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都区市场监管局清理“僵尸企业”优化市场资源配置

为落实商事制度改革市场主体“宽进严管”工作要求,释放被长期占用的名称、场所等市场资源,近日,江都区市场监管局针对2013、2014年度长期未经营的企业开展清理工作,1226户“僵尸企业”被列为清吊对象。

一是强化调查摸底。第一时间梳理需清理企业名单,对符合清理条件的企业进行数据比对,产生拟吊销企业名单。对仍在经营的企业,提醒补报年报、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单;对登记住所(或经营场所)发生变更的,提醒变更登记;对确属长期停业未经营的企业,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二是强化现场核实。制定了实地核查专项检查任务,要求各分局必须主动联系企业,对拟吊销企业进行逐户实地核查,形成企业长期停业未经营的完整证据链。

三是强化集中清理。对符合吊销条件的企业,严格遵守操作流程,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程序,依法依规开展实地核查、发布提示性公告、立案调查等,积极稳妥地推进清理工作。

四是强化信息公示。在完成集中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处罚程序后,将处罚信息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上公示,并载入企业名下。全部集中清理工作计划在8月前完成。(曹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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