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嫁女的户口在娘家,还可以分宅基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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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嫁女的户口在娘家,还可以分宅基地吗?

题主问的这个问题,只有一种情况是可以的,那就是出嫁女招的是上门女婿。过去农村审批宅基地的条件是,家里有儿子的家庭,儿子要盖房娶媳妇,然后要分户单过,一户一宅,所以村里会划分宅基地。招上门女婿的家庭,通常都是家里没有儿子的,所以村里也会批宅基地给出嫁的闺女。


不过这一切都是发生在过去的农村,那时候农村还可以划分宅基地,现在我们村里不管儿子还是女儿,一律都不划分宅基地。我们村里是统一盖了楼房,让村民们都买楼房,只是自己村民买的话可以按优惠价格。但是有一条,只允许家里有儿子的家庭按优惠价格买楼房,或者是上门女婿也可以。

如果家里有儿子也有闺女的,只要儿子买了楼房,那么不管户口是不是还在娘家,出嫁的女儿是没有的。换句话说,就算是村里现在还划分宅基地,出嫁的女儿不管户口是不是在娘家,都不会有你的宅基地。因为你出嫁以后,婆家已经有了你的房子,现在实行一户一宅制。


别说宅基地,就算是村里的一些其它福利,出嫁女也不享有。在我们村里,只要是出嫁的闺女,即使户口依然在村里,从你登记结婚的那一天开始,村里所有的福利一律不享有。关于这个问题,可能是每个村子的村规不一样。有的村子出嫁女只是没有宅基地,但是还可以享有村子里的其他福利,这个可能是根据各村的情况而论。

上个世纪我们这里还有划分宅基地的情况,根据一户一宅规定,出嫁女要到男方村里分宅基地。不过这也已经是很多年以前的事情了,现在早就没有划分宅基地这一说了。就算是有,村里也不会给出嫁女分宅基地,这个跟户口没有关系,宅基地从来没有按人口数或者户口划分过。


一品小十六


为出嫁的女儿应该清楚,分走娘家的土地和宅基地跟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宅基地使用权是两码事。户口在娘家,代表出嫁女在娘家村集体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但不代表可以分走娘家的土地和宅基地。

第一是出嫁女的承包地问题。农村出嫁女在娘家的承包地,如果出嫁女在夫家没有获得承包地,其娘家的承包地还是出嫁女的,如果出嫁女在夫家获得了土地,那么娘家的土地有娘家其他家庭成员继续承包,和出嫁女就没有关系了。在土地重新调整的时候,如果出嫁女的户口在娘家,而且也履行着娘家村村民的一个基本义务,村民大会也承认出嫁女村民的身份,那么在新的土地承包的时候,出嫁女也能获得一份承包地。但是,必须要清楚的是,在娘家获得了承包地,在夫家就不能获得承包地了,两家只能任选一家。第二宅基地问题,农村宅基地是一户一宅,出嫁女户口和娘家人在一起,只能作为一户人家和娘家人拥有一处宅基地,不可能再单独给出嫁女分配一个宅基地。即使出嫁女和娘家人分户了,要申请宅基地基本上是没有可能的。

当你决定和丈夫孩子一起在娘家长期生活又够分户条件时,可以向村委会说明情况,申请宅基地,村委会会正常划拨的。有一个更简单的方法获得宅基地,就是购买本村村民闲置的房屋。等拿到房产证后,再申请房子下的宅基地就容易得多。


新蔡在线


出嫁了的女人,她们户口在娘家里面可不可以分的宅基地呢?

宅基地是不是你想分就能够分了农村里面的宅基地,它只不过是为了农村经济成员提供建筑用地的。

当然你的户口还属于你这个农村里面还没有搬迁出去,那么这种情况之下能不能够分得宅基地呢?

如果分配宅基地是可以分到的

假如农村里面有宅基地分配,那么这种情况之下按照法律里面是可以分到的,毕竟户口没有搬迁出去,还是属于这个村集体的经济成员。

但是目前来说有哪个地方是有分配宅基地的,多半是没有,因为宅基地在目前的情况基本上都是不够使用的。

所以想要分配宅基地是十分困难的,并不会有的直接分配给你,而是要经过多重的申请和审核或者得到批准之后,才有可能得到属于你的那一份宅基地。

至少在我们这边这个宅基地分配来说,不会得到相对应的分配宅基地的权利的。

拆迁补偿,集体分红可以获利

假如是拆迁补偿,在农村里面,我们是可以获得一定的利益分配。

因为对于拆迁补偿,他是补偿这个集体内的经济成员。所以这种情况之下,能够补偿这个集体的经济成员,那自然而然你这个户口属于这个村集体里面就会分得一部分这个补偿的金额。

在拆迁补偿的时候,如果你的户口没有搬迁出去,那么所获得的补偿或者其他的方式赔偿,那么都是和村民基本上一致的福利和享受的权利。

不要认为你已经出嫁了,就没有权利享受农村里面的各种利益了,在农村管理办法里面对于户口的管理办法,如果没有搬迁出去的,那么相对来说,农村里面发生任何相关的福利都是可以和村民一同享受利益的分配。

有的人会这样提问,比如说已经出嫁了,那么村里面集体搬迁却没有你的名额。如果真是这种情况,你的户口在农村里面就理应有你的那一份,如果没有的多半都是某一个环节或者某一个部门没有上报,所以这种情况呢,是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自身利益。



申请宅基地也是可以的。

这种情况在农村里面申请宅基地,在我们这边目前是可以的。比如说出嫁了,她嫁给城市里面的人。

但是又想在农村里面盖个房子,幸好户口还没有搬迁出去,这种情况回到农村里面,申请宅基地,你有地方盖房子,那么是可以的,基本上在我们这边是给予审核和批准的。

但是在农村里面申请宅基地,土地得必须你原来有的,比如说你有老房子的宅基地或者种菜的旱地,又或者购买别人的宅基地。

所以这种情况才能够申请盖房子,申请这个宅基地。并不是说在农村里面,你是农村户口就直接分配这个宅基地给你。

每个地方的做法不一样。

目前在我们这边来说就算出嫁了,户口在农村里面是可以申请宅基地的,但是我们相邻的村子里面他们又不允许。

他们都会以这样一种口吻说,嫁出去的女儿等于泼出去的水。所以基本上嫁出去的人,就算户口没有搬迁在农村里面,也没有办法申请宅基地。

不是说不能够申请,而是这些村委或者他们的长辈会以各种各样的问题进行刁难,甚至不给予审核或者批准。


农人莫小道


岀嫁女的户口在娘家,还可以分宅基地吗?

宅基地不是按人分配的,它是按户、按照实际需要进行合理利用的。不能说我有一个户口在村里,我就可以享受一份宅基地。

宅基地的管理和使用,国家没有明确规定与岀嫁女或不岀嫁女有任何关联。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宅基地实行一户一宅。这就充分说明,宅基地不可能每人一宅。

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人均占有的土地有限,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是我们国家一慣政策。所以对宅基地的审批管理也一直持慎重态度。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规定标准。农民建房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的空闲地。农村村民岀卖、岀租住房后,再审批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这些规定,都是为了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才制定的一系列方针。

所以不管是岀嫁还是没岀嫁,只能按户申请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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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的宅基地并不是按人分配的,而是符合建房条件的村民向所在地村民委员会申请的,经村民委员会审查,由国土资源管理等部门审批。

按照“一户一宅”审批政*策,农村无房户、危房户、困难户、受灾户等住房困难农户,具备建房条件的,可以申请宅基地或通过拆后重建以达到宅基地标准。

妇女的合法权益应依法得到保护,出嫁女户口仍在原集体经济组织内的,依然是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那么虽然因婚出嫁,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并未改变,在原集体经济组织内仍然拥有土地使用权利,包括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使用面积不得超过当地规定的标准。因此宅基地的拥有和审批是以户为前提的。如果出嫁女户口所在户因符合建房政*策而新取得了宅基地,或通过拆旧建新扩大了宅基地,那么新取得的宅基地和扩大了的宅基地,出嫁女仍然是宅基地使用权的共有人。

宅基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住和个人不得侵犯,出嫁女所在户如果因房屋拆迁获得财产权益赔偿,家庭内部的财产权益分配,可以通过家庭内部协商解决。

因此,笔者认为户口未迁出的出嫁女,在家庭内部可以获得宅基地使用权益,而不能个人单独申请宅基地,集体也没有分宅基地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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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观察汇


出嫁女是否享受娘家所在村村民待遇一直有争议。目前,很多村子通过制定“村规民约”规定:

——出嫁女,无论户口在不在娘家,本人及其孩子都不再是娘家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享受娘家所在村村民待遇。这就是“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和“外甥”。按照这个规定,出嫁女,即使户口在娘家,即使符合分宅基地的条件,也分不到宅基地。

——同时,很多村子还规定:娶进村的媳妇,无论户口在不在村里,本人及其孩子都属于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受本村村民待遇。就是“侄子”。


我们国家实行村民自治,村委会依据相关法律制定“村规民约”,具有法律效应。也就是说,上述规定不违法。但是,在“村规民约”执行过程中存在三个问题:

——出嫁女“两不靠”。一方面,女儿出嫁了,失去了娘家村村民资格,在娘家“没靠了”;另一方面,女儿到了婆家,得不到婆家村村民资格,即使得到了,也都是通过丈夫获得的,在婆家“也没靠”,或者说是“靠不住”。

——离婚女儿处境尴尬、艰难。农村妇女离婚,在婆家基本都是“净身出户”,没有承包地、宅基地、房子。离婚回到娘家后,又不属于娘家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受不到娘家村村民待遇……。

——法律有抵触和矛盾。“村规民约”与《物权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有抵触和矛盾。“村规民约”也有法律依据,也不违法。


值得高兴的是:上述问题已经得到了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全国人大正在组织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基本政策是:

——女儿也是资产持有人。承包地、宅基地,村集体经济股权,以及其它资产权证上,要把女儿同等登记为“共同持有人”。也就是,无论是在娘家村还是在婆家村,女儿至少要“靠一头”。

——农村妇女离婚后,即使被迫净身出户,回到娘家也不再是寄人篱下的“外人”。


二胡的世界


出嫁女权益在中国民间传统习俗中,从来都没有得到过真正保障,特别是在农村极其严重,很多人的观念“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米汤",很多父母都不供女儿读书以及女儿出嫁后一切权益不能带走。为维护出嫁女合法权益,我国《宪法》、《妇女权益保护法》、《土地管理法》等多个法律文件中都有明确规定。

首先,出嫁女户籍规定。女儿出嫁后,户口是否迁移到丈夫家,完全取决于自愿,也就是说,女儿结婚后,户口可以选择留在娘家,也可以自愿迁移到丈夫家,任何人不得对出嫁女户口迁移自由作强制规定。

其次,出嫁女土地权益。女儿在娘家原来就有承包地的,结婚后,只要在丈夫家没有重新分配到土地,娘家这边的土地出嫁女依然拥有自己的部份承包经营权。原村集体不得收回出嫁女土地,娘家也不能占有出嫁女土地。当然,原来没有承包地的外嫁女,如果政策重新分配土地,出嫁女在户口所在村集都享有土地分配权,无论户口在娘家或婆家。

再次,出嫁女宅基地分配权其实包含了宅基地分配权和房屋分配权。宅基地分配权跟土地分配权一样。房屋分配权主要是继承权,女儿出嫁后跟儿子一样对父母房产享有同等待遇继承权,同时也有赡养父母责任。

其实法律归法律,风俗习惯归风俗习惯,问题中提到的分宅基地估计是分兄弟哥哥房产的意思,这种情况法律允许,但传统观念不允许,生活中真正要做到公平公正是不可能的,几千年传统观念不是说改就能改的,很多时候亲情和法律其实是一杆秤,两头都要平,如果对法律较真,就会伤害亲情,如果只顾亲情,法律权益得不到保障。利益关系无论在哪里都很复杂,看的太重,伤人伤已,适可而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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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洪168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欢迎继续关注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首先,国家对于宅基地的规定是一户一宅,就算外嫁女的户口没有迁出去,还在原来的娘家户头上,就是这一家一个整体享有一个宅基地。希望能够帮到您,如有其它问题,可以来所咨询,律所地址西城区宣武门庄胜广场西翼1316室。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答:户口迁出迁入国家没有强制性政策。既然你的户口在娘家。若是农村户口。一户一宅。土地法没有说必须是男孩。所以你可以申请一块宅基地。若村委会以村规民约为名不批宅基地。可依法维权。村委会做出任何决议,决定须尊守相关法律。


老农民20192020


宅基地是用来建设房屋用的,不是用来炒作挣钱的,目前网络把哪二分宅基地炒的火热,大部分村民都在跟风,呼风换雨,什么农民发财啦,宅基地值钱啦,搞的农民云里雾里。

我国实行的是一户一宅制,也就是说一户只能审请一块宅基地,根据婚姻法规定,男女到民政机关领取了结婚登记证的那一天,你就是一位合法夫妻家庭户。

你提的这个问题,如果是男到女家落户,应该到女方家村委会,审请宅基地,如果是女方外嫁到男方家,我认为应该到男方村委会审请宅基地,根据宅基地法规定,一户不能容有多处宅基。

由此可见,不难看出,虽然你的户口在娘家,但是,你己经结婚成立了新的家庭户,并且,己居住在婆家,因此,你就不能到婆家再去分得一块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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