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學校被同學打傷,其家長殺害打人學生,對此你怎麼看?

呂新宇222546036


孩子學校受欺,父親廁所刀捅施害者;以暴易暴,法治思維何時來到?


據多家媒體報道:9月21日16時許,瑞安警方接到報警稱:在隆山小學三樓一廁所內,有小孩受傷。接警後,處警民警迅速趕到現場,抓獲犯罪嫌疑人林某某(男,36歲,仙降街道人)。傷者葉某(男,10歲)被120急救車送往醫院,經全力搶救無效於19時許死亡。

經查,犯罪嫌疑人林某某交代了因其女兒週三在學校與葉某發生口角時被打致眼部疼痛(傷勢輕,未就醫,正常上學)而心生怨氣,為此於今日下午攜帶水果刀到學校尋找葉某報復,用水果刀傷害葉某。
現林某某已被瑞安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這又是一起校園傷害致人死亡案件,案件發生後,警方及時處理,相信,公正的法律,一定會還逝去的孩子一個公道。只是,一個家庭,將從此破裂,死亡孩子的家人,可能永遠都難以走出這一個陰影;而另一個家庭,也將失去一個父親,留給活著的孩子,也必將這個噩夢,伴隨一生。

在評論一位16歲的孩子跳樓自殺一事的時候,三水三心寫道:悲劇發生了,悲痛是應有之義。但悲劇的意義,不僅僅是“引起恐懼與憐憫”(亞里士多德的《詩學》),而是“把美的東西毀滅之後”,讓我們“認識到悲劇主角所贖的不是他個人特有的罪,而是原罪”(《作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用人話來說,就是,悲劇會引起我們強烈的情感不適,然後,盡力去避免它。

這才是悲劇的本身的意義——只是,又以一個孩子的生命為代價,這個悲劇,實在是太過於沉痛:

一,面對孩子受欺,家長有很多的辦法解決

校園暴力事件,曾經很長時間,成為熱搜詞,佔據了網絡的頭條。其實,三水三心對於校園暴力事件,包括有人生造出來的“校園霸凌”,是持不同意見的:愛玩愛鬧,本就是孩子的天性,包括有時候,孩子之間你打我一拳,我踢你一腳,也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有幾個人小的時候沒打過架?三水三心小的時候,經常打打鬧鬧的,現在都是最好的朋友——不打不相識不相親嘛!又有幾個人會記仇?

這是我要說的第一點:家長要正確看待孩子之間的矛盾!

第二點,讓孩子自己去解決,是一種鍛鍊。

從教育的角度來看,讓孩子學會解決矛盾,這是一門課程,是一門孩子學會處理人際關係的一門課程,這甚至也是孩子學會正確面對矛盾然後解決矛盾的課程!我的孩子,和小朋友們一起玩,被推到了,然後流著淚找我。我告訴他,故意推和無意推的區別,然後告訴他,要想和小夥伴一起玩,就要學會自己去解決——蘇霍姆林斯基說,“要相信孩子”,因為“每個孩子,都有他們的生活邏輯”。說白了,父母過多的干涉他們的生活邏輯,最終就會形成孩子性格的軟弱——不然,為什麼現在那麼多的“娘炮”“媽寶”?

第三點,對於實在過分的行為,要積極配合老師來處理。

由於受多種文化的影響,包括受到家庭潛移默化的影響,特別是到了初中進入心理斷乳期之後,有些孩子,可能會出現一些崇尚暴力的思維。大家都是母親,現在不是,將來會是,面對對孩子的人格侮辱或者長時間的欺凌,還是應當採取一些措施的。那麼,什麼錯失最好呢?肯定是積極配合老師來處理啊!

我有一學生,被外校學生毆打,家長極其憤怒!甚至已經動用了某些不能拿到檯面上來的力量!我告訴他,如果你相信我,就由我來解決;如果不相信我,就請警察來解決;如果你要自己去解決,你的氣出了,但兩個家庭,都會被毀滅

後來,我把這個事情處理的很好,家長非常滿意,一直到現在,都跟我有非常多的互動!

總之,面對孩子受到欺負或者你所認為的“霸凌”,你一定要選擇好方式方法,有的時候,逞一時之快,不是一個理性的人處理問題的方式!其後果,可能是害人害己!

二,以暴易暴,背後顯示的是法治思維的欠缺,但也從側面顯示更多的問題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這句話,看起來是非常有道理的,但事實上,在法治社會,我們需要樹立的不是“以眼還眼以牙還牙”的報復性思維,而應該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報警”!

就以這件事情為例,據媒體報道,林某的孩子受到受到葉某的欺負,林某便憤而刀刺——也就是說,由於法治思維的欠缺(有人會說,這也是激情殺人),本來的受害者,變成了犯罪嫌疑人!

如果林某有法治思維的話,他會先找老師,如果對老師的處理不滿,就應該報警。有人會問,警察會管嗎?肯定,只要警察出動,進行盤問,這本身就是一種震懾!

或許有人問,我打你一耳光,然後報警,然後我給你賠禮道歉,你幹嗎?事實上,很多就是這樣處理的!

其實,打一耳光,心靈上受到的傷害,遠遠大於身體的傷害!這就是側面顯示出的另外一些問題:

1.受害人要求要適度。我們有的受害人,遇到損害,特別是遇到精神上心理上的損害,無限制的提出要求,這本身,還是法治思維的缺失的表現。比如,某地一醫生自殺,就是因為所謂的受害人,毫無限度,到其家人工作單位吵鬧,造成心理壓力過大導致的。

2.法律懲治要適度。正如前面所說,很多時候,心靈上受到的傷害,遠遠大於身體的傷害。那麼,在懲治的時候,就要充分考慮到這一點。比如,未成年孩子,受到欺負,他有可能心理上產生一些問題,那麼,施害人,是否應當出資進行心理輔導呢?打傷了,付醫藥費,這種懲治,事實上是不夠科學的!

三,不要一發生校園事故,就將矛頭對準學校,就將根源歸結於學校教育

現在,還有一種不好的風氣,一發生有關學生的事件,最後都可以將矛頭對準學校、對準學校教育。逐漸的,任何社會上的事件,都歸結到學校教育上來。

邏輯上來說,好像沒錯!

但事實上,教育不是萬能的,學校教育更不是萬能的。

這個話題,扯起來很長,甚至,為了證明這一個觀點,我可能需要類似於博士論文這樣的鴻篇鉅著。

簡單點來說,教育共有三個方面,有社會的教育影響,家庭的教育影響,學校的教育影響——現在,學校教育在社會和家庭影響面前,愈見孱弱!

當然,作為教育工作者,我並不是來推卸我們的責任,而是,教育實在面臨太多的干擾:

就以此事為例,家長到學校,是很正當的理由,學校能制止嗎?

家長懷揣兇器,學校能搜身嗎(如果配上安檢儀,似乎也可以)?

家長在隱秘地方對學生施暴,學校能及時發現並處理嗎?

事件發生後,有人就會說,老師為什麼沒有及時處理,及時化解?甚至有人說,因為教師處理不當才導致事件惡化!

那大家說說,教師該怎麼處理?

總之,三水三心以為,這樣的悲劇,核心還是家長的不理智,法治思維的欠缺,以暴易暴思維思維在作祟。作為教育工作者,三水三心建議,在遇到類似的事情的時候,作為家長,一定要對處理問題的方式和方法進行選擇,不要被仇恨遮蔽了理性。


三水三心


這件發生在昨天晚上,9月21日,林某因女兒和同學葉某發生矛盾,被打傷導致眼部疼痛,葉某愛女心切,拿水果刀去學校找葉某替女兒出氣,在則所將其傷害,搶救未果,葉某死亡。

這件事極大地衝擊了無數家長的心理底線,其影響之大不僅僅限於毀掉了兩個家庭,估計會連帶一些不好的社會影響的。

震撼歸震撼,震撼之餘,我們更需要冷靜地思考:我們對孩子的教育到底是如何是好?

這就需要要分析這件事的原因:

1.直接原因

倆孩子發生糾紛,孩子的情緒和家長的情緒沒有得到及時的安撫

家長愛女心切,衝動戰勝了理智,讓情緒主導了行動


2,根本原因:

教育觀念的不當,教育方式的錯位。事情報道中未描述葉某的更多信息,不好去揣測其家庭自小的教育觀念。

但林某的家庭教育觀念和教育方式卻是真正的溺子是害子。從兩點可以看出:

(1),其女和男同學因矛盾打出手,回家只是抱怨(消息中沒有明確說明孩子是否和家長說明了事情的起因)。

(2),林某愛女心切,拿水果刀去學校直接找同學葉某算賬,(消息中沒有提到林某是否詳細聽女兒把事情的起因經過敘述),只是聽了女兒的抱怨,看到女兒眼部疼痛而心疼就拿刀去替女兒出頭。更別說是和老師溝通了解詳情了。

這是典型的溺愛縱容型家長。

溺子是害子!

我們到底要怎麼教育孩子呢?

一個孩子的成長受到外界的三方面的教育力量:

家庭、學校、社會。

家庭教育是孩子成長的根。根不深不正,苗難正。

家庭怎麼樣才能給孩子一個深正的根不教育呢?

首先要明確我們教育孩子是為了讓孩子成長為一個什麼樣的人?

我們到底要把孩子教育成一個怎樣的人呢?家長的觀念決定了家長教育孩子的方式和方法,也影響著孩子一生的成長、決定著孩子的一生生活。

怎麼樣的家庭教育才算是好的家庭教育,家庭教育的學習不是一篇文章一個模式就可以的,是一個慢長的過程。

但願更多的家長能參與到家庭教育的學習中來,不斷地完善自己,成就自己和自己的孩子自己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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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在網上看到了一片無法無天、殘忍極端、毫無人性的評論,從中看到了自私、兇殘、愚昧,感嘆這麼多年的普法教育都普了些什麼?

男孩打腫了女孩的眼睛,然後女孩爸爸拿刀殺了男孩,而且是捅了十幾刀,刀刀致命。接下來是不是男孩爸爸要去殺女孩全家?一個小小的孩子之間的打鬧糾紛,竟演變成這麼大一個悲劇。居然還有這麼多人叫好,這個社會真的病的太嚴重了。

首先打人事件沒處理好,造成受傷家長氣不順而進行報復,所以說我們小孩在校犯事,家長應主動和積極解決,學校應擔起調解工作的責任,把矛盾解決好,提示犯事小孩家長賠償和道歉是應該的。不要因此激發矛盾產生惡果。

最後,國有國法,國家也應該給學校立法,義務教育要把熊孩子拒之門外,由其家長自行教育或國法懲罰改造到符合校規條件或能聽從校規教育的方可入學,這樣從學校出來的孩子才能合格的走上社會。


遊戲大咖王


通過反觀這件不幸事情的發生,我覺的真應該引起我們每一位家長的反思,從今以後在教育孩子的問題上,就應該認真著重的教導我們的孩子,做不到保護弱小,就千萬不要去持強凌弱。否則的話,總有一天會讓你的孩子承受一回,你無法承受的嚴重後果。因為,狗急了也會跳牆,兔子急了也咬人的。但是,這位殺人家長的過激行為實在不敢讓人苟同,難道就沒有一種更好的解決辦法了嗎。非要給自己選擇一條這樣的不歸路。女兒被人欺負了,眼睛被打傷了,這一點確實讓人惱火,但是,小孩子打架,跟過家家一樣的,算不上什麼稀奇的事,又沒有別的什麼深仇大恨,你又怎能跟一個十歲的小孩一般見識呢?你的這種舉動真算不上英雄,連狗熊都算不上的。你可以先找小孩的家長理論,不行就再找學校領導,實在不行還警察派出所吧,你這樣直接找小孩算賬,你跟那小孩有什麼區別,恐怕也是一個欺軟怕硬的角色吧,太不值了,太遺憾了,還是那句話,衝動是魔鬼,一失足成千古恨。


老俞177829369


面對悲劇,沉重思考!有人說,此事反應的是教育問題,但我說不是,此事反應更多的是溝通機制問題。

小孩吵吵鬧鬧很正常,只要不是校園暴力,我認為不是教育問題

小孩子之間吵吵鬧鬧很正常,而且在小孩子的世界裡,可能吵鬧的定義跟我們大人的定義完全不一樣,可能上午吵了一架,下午就勾肩搭背了,而我們大人可能會互相記恨一輩子!所以,面對偶爾的孩子糾紛,我們家長還是要有耐心處理,別讓衝動挖了個坑給自己跳!

我想,再好的教育也消除不了偶爾的糾紛、吵鬧,因為再優秀的小孩也有玩鬧的天性!

但是有兩種狀況,做家長的倒要積極處理,一是受傷嚴重,二是校園暴力。這兩種情況可能會對孩子長期有心理和生理上的傷害,尤其如果是校園暴力,給小孩子的傷害是非常大的。所以,家長一旦發現此類問題必須積極處理,否則後果不堪設想。

但是,我們要積極處理不等於使用“暴力手段”處理!

從目前警方公佈的消息來看,並沒有很嚴重的傷,也沒有說是校園暴力,所以我認為本案反應的不是小孩的教育問題。當然,網上有女孩長期受到男孩欺負的傳言,如果消息屬實的話,那麼性質又不一樣了!

如果真要說是教育問題,那是對家長的教育問題,受傷的不理性,得勢的不講理!

本案的出現,反映出該校孩子糾紛處理的溝通機制存在一定的問題

從目前爆出的信息來看,好像學校和老師在這件事當中並沒有做什麼事情,那麼是真的沒做介入還是介入了沒辦法協調?所以,我有幾個問題想問:

1.首先,孩子在校打架且受傷的情況下,老師為何不主動通報給家長?老師對打架的事情是否知情?由老師主動告知情況和由家長自己發現情況再“上門告狀”,給家長的感覺是非常不一樣。當然,我們不是在討伐老師,老師也不容易,即使老師在知情的情況下,有可能也是認為傷不大,也想大事化小,因而選擇不告知。不過從此事的結果來看,我們反而要吸取教訓!

2.其次,家長有沒有向老師主動反應孩子受傷的事情?老師有沒有回覆?是怎麼回覆的?是不是公平處理的?

3.然後,女孩家長到底有沒有直接向男孩家長討要說法?男孩家長是否真的向網傳的那樣不講理?

4.還有,男孩有沒有長期欺負女孩?如果是長期欺負的話,那就是校園暴力了,學校和老師是不是長期的放任不管,最終導致家長情緒失控?

5.最後,女孩家長真的是抑鬱症嗎?

其實從各種問題中看,都是缺乏有效的溝通的,尤其是女孩家長與老師、學校的溝通基本沒有,而是直接私自採取了暴力行為。溝通才是化解“糾紛”的唯一方式,暴力只會讓“糾紛”變成“仇恨”,這是悲劇發生的最大原因。另一方面,如果老師和學校能積極一點介入,也許悲劇就不會發生。

網絡充斥著的“暴力”傾向,會不會對某些家長有一種“心理鼓勵”,進而增加家長的“暴力行為”?

我在思考這個問題!因為現在的網絡上缺乏理性的聲音,很多網友動不動就“喊打喊殺”,這樣的一種氛圍,是不是對某些家長採取暴力行為有更多的“心理鼓勵”?

假如網傳女孩的家長真是抑鬱症患者,那麼他就有可能受到這種“網絡暴力導向”言論的誤導,最終讓他毫不猶豫採取了殘忍的行為。

事實上,很多網友的“暴力”言論,並不會是他真正的行事準則,只不過是一種網絡上的“情緒宣洩”而已,但真遇見問題,他們也並不會向他們自己標榜的那麼“血性”!可是,這種言論卻對有部分缺乏判斷能力和控制能力的家長,有很強的“引導”和“鼓勵”的作用。

因此,我建議大家還是以理性發聲為主,我的觀點是:理性做事,不等於就是“懦夫”;暴力行事,也不等於就是“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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