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乾貨!食品、保健食品、特醫食品、藥品如何區分?

科普|干货!食品、保健食品、特医食品、药品如何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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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干货!食品、保健食品、特医食品、药品如何区分?

根據《食品安全法》,我國的食品類別可劃分為普通食品與特殊食品兩大類。其中,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和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特徵明顯,消費者易於理解與區分。但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與普通食品之間常被大眾混淆概念。因此,本文從多方面詳述了這三類食品的區別,並加入藥品進行適當比較,幫助大家理解這幾類產品的不同之處。

1. 概念

類別

概念

普通食品

指各種供人食用或者飲用的成品和原料。普通食品為一般人所食用,人體從中攝取各類營養素,並滿足色、香、味、形等感官需求。

保健食品

是聲稱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但不以治療疾病為目的,並且對人體不產生任何急性、亞急性或者慢性危害。中國保健食品行業一般將其分為兩類:1)營養素補充劑;2)功能性保健食品。

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

指為1)滿足進食受限、2)消化吸收障礙、3)代謝紊亂或者4)特定疾病狀態人群,對營養素或者膳食的特殊需要,專門加工配製而成的配方食品。該類產品必須在醫生或臨床營養師指導下食用。

藥品

是指用於預防、治療、診斷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調節人的生理機能並規定有適應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質。

*目前,我國現有的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類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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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產品用途

類別

主要用途

普通食品

為人體提供能量和營養成分,維持人體正常新陳代謝。

保健食品

以調節人體機能為目的,強調產品具有保健功能,如輔助降血糖,補充維生素礦物質等。

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

作為一種營養補充途徑,為患者的疾病治療、康復及機體功能維持起營養支持作用。該類產品強調提供營養支持,而非保健功能。

藥品

3. 配方特點

類別

特點

普通食品

具有應當的營養物質,無毒無害。

保健食品

I. 含有功效成分或標誌性成分,在規定的每日用量下不對人體產生任何毒副作用。

II. 普通食品原料、新食品原料、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以下簡稱食藥兩用物質)等均可用於保健食品。

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

I. 富含營養素(如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維生素、礦物質等),滿足不同疾病狀態的特殊營養需求。

II. 配方設計符合GB25596/GB29922的相關規定,不得添加標準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物活性物質;

藥品

富含有活性成分,允許在規定用量下有一定的毒副作用。

*食品原料使用舉例:

乳清蛋白粉:普通食品原料,可用於普通食品、保健食品、特醫食品;

決明子:藥食兩用物質,可用於普通食品、保健食品,不可用於特醫食品;

紅景天:可用於保健食品的物品,可用於保健食品,不可用於普通食品、特醫食品。

4. 使用方法和用量

類別

使用方法

用量

普通食品

僅口服

無規定食用量

保健食品

僅口服

明確規定每日食用量

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

口服或管飼

在醫生或臨床營養師指導下食用

藥品

多種使用途徑,包括口服、注射、塗抹等

有用量限定,遵醫囑

5. 產品形態(劑型)

類別

形態(劑型)

普通食品

符合各種普通食品應有的形態,例如糖果、巧克力、飲料、糕點等。

保健食品

常見劑型包括片劑、膠囊、口服液、顆粒劑等,也包括部分普通食品形態,如飲料、糕點、糖果等。

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

與普通食品相似,目前常見的形態幾乎為粉態、液態。

藥品

片劑、膠囊、注射劑、丸劑、外用塗劑、外用膏劑等。

6. 註冊備案要求

類別

管理方式

普通食品

無產品註冊或備案要求

/

保健食品

註冊或備案

《保健食品註冊與備案管理辦法》

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

註冊

《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註冊管理辦法》

藥品

註冊

《藥品註冊管理辦法》

7. 標籤聲稱

類別

標籤聲稱

普通食品

I. 當產品中某些營養成分的含量水平達到GB 28050要求時,允許對該營養成分進行含量聲稱或功能聲稱,聲稱用語需符合標準要求;

II. 不得宣稱保健功能,或對疾病的預防和治療功能;

保健食品

I. 標識獲批准的特定保健功能,如輔助降血糖,補充維生素C等;

II. 不得聲稱對疾病的預防和治療功能;

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

I. 闡明產品配方特點/營養學特徵,根據產品類別註明適宜人群或使用的特殊醫學狀況;

II. 不得宣稱保健功能,或對疾病的預防和治療功能;

藥品

需標註該藥品的適應症或者功能主治

8. 總結

從以上7方面比較可知,保健食品與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均隸屬於食品大類,在使用目的、產品安全性等方面與藥品均有著本質性區別。藥品用於預防或治療疾病,而食品不可以宣稱任何預防或治療疾病的作用;藥品允許對人體產生一定的毒副作用,而食品不能給人體帶來任何急性、亞急性和慢性危害。

下表總結了普通食品、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三類食品的常見區別。食品企業在進行產品研發、標籤設計等工作時,首先應當清楚瞭解這些食品的定義與用途,根據自身的市場定位選擇開發合適的產品,進行合規的產品宣傳。

常見問題

普通食品

保健食品

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

可否進行保健功能聲稱?

不可以

不可以

不可以

產品主要用途是提供能量和營養素嗎?

除口服外,還有其他食用途徑嗎?

有,僅管飼

是否有適宜人群和食用量限制要求?

是否需要在醫生或臨床營養師指導下使用?

可以使用藥食兩用物質嗎?

可以

可以

不可以

是否允許對人體產生一定的毒副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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