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司法厅、省信访局联合召开全省人民调解工作暨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试点工作部署会

山西省司法厅、省信访局联合召开全省人民调解工作暨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试点工作部署会

6月27日,山西省司法厅、信访局联合召开全省人民调解工作暨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试点工作部署会。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商黎光出席会议并讲话,对省司法厅和省信访局主动作为,积极担当的精神和作风做了充分肯定,对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试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省司法厅厅长薛永辉、省信访局局长梁克昌分别就访调对接试点具体工作做出安排。太原市司法局和晋中市司法局代表试点地区做表态发言。副省长、公安厅厅长刘新云主持会议并对下步工作落实提出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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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黎光强调,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工作,是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重要载体,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工程,是主动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自觉担当。要以更高的政治站位去理解和认识调解工作,以更高的政治站位去把握人民调解与人民信访的密切联系。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理解“矛盾就地化解”对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性作用,以更高的政治自觉和更强的政治担当,深入推进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工作。

商黎光指出,要坚持五条原则,把握正确方向。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新时代人民调解和信访工作的政治方向;坚持人民主体,把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坚持法治引领,促进信访矛盾在法治轨道上化解;坚持协作联动,形成化解信访案件的整体合力;坚持创新发展,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的工作水平。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优势,突出目标导向,加强矛盾排查就地化解、信访矛盾委托化解和引导分流末端化解三个阶段工作,切实做好信访案件协调和矛盾化解,努力打造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升级版。要从组织领导、队伍建设、工作保障、舆论宣传4个方面为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社会环境和舆论环境,推动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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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新云要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和信访部门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结合实际,开拓创新,抓好落实。要层层压实责任,深入家庭、社区、村居,做好各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及时将有信访苗头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非试点地区要超前谋划,积极作为,大胆实践、创新、落实。要加强整体联动,形成工作合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坚持好、发展好“枫桥经验”,促进工作整体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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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永辉传达了司法部和省委、省政府对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工作的总体要求,明确了试点地区访调对接试点工作的目标任务,要求司法行政机关健全完善与信访部门联动工作体系,及时就地化解信访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实现全省信访总量和越级上访、重复上访、集体上访量逐步下降,促进信访积案化解,维护全省大局稳定,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的对接方式、调解范围和调解流程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要求从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监督考核、加强部门间协调联动和强化工作保障方面抓好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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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克昌从思想认识到位、完善机制到位、发挥作用到位、服务保障到位4个方面对全省信访系统开展“访调对接”工作做出安排部署,要求各级信访部门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保障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开展,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人员吸附在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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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政府法制办等单位负责同志,省信访局、省司法厅相关工作人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县(市、区)分会场近3000名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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