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纪委为脱贫干部澄清不实举报

近日,郴州市纪委通报了数起为基层工作、脱贫攻坚一线干部澄清不实举报的典型案例。其中部分案例公布如下:


关于澄清对桂阳县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县委驻莲塘镇长沙村扶贫工作队队长黄机贵干扰破坏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等问题的不实举报。今年4月,群众实名举报黄机贵在任桂阳县委驻莲塘镇长沙村扶贫工作队队长期间干扰破坏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等问题。经查,2016年长沙村部分村民提出对村内排污渠进行整治。因排污渠整治项目不属扶贫政策支持范围,群众误认为黄机贵不愿使用扶贫资金支持村级事业发展。经黄向有关领导和县直部门汇报、协调后,2017年5月,县环保部门将长沙村排污渠整治列入环保整治项目,并于同年8月进行项目招标,目前已经竣工。黄机贵敢于坚持原则,坚持专款专用,积极争取上级支持,不存在违纪违规问题。桂阳县纪委已将调查处理情况向举报群众反馈。

关于澄清对汝城县委编办副主任、县委驻文明瑶族乡洞头村帮扶工作队队长何盛祥将扶贫工程交给亲戚做、建设工程质量差等问题的不实举报。2017年10月,群众实名举报何盛祥在任汝城县委驻文明瑶族乡洞头村帮扶工作队队长期间,将扶贫工程交给自己的亲戚做,修建的通户道路是“豆腐渣”工程。经查,2017年7月启动的洞头村入户巷道建设项目,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会议研究、工程概算和设计、政府采购等程序,最终确定该项目由郴州市恒广建筑有限公司承包,未发现该公司负责人与何盛祥存在亲戚关系。目前,该工程已经完工,验收认定为合格工程,群众测评满意度为95%。何盛祥依法依规、严守程序,不存在违纪违规问题。汝城县纪委已将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向举报人进行了回复和解释。

关于澄清对苏仙区坳上镇副镇长田国美不积极履职问题的不实举报。2017年8月,群众实名举报田国美不积极履职、未协调处理村民挂果茶树被砍赔偿事宜。经查,在举报人挂果茶树因某企业施工导致损毁,举报人到现场阻止施工事件发生后,田国美及时赶赴现场处理,组织施工方、业主单位与举报人就赔偿事宜达成初步协议,并积极安排镇、村干部开展现场核实等工作。田国美还组织召开协调会,业主单位与举报人达成青苗补偿协议,举报人领取补偿款。上述工作中,田国美积极履职、多次协调,不存在违纪问题。苏仙区纪委已将调查情况向举报人进行反馈,澄清了问题。

关于澄清对永兴县太和镇双合村支书曹彦叁、村主任曹安群在贫困识别工作中不正确履职等问题的不实举报。今年7月,群众实名举报曹彦叁、曹安群将有房有车的陈某评为贫困户、贪污挪用2017年下拨的修建学校、公路款项等问题。经查,陈某因残、因学于2014年6月经原双合村按程序评议列入贫困户,2015年底脱贫并于2016年建起2层楼房,无其他房产和小汽车。2017年双合村没有修建过学校,该村公路拓宽工程于2016年由仁佳村村委实施,双合村委并未参与。曹彦叁、曹安群不存在举报的违纪问题。永兴县纪委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了举报人,澄清了问题。


法制周报记者 倪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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