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 推動實現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推动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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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推动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

推動實現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

——在全國生態環境系統深化“放管服”改革

轉變政府職能視頻會議上的講話

生態環境部部長 李幹傑

(2018年8月31日)

同志們:

今天,我們召開全國生態環境系統深化“放管服”改革轉變政府職能視頻會議,主要任務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十九屆二中和三中全會精神,全面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認真落實2018年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轉變政府職能電視電話會議部署和要求,深入總結近年來生態環境領域“放管服”改革成效,部署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重點工作,推動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支撐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為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實現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提供堅強保障。

“放管服”改革是黨中央、國務院重要決策部署。為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我部提出在全國生態環境系統開展“四個一”的工作部署,即“開一個會、發一個文件、解決一批實際問題、開展一輪宣傳引導”。這次會議是生態環境部組建以來召開的第一次“放管服”改革視頻會議,一直開到區縣一級,是“四個一”工作部署的一部分。8月28日,生態環境部常務會審議通過《關於生態環境領域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 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在進一步徵求地方意見的基礎上,已於昨天發佈實施。今天下午,我部還將舉行例行新聞發佈會,重點圍繞生態環境領域“放管服”改革進行政策宣傳解讀。這些都充分體現了生態環境部黨組和全國生態環境系統對深化“放管服”改革、轉變政府職能的高度重視。

下面,我講幾點意見。

一、充分認識深化生態環境領域“放管服”改革的重大意義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深化“放管服”改革。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上強調,要清理和規範各類行政許可、資質資格、中介服務等管理事項,並多次就深化簡政放權、轉變政府職能以及深化生態環境監管體制改革作出重要指示批示,為深入推進生態環境領域“放管服”改革指明前進方向,提供根本遵循。國務院連續4年就深化“放管服”改革、轉變政府職能召開電視電話會議,李克強總理均出席並發表重要講話,全面闡述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大意義和深刻內涵,統籌安排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也對深化生態環境領域“放管服”改革提出明確任務要求。我們必須深入學習領會,充分認識和牢牢把握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大意義,加快推動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在生態環境領域落地見效。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是新時代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內在要求。“放管服”改革旨在推動政府職能深刻轉變,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這是一場重塑政府和市場關係、刀刃向內的政府自身革命,也是實現經濟穩中向好的關鍵一招。進入新時代,要實現經濟高質量發展,從根本上還是要在改革上下功夫、在體制創新上下功夫,切實把市場活力最大限度激發出來,把人民群眾創造力最大限度調動起來,推動經濟走上依靠創新提質增效的發展路子,從產業鏈低端向中高端邁進。生態環境保護是政府重要的職能,是調整經濟結構、轉變經濟增長方式的重要抓手,也是推動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的重要內容,與市場和經濟發展的關係密不可分,在“放管服”改革這場政府自身革命中承擔著重要責任和使命。

必須進一步深化生態環境領域“放管服”改革,充分發揮生態環境保護優化市場資源配置、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作用。要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持人與自然和諧共生,正確處理生態環境保護與經濟社會發展關係,加快推動形成節約資源和保護生態環境的空間格局、產業結構、生產方式、生活方式。要加快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以生態環境保護倒逼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充分釋放發展活力,激發有效投資空間,引導穩定市場預期。要強化生態環境執法監管,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促進公平競爭、優勝劣汰,防止劣幣驅逐良幣,讓無效低效產能特別是“殭屍企業”退出,實現市場出清,使資源得到高效配置和利用。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是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的重要保障。黨的十九大提出,要堅決打好防範化解重大風險、精準脫貧、汙染防治三大攻堅戰。今年4月2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財經委員會第一次會議,研究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的思路和舉措。5月18日至19日,黨中央、國務院召開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習近平總書記出席會議並發表重要講話,對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作出再部署,提出新要求。6月16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於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 堅決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明確了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的時間表、路線圖、任務書。

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是黨中央交給我們的重大任務,是一場大仗、硬仗、苦仗,時間緊、任務重、難度大,需要付出極其艱苦的努力,需要多方面保障支撐。必須進一步深化生態環境領域“放管服”改革,加快改革以審批發證為主要內容的傳統管理模式,把工作重點和更多行政資源轉向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和提供公共生態環境服務上來,切實做好簡化行政審批、減稅降費等“減法”,做好加強監管的“加法”和優化服務的“乘法”,調動企業和公眾參與生態環境保護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推動形成群策群力、齊抓共管、全社會廣泛參與的生態環境保護大格局,堅決打好打勝汙染防治攻堅戰。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是推進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戰略舉措。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上指出,要通過加快構建生態文明體系,使我國經濟發展質量和效益顯著提升,確保到2035年生態環境質量實現根本好轉,生態環境領域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基本實現,美麗中國目標基本實現。《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明確,整合原環境保護部職責及其他6部門相關職責,組建生態環境部,統一行使生態和城鄉各類汙染排放監管與行政執法職責,充分體現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對生態環境保護事業的高度重視,為在更高水平上推進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奠定了堅實基礎。

在新時代推進生態環境領域“放管服”改革,必須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敢於啃政府職能轉變的“硬骨頭”,推動生態環境部門從以直接管理為主轉向監督管理為主,當好“監管者”,推動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構建“大生態環境保護”格局。要把不該由生態環境部門管理的事項交給市場或社會,把該管的事項切實管住管好,努力在破解政府職能缺位、錯位、越位問題上探索走出新的路子,積極推進生態環境管理理念進步、管理方式變革、管理手段創新、管理效率提升。要將生態環境事業發展放在政府行政體制改革的大框架下來認識、來推進,以“壯士斷腕”的決心,改革生態環境系統內部管理制度,進行行政流程再造。要最大程度對接群眾需求,最大限度減少審批許可,從源頭上減少權力尋租問題,進一步提高生態環境部門的公信力和執行力,不斷提升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

二、準確把握生態環境領域“放管服”改革面臨的形勢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部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放管服”改革的決策部署,不斷加大簡政放權和職能轉變力度,持續推動生態環境領域“放管服”改革向縱深推進,取得明顯成效。

一是為各類市場主體減負擔。大力清理規範行政審批事項,黨的十八大以來,生態環境系統在簡政放權、尤其是大力清理行政審批事項方面力度很大,成效也比較明顯。取消“環保設施甲級資質認定”等4項、下放“危險廢物經營許可”等2項本級行政審批事項,取消“建設項目試生產”等13項中央指定地方實施行政審批事項。取消“環評機構資質”“環保竣工驗收”等2項行政審批事項,已經國務院常務會審議通過,待相關法律修改後實施。下放火電、油氣田開發、鋼鐵、有色、船舶等57項建設項目環評審批權限,將13類項目由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降為編制報告表或填報登記表,對環境影響很小、依法只需填報登記表類項目,由審批改為告知性備案。

加強行政事業收費和涉企收費監管,取消核安全技術審評費、城市放射性廢物送貯費、環境監測服務費、進口廢物環境保護審查登記費、化學品進口登記費等5項行政事業性收費;積極推動排汙費改為環保稅;將中國環境科學學會、中國生態文明研究與促進會等社團會費和其他收費項目在生態環境部網站集中進行公示。

進一步規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全國358家環保系統環評機構已全部完成脫鉤。取消“竣工環保驗收監測或調查”“新化學物質理化、健康毒理、生態毒理測試”等2項中介服務事項。發佈《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生態毒理測試數據現場核查指南》,重點針對新化學物質生態毒理學測試數據的真實性和可追溯性進行監督檢查,並建立終身責任制。

二是為促進就業創業降門檻。推進“證照分離”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試點改革,落實國務院《關於在更大範圍推進“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支持在浦東試點基礎上,將“證照分離”改革試點範圍擴大到天津等地的10個自貿試驗區。積極配合發展改革委,提出生態環境領域的負面清單,並納入《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18年版)》。加快生態環境部門權力和責任清單研究,跟蹤研究7個試點部門和各地權力責任清單,開展生態環境部權力責任清單前期研究工作,梳理權力責任事項、設計清單框架、確定清單內容。

三是為激發有效投資拓空間。深入推進投資項目環評審批改革,多次修訂《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適當簡化環評文件類別,報告書類別項目由40%降至38%;告知性備案實現網上辦理,用戶從註冊、填報到成功提交平均用時10分鐘。加快清理規範環境認證事項,組織開展中國環境標誌改革試點,鼓勵更多第三方機構開展認證活動,提高市場化水平,進一步增強認證標準的統一性和權威性。加快培育農業農村汙染治理等新興環保市場,會同財政部印發《全國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十三五”規劃》,積極培育農業面源汙染治理、農村汙水垃圾處理市場主體;聯合印發《關於政府參與的汙水垃圾處理項目全面實施PPP模式的通知》,充分吸引社會資本參與,促進汙水垃圾處理行業持續發展。

四是為公平營商創條件。全面推進生態環境監管“雙隨機、一公開”,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環境執法“雙隨機、一公開”工作的通知》,實現全國所有市、縣級環境執法機構“雙隨機、一公開”全覆蓋。今年上半年,全國採用“雙隨機”方式開展生態環境執法檢查26.3萬家次,隨機抽查發現並查處違法問題1.3萬個。嚴厲打擊生態環境監測數據造假等違法違規行為,推動出臺《關於深化環境監測改革提高環境監測數據質量的意見》,嚴肅查處山西臨汾等環境監測數據造假行為,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約談相關地方政府。建立健全生態環境領域失信聯合懲戒機制,聯合發展改革委等部門制定《企業環境信用評價辦法》等文件,全國已有超過10個省級、60個市級、200個縣級生態環境部門開展企業環境信用評價。持續向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推送行政處罰、行政許可等企業環境信息,推動商業銀行將按日計罰、行政拘留等重大行政處罰文書納入信貸審批和貸後監管流程。

五是為群眾辦事生活增便利。持續開展“減證便民”行動,進一步壓縮行政審批申請材料、辦理時限,新化學物質網上申報及本地管理系統、核設備監管信息系統上線運行,國家核技術利用輻射安全管理系統完成升級改造,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審批申請材料進一步優化。2018年上半年生態環境部共受理行政審批事項11347件,全部按時辦結,實現審批時限“零超時”。推動生態環境數據聯網共享,組織開展環保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專項督查和各類非涉密信息系統調查,完善生態環境保護主題信息資源目錄編制,完成部內生態環境信息資源目錄梳理和涉及10個部委的生態環境大數據資源主題目錄,完成16個司局69個業務系統數據整合。進一步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完成生態環境部互聯網政務服務門戶改造,啟動生態環境部政務服務綜合平臺項目建設。建立網上審批數據資源庫,整合集成建設項目環評、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等行政審批系統,構建“一站式”辦事平臺。

地方各級生態環境部門堅持問題導向,積極探索,大膽創新,推動“放管服”改革取得積極進展和成效,湧現出一批具有生態環境系統特色的鮮活經驗,為其他地方推進“放管服”改革提供了有益借鑑。

在精簡行政審批事項方面,遼寧省環保廳加大簡政放權力度,經過一年努力,累計取消、下放14項行政審批權、12項其他行政職權。

在提高行政審批效能方面,浙江省環保廳推動實施“最多跑一次”改革,梳理“最多跑一次”事項目錄清單,推動行政審批事項“八統一”,全面提升行政審批效能。江蘇省環保廳推行“不見面審批”,方便群眾和企業辦事,優化營商環境。

在強化事中事後監管方面,山西、四川、雲南環保廳等成立“雙隨機”工作領導小組,切實強化組織領導,全面推進“雙隨機、一公開”,不斷提升生態環境監管執法水平。

在優化政府服務方面,山東省環保廳專門下發通知,要求各地要主動服務、優化流程、落實責任,進一步提高環評審批服務水平。上海市環保局圍繞優化營商環境,在環評文件編制、環評報件、環評審批程序、環評分類管理和環評手續簡化等5個方面開展環評制度改革試點,切實提高環評審批效率。

在肯定成績的同時,我們也必須清醒地看到,生態環境領域“放管服”改革取得的進展和成效還是初步的、階段性的,與經濟高質量發展要求、生態環境事業發展需要和人民群眾期盼相比,仍存在不少差距,還面臨著一些困難和挑戰。

一是思想認識不到位。有的地方和部門對生態環境領域“放管服”改革重視程度仍然不夠,對其重要性認識不足。一些地方和部門認為“放管服”改革是割肉、是放權,下不了狠心,缺乏自我革命的精神和勇氣,推動改革的主動性不強、辦法不多、措施不實、氛圍不濃。

二是簡政放權不到位。有的地方和部門放權還不徹底,環評耗時長的問題還一定程度存在。國務院組織開展的調研顯示,建設項目環評耗時還比較長,主要原因是企業環評報告編制耗時較長,一些投資規模大、工藝複雜項目的環評報告甚至要一兩年,需要引起高度重視。

三是放管結合不到位。一些地方仍然存在重事前審批、輕事中事後監管現象,一定程度上導致事中事後監管跟不上改革需要。有的“重下放、輕監管”,忽視對下級審批權承接單位工作指導和監督。有的地方對上承接不主動、不積極,有的基層承接能力不足,對下放行政審批事項接不住、接不了、接不好。

四是優化服務不到位。部分地方和部門服務意識不強,辦事效率不高,辦理過程緩慢,拖、等、壓、靠等問題還不同程度存在。有的政務服務體系還不夠完善,一些審批項目流程精簡、優化不夠。一些地方政務服務平臺建設還不健全,有的網上行政審批平臺融合還未真正形成,仍存在“信息孤島”現象,與群眾和企業需求還有差距。

這些問題,需要我們在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中認真研究解決。

三、堅定不移把生態環境領域“放管服”改革向縱深推進

推進生態環境領域“放管服”改革向縱深發展,既要簡政放權,又要加強監管和服務,更要改變過去在思想、認識上存在的一些問題和誤區,更新我們的理念,創新我們的認識。思想認識到位了,我們的行動才能到位。在思想認識上,必須正確處理好四個關係。

一是正確處理簡政放權與強化監管的關係。深化“放管服”改革,激發市場活力和創造力,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和社會公平正義,簡政放權與強化監管都必不可少。

“放”是為了激發市場活力和調動基層、全民的積極性,要把握好兩條原則:一要堅持問題導向。對影響市場、干預微觀經濟的,影響營商環境和市場主體地位作用發揮的審批事項,要作為重點堅決下放下去。二要把握目標導向。與激發市場活力無關的,涉及重大生態環境安全和影響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的重點審批事項,不但不能放,還要從嚴審批。

“管”是為了消除不健康、不符合市場規律的行為,使市場活力和企業積極性更加健康、更加規範、更加持續。李克強總理指出,只有管得好,才能放得開,也只有放得開、減下去,政府才有更多的精力創新和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對生態環境系統而言,深化“放管服”改革,首先是放的問題,該放的要放到位,不該放的就要堅決守住,同時要把事中事後監管擺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如果事中事後監管管不住,事先批的再多、審的再嚴,又有什麼用呢?在實踐中,這種重審批、輕監管的現象一直存在,非常普遍。反過來,只要事中事後監管加強了,嚴格監管到位了,前邊多放一點、少批一點又有什麼關係呢?生態環保工作的核心目標和任務是改善生態環境質量,要改善生態環境質量,就要減少汙染排放。這是光靠審批無法全面、有效解決的問題,關鍵還是在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這兩年,全國生態環境系統在持續做好宏觀管理的同時,更加著力抓好微觀管理,抓壓力傳遞,抓責任落實。在一些重點領域、重點區域和重點工作上,我們一杆子插到底,著力把法律法規、標準和要求落實到位,著力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實踐證明是行之有效的。

我們的行政資源很有限,要把有限的行政資源投放到最管用的地方去,確保我們的要求落到實處。不管事先有沒有審批,企業都必須遵紀守法。做到這一點,汙染物排放總量就會下降,生態環境質量就會改善。因此,我們要擺脫過去的思想觀念、路徑依賴,進一步簡政放權,同時更大力度地加強事中事後監管,進一步提升工作效能。人還是這些人,錢還是這些錢,稍微調整優化一下,效果就會不同,並且完全符合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也為進一步釋放企業市場活力提供了支撐。

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要敢於“刀刃向內”,把該放的權力徹底放下去,決不能瞻前顧後、猶豫不決。同時,也要堅持“放管結合、放管並舉”,對於建設項目環評、核與輻射等領域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要重心後移,狠抓事中事後監管,創新監管機制和監管方式,精準施策,從根本上提高監管效能,切實管住、管好、管到位。

二是正確處理頂層設計與基層創新的關係。頂層設計與基層創新是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互為因果、相輔相成。沒有科學的頂層設計,基層改革創新就缺乏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就不能產生規模效應、整體效益。沒有廣泛的基層改革創新、多方面經驗積累,頂層設計就會成為無根之木、空中樓閣。

要以問題為導向,為結果服務,圍繞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以及推進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做好頂層設計,直面問題,解決問題,尤其是要解決行業標準缺乏、規則不清、法律不健全以及一線監管執法人員能力不足等問題。要尊重基層的首創精神,鼓勵地方生態環境部門將改革要求與基層工作結合,先行先試,積極探索符合本地區實際的改革舉措和路徑,努力形成各方協同、上下一心、共同發力、競相推動改革的良好局面。

三是正確處理“放管服”改革與生態環境領域其他改革的關係。生態環境領域改革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方方面面,關係每名幹部職工,牽一髮而動全身。必須堅持優化協同高效原則,充分運用系統思維精心謀劃,著力增強改革的整體性、協同性,做好改革協同推進大文章,使各項改革相互促進、相得益彰,形成系統效應。

部署“放管服”改革任務,要統籌考慮地方機構改革、環保垂改、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改革的進度安排、實際情況,確保下放的權力事項地方能夠接得住,事有人做、活有人幹,後續的事中事後監管措施能夠落地落實。地方推進各項改革,要始終貫徹中央改革精神,在職能配置、機構設置、權責關係劃分、人員力量安排上,充分體現“放管服”改革要求,努力在轉職責、提效能上下功夫,在轉作風、樹形象上做文章,切實展現新時代生態環境部門的良好形象。

四是正確處理改革創新與法治建設的關係。要注重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進改革,按照“在法治下推進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的要求,及時把改革中形成的成熟經驗制度化、法律化,積極推動做好生態環境領域相關法律法規的立改廢釋工作,確保重大改革於法有據。對於“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建設項目環評技術服務機構資質認定”等中央已經明確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以及地方生態環境部門已經取消或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要加快推進相關配套法律法規修訂工作。同時,加快制定事中事後監管政策規定和具體措施,實現改革的無縫銜接,不斷提升生態環境保護法治化水平。

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生態環境系統深化“放管服”改革,要堅持以推進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為目標,以更好更快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創業為導向,聚焦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重點從轉變政府職能、轉變工作方式、轉變工作作風三個方面著力。

第一,要著力轉變政府職能,以更大力度推進簡政放權。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進一步改革政府機構、轉變政府職能,不僅是提高政府效能的必然要求,也是增強社會發展活力的必然要求。要進一步深化簡政放權,堅決把該“放”的徹底放開、該“減”的徹底減掉、該“清”的徹底清除,不留尾巴、不留死角、不搞變通,更好地為市場增活力、為發展添動力。

要大力推進減權放權。

一是繼續削減生態環境行政審批事項。按照國務院要求,結合機構改革後部門職責分工,聚焦激發市場活力和直接向市場放權,對行政審批事項逐一進行梳理論證。在此基礎上,做好生態環境機構改革涉及行政審批事項的劃入整合和取消下放工作,除關係國家安全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項目外,能取消的堅決取消,能下放的要儘快下放。

二是及時推動制修訂“放管服”改革配套法律法規。我部正在推動制修訂相關法律法規,各級生態環境部門也要對現行的規章和規範性文件進行一次全面清理,主動與有關部門溝通銜接,抓緊修訂一切不符合新發展理念、不利於高質量發展、不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人民群眾期盼的規定,確保簡政放權與相關法律法規相銜接、相配套。

要大幅提升行政審批效能。

一是繼續推進環評審批改革。健全並嚴格落實主要行業環評審批原則、准入條件和重大變動清單,減少環評管理中的自由裁量權。各級生態環境部門不得違規設置或保留水土保持、行業預審等環評審批的前置條件。對涉及法定保護區域的項目,在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前提下,主管部門意見不作為環評審批前置條件。加快改革環評管理方式,強化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生態環境准入清單(“三線一單”)的宏觀管控,建立健全“三線一單”對規劃環評、項目環評的指導和約束機制。

進一步優化審批管理,動態修訂建設項目環評分類管理名錄,優化環評分類。加快完善環評技術導則體系,聚焦環境影響事項,提高環評文件質量。進一步壓縮環評審批時間,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要主動服務,提前指導,開展重大項目審批調度,列出項目清單,會同行業主管部門督促建設單位儘早開展環評,合理安排報批時間。為重大基礎設施、民生工程和重大產業佈局項目開闢綠色通道,實行即到即受理,即受理即評估,評估與審查同步,審批時限原則上壓縮至法定審批時限的一半,最大限度地發揮環評審批對穩定有效投資、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作用。

近期我部正在調度全國環評審批情況,並與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交通、水利等部門溝通,瞭解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共同研究解決。對於目前出現的投資下降是環評等原因造成的說法,要引起高度重視,積極應對。將審批中存在的問題拉條掛賬擺在桌面,可以解決的馬上解決,暫時難以解決的,深入研究推動解決,現在來看,這種做法效果很好。希望各級生態環境部門一起配合做好這項工作,在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中貢獻我們的力量。要加強項目環評與規劃環評聯動,對於已經實施規劃環評的項目,合理簡化環評報告編制要求。加強環評技術校核,依法依規查處弄虛作假或環評文件質量低下環評單位。

二是加快推動生態環境行政許可標準化。推進行政許可標準化,是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審批難”、約束自由裁量權、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高審批效率的重要措施。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要高度重視,從行政許可的事項管理、流程、服務、受理場所、監督檢查等方面,全面規範行政許可行為,編制和公開各類事項的業務手冊和辦事指南,實現同類審批“同標準受理”和“無差別審批”。

三是進一步完善生態環境領域行政審批事項目錄。生態環境部門要全面梳理行政審批事項,結合機構改革進一步完善行政審批事項目錄,明確每個事項的承辦主體、辦理程序、辦理時限等,既讓辦事企業和群眾看得明白,又讓工作人員心中有數。

要著力推進減稅降費。

一是著力治理生態環境領域中介服務不規範、亂收費問題。生態環境事業發展需要專業、規範的中介服務,但是目前一些地方存在中介服務效率低、收費不規範等問題,嚴重影響生態環境領域“放管服”改革效果,必須堅決整治。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要從服務方法規範化、服務流程程序化等方面推進中介服務標準化,推動公開中介服務收費依據、收費標準、收費事項等,接受社會監督。要著力治理各種中介服務亂收費,對與行政機關暗中掛鉤、靠山吃山的“紅頂中介”,堅決斬斷利益關聯,破除服務壟斷,嚴肅查處其中的腐敗行為。

二是繼續清理整頓事業單位、行業協會收費。認真貫徹《關於進一步規範行業協會商會收費管理的意見》,結合機構改革、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和正在推進的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工作,切實加強對事業單位、行業協會收費管理工作,規範經營服務性收費,嚴格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同時,進一步加強收費監管,加大對違規收費行為查處力度,切實規範事業單位、行業協會的收費行為。

第二,著力轉變工作方式,以更實舉措強化事中事後監管。按照李克強總理提出的“在放權的同時,事中事後監管這一手必須硬起來”的要求,進一步健全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創新監管方式,加大監管執法力度,切實壓實監管責任,不斷提升生態環境監管水平。

要創新監管方式。

一是全面推進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明確要求,整合環境保護和國土、農業、水利、海洋等部門相關汙染防治和生態保護執法職責、隊伍,統一實行生態環境保護執法。目前,我部正在按照中央統一部署,組織開展《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指導意見》編制工作。各地生態環境部門要結合地方機構改革和環保垂改,全面梳理生態環境保護執法事項,推動生態環境保護執法隊伍綜合設置,統籌配置行政處罰職能和執法資源,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強化綜合監管,著力解決多頭多層重複執法,以及執法不嚴格、不規範、不透明、不文明和不作為、亂作為等問題。

二是完善“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制度。切實加強對地方“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制度落實情況的督促指導,定期調度、通報地方落實情況,同時加大對重點監管對象的檢查力度,推動隨機抽查、檢查結果全部公開,切實增強執法的公信力和威懾力。

三是加快推進生態環境信用監管。信用監管是規範市場秩序的“金鑰匙”。要配合有關部門儘快研究制定關於全面實施環保信用評價的指導意見,健全環保信用信息共享、跨部門聯合獎勵和懲戒工作機制,讓企業“一處違法、處處受限”。

要加大監管力度。

簡政放權,既要放、也要接、更要管,放權不等於放任,必須同步加強監管。無論是否審批,監管是硬道理,只有加強監管,企業才會落實生態環保各項要求。

一是突出監管重點。要聚焦打贏藍天保衛戰等七大標誌性重大戰役,聚焦汙染物偷排偷放、生態環境破壞、監測數據造假等違法違規行為,聚焦人民群眾最關心最關注的生態環境問題,強化監管舉措,加大執法力度。尤其是對一些既沒有任何手續,又沒有治理設施的“散亂汙”企業,一定要強力監管,切實解決好市場中存在的劣幣驅逐良幣問題。這兩年規模以上企業效益取得了長足進步,原因很多,其中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強化監督執法,有力打擊“散亂汙”企業發揮了重要作用。強化生態環保監管可以使市場和供求關係變得更加正常和關鍵,提升真正守法企業的效益。從這個意義上說,加強生態環保就是促進經濟發展,就是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除“散亂汙”企業整治外,我們開展的許多工作也都取得了同樣效果,比如,正在大力推動的城市黑臭水體治理,在取得環境效益的同時,也取得了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二是推進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嚴肅追究姑息縱容、不作為的責任。切實抓好督察整改情況“回頭看”,針對汙染防治攻堅戰的關鍵領域,組織開展機動式、點穴式專項督察。要全面開展省級生態環保督察,基本實現地市督察全覆蓋。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取得了中央肯定、地方支持、百姓點贊、解決問題的良好效果。這些效果不僅體現在環境效益上,也體現在社會效益上。四批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共解決了8萬多個問題,這些都是老百姓身邊長期得不到解決的突出問題。與此同時,中央生態環保督察還發現了一大批需要地方解決的城市基礎設施建設、企業汙染治理設施建設等方面的問題,為拉動投資、拉動消費提供了空間。因此,中央生態環保督察既是在搞保護,也是在促發展。

三是完善監管措施。推動建立聯合監管機制,合併涉企檢查事項,實行綜合監管,減少檢查頻次,避免重複檢查,提高監管效率。加快建設完善汙染源實時自動監控體系,依託在線監控、衛星遙感、無人機等科技手段,充分運用大數據、雲計算、物聯網等先進技術,織密織牢捍衛綠水青山的“天網”。主動公開生態環境監管執法信息,暢通投訴舉報渠道,穩步推進環保設施和城市汙水垃圾處理設施向公眾開放,為公眾參與監管創造條件,增強公眾監督的積極性、主動性。

四是強化生態環境監管能力建設。結合地方機構改革和環保垂改,進一步加強監管隊伍和內設機構建設,配強生態環境執法人員力量,強化基層環境執法標準化建設,提高執法機構“軟硬件”水平。

要落實監管責任。

堅持“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原則,明確監管主體、監管職能、監管責任,完善監管機制,避免出現監管“真空”。

一是健全審管銜接機制。加強環境監管不是執法部門一家的事,綜合部門和業務部門都負有監督管理責任,都要主動履職盡責。要通過明確各有關部門在“放管服”改革中的職責任務,建立信息共享、重點問題會商等制度,切實加強行政審批與執法環節的有效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二是嚴格責任追究。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要嚴格依法履行職責,堅持“眼睛向下”,著力管好老百姓最關心的事情,堅決整治、嚴厲打擊生態環境領域違法違規行為。強化行政執法與司法銜接,嚴懲重罰生態環境違法犯罪行為,該判刑的判刑,該賠償的賠償,該破產的破產,讓違法者付出沉痛代價。

三是建立盡職免責機制。要加強與紀委監委、組織部門的協調配合,對已經依照權責清單事項履行職責的,依法不予追究生態環境部門有關人員的執法責任,不能讓基層生態環境部門工作人員“流血流汗還流淚”。

要杜絕“一刀切”。

“一刀切”行為是生態環境領域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重要表現形式,既給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帶來不便,損害了黨和政府形象,也違背了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初心,必須堅決反對,嚴格禁止。

一是精準施策。絕不能用“一刀切”辦法來解決全國生態環境問題,各地差別太大,一個地方百分百適合的措施,另一個地方可能就不適合。要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在制定政策或出臺文件時,把實際情況研究透,找準問題,把手段和目標分清楚,通過改革解決問題,切實做到分類指導、精準施策。

二是統籌推進督察執法整改。

對生態環保督察執法中發現的問題,各地要按要求立行立改,切實解決,也要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堅持依法依規,加強政策配套,注重統籌推進,嚴格禁止“一律關停”“先停再說”等敷衍應對做法,堅決避免緊急停工停產等簡單粗暴“一刀切”行為。特別是對工程施工、生活服務業以及城市管理等重點行業和領域,既要強力推動,嚴格執法,又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禁止層層加碼,避免級級提速。

生態環境領域在禁止和避免“一刀切”方面總體是好的,但也有一些地方出現這樣那樣的問題。近期,國務院督查組在陝西省彬州市發現的過路車輛強制沖洗問題,就是一起典型的亂作為、一刀切問題。過往車輛不管是否乾淨,有無必要,一律進站沖洗,每次20元錢,這是“假沖洗、真收錢”,是典型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不是治霾項目而是賺錢項目,不是添彩而是添亂,這種行為要堅決杜絕、零容忍,見到一起,查處一起,追責問責一起,絕不能讓此類問題影響了生態環保工作大局。

另外,對確有問題有瑕疵的企業,也要實事求是處理。最近我到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26”城市調研瞭解到,雖然我們派了200個組在開展強化督查,發現了一大批生態環境問題,力度不可謂不大,但是得到了各方面廣泛肯定和歡迎,其原因就是實事求是,被督查對象把強化督查不僅當成了督促,也當成了幫助。督查中我們發現問題後,交給企業和地方整改。整改時間安排大家可以商量,根據實際情況,有的半個月,有的一個月,有的兩個月甚至更長,不是發現問題馬上問責或一關了事。這種實事求是的處理方式,大家都能理解和接受,形成了共同開展生態環保工作的良好局面。

去年我們在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26”城市交辦了38900多個問題,今年全部還要複查一遍。據反饋,這些問題中的99.91%都得到了很好解決,如果每年都能解決同樣數量的問題,幾年下來,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26”城市大氣環境質量改善必見成效。

要堅持分類整改。對於具有合法手續且符合生態環保要求的企業,不得采取集中停產整治措施;對於具有合法手續,但沒有達到生態環保要求的企業,應根據具體問題採取針對性整改措施,給予時間;對於沒有合法手續,且達不到生態環保要求的企業,特別是“散亂汙”企業,要依法依規查處,將其清理出去,這對經濟發展、環境改善、社會穩定都有積極促進作用。

第三,著力轉變工作作風,以更高標準優化政務服務。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要進一步轉變工作作風,強化服務意識,創新服務方式,變政府部門“端菜”為企業和群眾“點菜”,努力提高行政辦事效率,全力提升政務服務水平。

要全面優化政府服務行為。

一是著力解決企業和群眾最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全面梳理生態環境審批事項,認真查找影響企業和群眾辦事的痛點、堵點、難點問題,進一步優化審批事項服務流程、創新服務方式,讓企業群眾辦事更方便、更便捷、更有效率。

二是持續開展“減證便民”行動。認真落實國辦《關於做好證明事項清理工作的通知》,凡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證明事項一律取消,能通過個人現有證照來證明的一律取消,能採取申請人書面承諾方式解決的一律取消。對必要的證明要加強互認共享,減少不必要的重複舉證,從根本上解決困擾企業和群眾的“辦證多、辦證難”問題。

三是提升政務大廳“一站式”服務功能。全力推進生態環境服務事項進駐政務大廳辦理,2019年基本實現“應進必進”。構建“一站式”辦事平臺,實現“一個窗口”“一次辦成”,做到行政審批事項進駐大廳到位、審批授權到位、監督管理到位。

要創新生態環境公共服務方式。

一是積極探索用市場手段解決生態環境問題。推進生態環境保護市場化進程,撬動更多社會資本進入生態環境領域。積極推動設立國家綠色發展基金,發揮國家對綠色投資的引導作用。完善綠色信貸、綠色證券、綠色保險、綠色投資體系,推進社會化生態環境治理和保護,建立市場化、多元化生態補償機制。大力發展環境服務業,探索區域環境託管服務等新模式,積極推行環境汙染第三方治理。深化排汙權交易試點,發展排汙權交易二級市場。

二是穩步推進生態環境監測等領域服務社會化。創新生態環境監測等公共服務供給模式,有序開放生態環境監測市場,鼓勵社會監測機構參與排汙單位汙染源自行監測、環境影響評價現狀監測、清潔生產審核、企事業單位自主調查等監測活動。切實加強對社會監測機構的監管,努力營造公平、誠信、有序的生態環境監測市場,不斷提升生態環境監測數據質量。

三是大力推進生態環境信息公開。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積極推進生態環境部門行政決策、執行、管理、服務和結果等五公開工作,保障人民群眾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生態環境訴求,主動公開相關信息,為企業和群眾提供優良的生態環境信息服務。建立健全生態環保信息強制性公開制度,督促重點排汙單位及時公佈自行監測和汙染排放數據、治汙設施運行情況、生態環保違法處罰及整改等信息,對排放不達標設施的設備提供商、運營維護單位等信息予以公開,接受公眾監督。

要加快推動生態環保產業發展。

以推動生態環保產業持續健康有序發展為核心,以支撐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為重點,堅持政府引導、市場主導,積極推動生態環保產業發展,加強模式與機制創新,充分釋放生態環保產業需求,努力為社會生產生活提供更為優良的環境產品和服務,打造高質量發展新增長點。

一是實施大工程大投入。以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七大標誌性戰役為重點,推進非電行業超低排放改造、散煤治理和北方地區清潔取暖工程、土壤汙染修復與固體廢物汙染治理等重大工程建設,以大工程帶動生態環保產業大發展。指導各地做好汙染防治攻堅項目儲備規劃,及時向社會公開項目信息與投資需求。建立健全中央環保投資項目儲備庫。健全財政專項資金支持項目績效考評體系,將工程實施進展、運維效率、服務效果等納入考評。

二是加強生態環境科技標準建設。加快制修訂重點行業水、大氣汙染物排放標準和規範,充分發揮標準對生態環保產業發展的預期引領和倒逼作用。加強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中心、科學觀測研究站、高端智庫等生態環境保護科技創新平臺建設。圍繞生態環保科技成果轉化技術評估、二次開發、技術交易、產業孵化全鏈條,整合生態環境領域成果轉化綜合服務資源,加快建立國家生態環境科技成果轉化綜合服務平臺。

三是推進生態環境治理模式創新。探索開展生態環境導向城市開發(EOD)模式,推進生態環境治理與產業發展融合,打造不同領域標杆示範項目。以工業園區、小城鎮為重點,推行生態環境綜合治理託管服務,啟動一批生態環境綜合治理託管模式試點。規範生態環境領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加快出臺《關於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 推進生態環境領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的實施意見》,採取多種方式支持對汙染防治攻堅戰目標支撐作用強、生態環境效益顯著的PPP項目。

四是加強行業規範引導。依託行業協會、科研機構等研究發佈生態環境治理項目基準收益率,引導行業投資合理收益。分類制定出臺生態環境項目技術標評標指南,加大生態環境技術和生態環境效果評價分值權重,有效防止惡性低價中標。推進高效除塵、汙染場地修復、揮發性有機物(VOCs)治理設備與材料等領域團體標準的制定和發佈,提高生態環保產業標準化水平。當前生態環保產業發展面臨非常好的機遇,具有良好的發展條件和支撐,一定要大力推動、加快發展。

大力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

充分將大數據應用於“放管服”改革,大力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推動部門與企業、部門與群眾之間的數據共享與交流,讓數據為老百姓“跑腿辦事”,為企業“貼心服務”。

一是積極推動生態環境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結合正在實施的生態環境信息化建設,依託生態環境大數據平臺,儘快編制行政審批系統整合共享方案,逐步構建實體政務大廳、網上辦事、移動客戶端等多種形式有機結合的公共服務平臺,推進審批事項向網上辦事延伸,力爭實現“一站式、全流程”網上辦事服務,真正實現讓數據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腿。

二是積極參與建設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轉變政府職能電視電話會議要求,打造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在三年內實現國務院部門數據共享、滿足地方普遍性政務需求,五年內政務服務事項全面實現“一網通辦”。生態環境部門要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積極配合開展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建設工作,超前謀劃,加強研究,加快推動政務服務平臺整合接入工作,推進審查事項、辦事流程、數據交換等標準化建設。

三是高度重視信息安全工作。生態環境審批和服務事項向網上集中,為企業和群眾辦事提供了方便,也對數據信息安全提出了更高要求。要採取有效的安全防範措施,做好安全檢查和風險評估,切實保障政務網站及行政審批系統的網絡和數據安全,築牢生態環境信息平臺建設和數據共享安全防線,有效保護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

四、確保生態環境領域“放管服”改革落地見效

深化“放管服”改革是一場從理念到體制的深刻變革,改革越是深入,越會觸及更多利益和矛盾,遇到更多難啃的“硬骨頭”。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迎難而上,真抓實幹,全力推動“放管服”改革取得更大成效。

(一)高度重視,落實責任。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級生態環境部門的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推動,分管負責同志要具體抓落實,其他負責同志要積極配合、協力推進,認真組織實施,細化分解任務,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壓實工作責任,建立完善責任鏈和任務鏈,制定路線圖和時間表,明確時間節點,做到有佈置、有檢查、有驗收,確保改革措施落地見效。突出問題導向,什麼問題突出就重點解決什麼問題,什麼問題緊迫就抓緊解決什麼問題,對重點難點問題要制定攻堅計劃,掛圖作戰、掛牌督辦、逐一銷號。

(二)協調配合,統籌推進。“放管服”改革是一個系統工程,需要統籌安排、整體推進。近期,我部將印發2018年“放管服”改革重點任務分工方案,地方各級生態環境部門也要結合實際明確本年度“放管服”改革的重點任務和責任分工。對於今年確定的改革重點任務,要儘快研究制定具體落實措施,加強協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確保按時高質完成改革任務。各級生態環境部門之間要注重溝通銜接,尤其對於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上下級要密切合作,加強統籌,研究制定相關承接和事中事後監管措施,確保放得下、接得住。要注重協調配合,統籌推進“放管服”改革與機構改革、環保垂改、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改革。

(三)敢於擔當,積極創新。要鼓勵從實際出發,創造性地開展工作。特別是在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優化政府服務方面,支持在吃透改革精神基礎上創新突破,在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改革上率先取得突破。要尊重併發揮好基層首創精神,加強指導協調,支持基層因地制宜大膽探索,並及時總結推廣改革經驗。要認真貫徹中央《關於進一步激勵廣大幹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的意見》,建立健全容錯糾錯機制,正確對待改革進程中因敢闖敢試出現的過失性錯誤。注意保護敢於擔當、勇於創新的幹部,不斷激發幹部幹事創業的積極性。

(四)強化督查,跟蹤問效。落實好改革任務,要靠有效監督和嚴明紀律。必須加大督查力度,將今年“放管服”改革任務納入各級生態環境部門重點工作督查範圍,定期調度督促。既要督任務、督進度、督成效,也要查認識、查責任、查作風,確保決策部署落地結果。要嚴肅責任追究,對工作不落實的要公開曝光;對執行已有明確規定不力的、對落實改革舉措“推拖繞”的、對該廢除的門檻不廢除的、對不作為亂作為的,要堅決嚴肅問責,絕不姑息遷就。

同志們,深化生態環境領域“放管服”改革,責任重大,使命光榮。讓我們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堅決維護”,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戮力同心,勇於擔當,攻堅克難,開拓奮進,持續推動“放管服”改革向縱深發展,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加快轉變政府職能,為打好打勝汙染防治攻堅戰、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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