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为改善基因,就算是用骗也要让“劣等” 人绝育

在日本,一位60多岁的妇女为了人权站了出来,她因为《优生保健法》而被迫接受绝育手术。现在,在日本各地有越来越多的受害者一同响应,希望日本政府能把尊严还给他们。

日本为改善基因,就算是用骗也要让“劣等” 人绝育

近日,随着宫城县的妇人站了出来,日本各地有越来越多人响应,要求日本政府应该要正式的道歉、赔偿。

政府没有保障个人尊严

去年12月,日本宫城县一名60多岁的妇女站了出来,控诉日本政府违反宪法保障的个人尊严,要求日本政府要提供1,100万日圆的国赔。

她表示,因为自己无法生育的关系,原本有机会有一段好姻缘的,对方也都因此拒绝往来。

在不知情的状况下结扎

她表示,自己在1岁时接受唇颚裂手术,却因为麻醉的影响而判诊为重度智能障碍。

1972年12月,当年才15岁的她,在不知情、没有被医生告知的情况下,医生便以「遗传性精神薄弱(智能障碍)」的理由,依据《优生保健法》将她的输卵管用细线绑了起来,完成了绝育手术。

结果,手术后她感觉身体不适,1987年入院检查发现卵巢组织恶化成卵巢囊肿,不得不再进行一次手术,把右边的卵巢摘除。

政府怠惰 侵害到人权

现在,她向地方法院提出诉讼,主张政府在《优生保健法》废除之后,并没有积极的提供救济或补偿措施,严重地侵害人权。

因为这位女性挺身而出的关系,现在在日本各地陆续都有受害者站了出来,在各地地方法院提出诉讼。

日本为改善基因,就算是用骗也要让“劣等” 人绝育

图为大阪律师协会为《优生保健法》受害者及其亲友提供的热线服务。在30号这一天的上午10点到下午4点,有需要的人都可以拨打专线求助。

希望能撤销诉讼

上个月28号,在仙台地方法院展开这起诉讼的第一次口头答辩。

虽然目前法官还没有做出判决,日本政府(被告)只希望法官能撤销诉讼,却没有说明解释希望法院撤回的理由。

已经过了法律追溯期

这些因《优生保健法》而起的诉讼,最大的争议点在于:现在已经过了法律上的追诉期了。

日本《民法》规定,损害赔偿请求权只有20年。但《优生保健法》在1996年更名为《母体保护法》,2018年已经是《优生保健法》修法后第22年了。

过半数的受害者都不知情

根据日本厚生省(现为日本厚生劳动省)的资料,日本全国共有2万4,991人因《优生保健法》完成绝育手术,当中的1万6,475人都和这位女性一样,是在不知情、被迫的状态下完成了手术。

图为1950年代,宫城县精神薄弱(智能障碍)儿福祉协会成立时的主旨书,内文写道,该协会的宗旨就是要「彻底施行优生手术」。

关于日本《优生保健法》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欧洲兴起了优生学的概念,而日本也在这样的背景下,在1948年制定了《优生保健法》。

这部法律在1996年废除,现已更名为《母体保护法》。

《优生保健法》第一条表示,该部法律的目的是要防止患有精神分裂症、智能障碍、躁郁症、癫痫、血友病等,或罹患遗传性疾病、身心障碍人士「生下不良的子孙」。

由医生向地方政府申请

依据法律规定,强制绝育手术必须要事先申请。在流程上,先由医生向上级地方政府的优生保护审查会提出申请,审查通过之后,优生保护审查会指定负责的执刀医生,由该名医师来执行手术。

优生保护审查会的委员由各地方政府首长任命,通常是由各地方医师协会会长、次席检察官、家事法庭的裁判官担任。

当事人不同意 也可以进行手术

根据《优生保健法》的内容,即便当事人本人不同意进行绝育手术,也可以在不被告知的情况下,经各地方政府设置的优生保护审查会决定后,就可以由医生执行手术。

例如,1949年10月24日,厚生省(厚生劳动省前身)的公众卫生局就曾发函表示,如果当事人不愿意接受手术,还是可以透过限制身体行动、使用麻醉或以欺瞒的方式,让当事人完成绝育手术。

日本为改善基因,就算是用骗也要让“劣等” 人绝育

从上表中可以发现,强制绝育手术在1950年代最盛行,最高峰为1955年共有1,362件案例。值得注意的是,1990-1996年间,只有1992年有过唯一的一场手术,当事人是一名10岁左右的福冈女生。

1950年代受害人数最多

依据厚生省(现为厚生劳动省)制作的《优生保护统计报告》,1948-1996年近50年之间,日本全国共有1万6,518起强制绝育手术的案例,特别是1950-1960年代之间的案例就占了整体的九成。

1952年,《优生保健法》的适用范围扩大到精神疾病以外的患者,在1955年达到强制绝育手术最高峰1,362人次。

女性受害人数是男性的两倍以上

根据厚生省现存的资料显示,男、女受害者分别为4,449人和1万139人次,接受过强制绝育手术的女性人数上是男性的两倍之多。

强制绝育的手术型态会因男、女而异,男生的话会直接切断输精管,而女生的情况则是以细线绑住输卵管,让卵子无法进到子宫。

案例多介在20-39岁

根据《Waseda Chronicle》的整理,按照年龄分别来看,在20多岁实行强制绝育手术的人数最多,共有4,673人,接着是30多岁共4,667人。如果是在20岁前完成绝育手术的话,到今年顶多只到82岁而已。

1992年最后一例强制绝育手术是一名在福冈的10几岁女生,如果今天她还活着的话,年纪大约是在 40多岁左右。

北海道最多例

虽然日本各地都有强制不妊手术的案例,但地方县市在病例总数上有很大的差异。

北海道实行过最多起强制绝育手术,共2,593件,紧接着是宫城县1,406件和冈山县的845件。

《Waseda Chronicle》特别指出,北海道、京都府、广岛县和三重县,是由地方行政体系为核心,来寻找适用于《优生保健法》强制绝育手术的案例,也因此在手术件数上,相较于其他地方多了不少。

日本为改善基因,就算是用骗也要让“劣等” 人绝育

1956年,北海道卫生部为了「优生手术突破一千例」,特别出版了一本共16页的纪念刊物,图为该刊物封面照。

值得纪念的一千起

以强制不妊手术案例最多的北海道来说,1956年3月8日,北海道的卫生部长曾书信联系京都府的卫生部长,这封信件的标题便表示为了要要纪念北海道的优生手术突破一千起,特别印制刊物来纪念。

这封信的内容也说到,北海道的强制绝育手术占了日本全国总件数的五分之一,是全国第一名。

当时,这本纪念刊物也随着信一起寄到京都府卫生部长手中。这本刊物由北海道卫生部和北海道优生保护审查会共同发行,内容长达 16页。

北海道有14万名精神异常的病患

根据这本纪念刊物的内容,北海道卫生部写到有85%的案例都是精神分裂症患者。

他们也写说,北海道有14万以上的人患有智能障碍或精神状况异常,所以北海道没有人是因为畸形或遗传性疾病的原因而实施强制绝育手术的。

不是没有案例 是相关单位没有积极去找

隔年(1957)4月27日,厚生省公众卫生局精神卫生课长大桥六郎也曾发函给各地方政府卫生局,他在信中说道,各地方政府的强制不妊手术的案例数量上极为不均。

他认为,原因不是出于缺少符合手术资格的案例,而是相关单位并没有积极地寻找这些人,来实施绝育手术。

他也在信中附上了各地方政府的绝育手术实施件数,供各地卫生局参考。

《Waseda Chronicle》向行政单位取得的相关文书影本,几乎每一份公文影本都有不少面积被黑色墨水遮住。

相对于北海道,京都府也是由地方政府为核心,积极寻找合适案例的一个例子。

1955年1月25日,京都府卫生部长就曾发函给府内各家医院的院长,他在信中表示,他觉得京都府申请强制绝育手术的案例有点少。

他也在信中提供了一些邻近县市的状况,供院长们「参考」。他指出,大阪府每年有200件以上的优生手术,兵库县则有一成左右入住精神病院的患者,都已经预定要实施优生手术了。

就连儿童也不放过 手术费用政府出

不仅如此,京都府卫生部下一步还发函给收容身心障碍儿的育幼院园长们。

同年3月7日,他在信中表示,育幼院里面应该也有不少智能发展迟缓的儿童适用于《优生保健法》的「遗传性智能障碍」,京都府愿意支付手术的费用,希望园长们可以协助帮忙。

日本为改善基因,就算是用骗也要让“劣等” 人绝育

图为坐在桌子前的两个人,手上摸着桌上的文件。虽然有不少《优生保健法》的受害者挺身而出,但绝大多数受害者都不愿使用真名或在镜头前露面。

这在当时是合法的

事实上,早在1998年,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就曾经劝告日本政府,日本政府应该要尽快制定《优生保健法》相关的补偿措施。

但当时日本厚生劳动省主张,强制绝育手术在当时是合法的。

厚生劳动省认为,手术是在严谨的程序下进行,如果要为了补偿这些受害者,特别在法律上设立新的措施的话会有些困难。

希望能在明年立法

虽然日本政府在法庭上表示,他们希望法官能撤销这些因《优生保健法》而起的诉讼。

在另一方面,日本国会的执政联盟(自民党和公明党)也在最近表示,他们已经组成了一个专门小组,希望能在明年的议会上正式提出补偿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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