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从集体购买土地建房,以后迁出了户口,宅基地还可以能继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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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你的这个宅基地继承问题,我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做个简要分析吧。

1.宅基地不具有可继承性

首先需要说明的一点是,农村里的宅基地本身是不具备可继承性的,因为谈到继承,一般是指的公民的个人财产,而宅基地是集体资产,因此不发生继承关系。

2.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

不管是从村里申请来的宅基地建的房子还是从本村村民手中流转过来的宅基地及地上农房,这个房屋肯定是可以继承的,哪怕你的户口已经迁出,不会影响房屋继承关系,但是会影响你对房屋的操作权限。

比如户口没有迁出去的话,基本上是可以以后对房屋进行翻新呀或者扩建之类的。

3.当初购买土地建房时手续是否齐全,有无领取到合法的土地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再一点,房屋是否能够继承也要看你这个房屋是否合法来的,如果当初交易的流程正规,也有“两证”,那么继承是没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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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于居住建房,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农民集体成员所有,属于农用的建设用地。《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即,宅基地所有权归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而农民朋友拥有的是使用权。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只有在本村村民内部流转,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不得抵押。使用权不等于所有权,那么,村里宅基地是否可以继承?法律如何规定的?今天征地拆迁律师团队崔鹏就此问题解答。

依据《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从物权法规定之中,我们不难看出,宅基地作为使用权,而建造房屋为所有权,依据《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其中就包括公民的房屋。那么,使用权与所有权、宅基地与房屋就此出现了冲突,宅基地与房屋是不可剥离的,依据继承法房屋可以继承,房屋与宅基地又不可剥离。

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即一户一宅,说明宅基地是以户为单位,并非以个人为单位享有使用权。那么,说明同属一户,在法律上宅基地继承是受法律保护的,是可以继承的。那么,属于非本村村民农业户口是否还拥有继承使用权呢?

依据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第六条规定,严格规范确认宅基地使用权主体。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民集体成员、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登记发证,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及房屋,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经该农民集体出具证明并公告无异议的,可依法办理土地登记,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非本农民集体成员”。

因此,个人在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在其死亡时遗留下来作为遗产可以继承的。房屋继承后,宅基地作为使用权也一并继承,并且已经农转非的非本村村民一样享受继承权。假如房屋灭失掉,宅基地使用权随着灭失,本村经济组织有权收回宅基地。


征地拆迁律师团队崔鹏


村民从集体购买土地建房,以后迁出了户口,宅基地还可以能继承吗?

村民从集体购买土地建房,这本身就是违法的。购买的土地建房是没有宅基证的、也不会有建房许可证的。不知道购买了这样的土地来建房,心里有何抗拒的打算。要是国土部门巡查发现了,会强制停止施工、或者在你修建的过程中,按照违法构筑物予以拆除的。这样的所谓“宅基地”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还别说能否继承,就是使用也是没有保证的。所以,村民千万不能购买土地作为宅基地使用。

再说,合法的宅基地也是不能继承的。因为,宅基地的所有权是集体的。村民只有无尝的使用权!

网友们,你们说呢?

我是凡尘观生活!谢谢!再见!


凡尘观生活


按照法律规定,村民要建房,可以向村里提出申请。

对房屋选址所占的土地,支付一定的费用,称之为“从集体购买土地”,

确实可能是其中一个环节,但不是必经程序。

不过,农村建房,光向村集体付了钱不行,还得经过政府部门的审批。村里是无权给村里批地建房的。

当然,如果之前没有走审批程序,也不要过于担心,如果确实是符合建房条件的,是可以补办手续的。

不符合建房条件的话,那是不能补办的,属于违法用地。


如果是合法的或者是可以补手续的,那么,就是合法的不动产,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即便迁出了户口,该不动产也还是你的。

即便户主的继承人,不是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也是可以继承该不动产的。

而且,

可以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只是登记时,登记机关会在记事栏里注明: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一般而言,这样继承的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村里收回。

不过,如果房屋已经倒塌,只剩下宅基地了,那么,不是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继承人就不能继承了。

就说这些,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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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砖家


如果村民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即本村本组的村民),如果没有宅基地建房,可以向村民小组申请土地,或者与村民小组其他成员进行土地调剂,在调剂的过程中因为土地的经济价值不同,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是可以的。如果是这种情况的所谓“村民从集体购买土地建房”是没有问题的。但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是不可以在其他村组购买土地的,因为集体土地是农村村民集体所有,归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管理使用的。

如果建房后迁出户口,就不再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也就丧失了集体经济组织的权利,包括集体土地的管理使用权。如果建房者的法定继承人的户口还在当地村组(这种情况是现实中很多,比如招工),该处宅基地可以继续使用,但不叫继承,因为建房者因迁出户口已经失去宅基地的管理使用权。

如果建房者的法定继承人的户口不在当地村组,那么就不可以对该处宅基地进行管理使用。因为房屋属于地上附着物,根据物权法,可以对该处宅基地上的房屋进行继承及使用。但不得对房屋进行拆除重建等,待该房屋因倒塌等原因的自然灭失后,即失去相应权益,也不得在当地村组申请建房。


军表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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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属于村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不能继承;如果迁出户口,那么则不属于村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此宅基地不属于你;再者,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你所有,可以继承与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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