第三天。

王宗玮,1976年12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80年复员,同年8月份分配到东北机器制造厂六车间当工人。在厂工作两年多,他举止文雅,说话和气,还曾上过先进红榜。难怪发事那天,公安局找到六车间党支部书记,提到王宗玮是杀人重大嫌疑犯时,对方一愣再愣。

1976年初冬时节,沈阳市大北监狱某驻军值班室的3支手枪被盗,盗枪者就是王宗坊和王宗玮。“二王”事件中两名罪犯在江西广昌山丛中最后使用的两支枪,就是当年大北监狱所丢失的手枪。那年侦察盗枪者时,最大的怀疑对象,就是窜进监狱值班室院子里的一高一矮的穿棉猴的两个青年,文字材料中记载下的体貌特征,就是今日的“二王”。可见,王宗玮在参军以前就是盗窃枪支的重大罪犯,他是混进解放军队伍里的一个歹徒。他在部队3年多,以打篮球为专业。再有一件悄悄吸引着他注意力的事,是偷藏子弹。他在1978年6月写给王宗坊的一封信中秘密报告:“已弄到七六二子弹一百发。”他在部队听说王宗坊被捕了,惊慌地从内蒙古跑回沈阳,怕是与枪事有关。回来一看,只是盗窃财物事发,才放心地回去。复员时,他不仅带着大批子弹回来,而且还在行李卷里偷藏着5颗手榴弹。从衡阳夺获的手榴弹,经过对验印号,就是他原在部队的武器。王宗玮于1974年17岁时,就成为王宗坊行窃的同伙。他除其品质与王宗坊同样恶劣之外,略高二哥一筹的是,胆子更大,心更狠,更狡猾,更善于伪装。他复员后,尽力制造麻痹别人的假象,积累掩护自己的资本。

王宗坊刑满释放后,这哥儿俩迅速粘连一起,狼狈为奸。据已得到的材料证实,在发案前的一些日子里,他们的犯罪活动最为频繁。他们研究了偷盗对象、偷盗手段,备好了化装衣着、行窃工具和在暴露的情况下掩护逃脱的枪支。他们偷盗的对象是各军医院的小卖部,这是因为王宗坊在医院工作多年,王宗玮熟悉部队生活,行窃起来轻车熟路。在大年三十中午作案的前几天,他们已绕作案4次了。农历二十九那天中午,“二王”窜到陆军医院行窃。王宗坊撬门入室,正欲拿钱,被赶来的女营业员一把抓住,正要扭送他的时候,走进来一个大个子“军人”,严肃地询问发生了什么事情。当营业员告之捉到小偷时,这“军人”抓住王宗坊,向营业员说:“交我处理!”营业员信任地把小偷交给“军人”。“军人”把小偷带走后,营业员发现他俩骑着一辆自行车逃跑了。这冒充军人者,就是王宗玮。“二王”制定了一套化装作案、掩护逃脱的战术,很容易欺骗一些轻信的善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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