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城裡人也能去農村建房了,你知道嗎?

國內城市裡高額的物價房價和越來越惡劣的環境,讓很多人有往農村走的想法,以前有政策的限制,但是現在城裡人也可以去農村弄地建房了,政策有變你發現了嗎?

福音:城裡人也能去農村建房了,你知道嗎?

在當前法律規定的農村土地制度下,農地農用,流轉不能超越村集體範圍,農民對自己的土地沒有處置權能,這極大地抑制了農村經濟的活力。農房沒有產權證,宅基地不能用來出租和經營,不能夠用來抵押擔保。很多人說農民守著價值連城的土地卻過著清貧的生活。

農村宅基地不能交易,更不能被村集體以為的人買賣和使用。雖然城市周邊在市場自發的情況下出現了一些集體建築出售和出租給城市人或打工族居住使用,但政策上一直不認可這種情況,老百姓把他們稱之為小產權房。土地確權也不允許給這種情況下的土地和房屋確權發證。

福音:城裡人也能去農村建房了,你知道嗎?

返鄉創業新政默許返鄉創業人員可以去農村佔地經營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支持返鄉下鄉人員創業創新促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在農村土地改革的大背景下,返鄉下鄉人員創新創業涉及到租地、租房等一些農民財產權益的事項,都應該遵從法律和政策的相應規定。實際上有兩種情況:

1.一類是返鄉人員,本來承包權就是他的,房屋的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就是他的,相對而言,這方面的制約和限制少一些。但是對於下鄉進行創業的,凡是涉及到這一類的,就要依照規定來辦理。在新的政策裡面,確實有一些新規定,大體上是有幾類。一個是集體建設用地。集體建設用地可以依法用於創新創業,包括返鄉下鄉人員也可以。

2.二個是自住房可以改造成農家樂。第三個是可以和農民合作改建自住房,下鄉人員總得有一個居住場所,甚至有的搞電商網絡,需要一個平臺。還有一條規定了地方政府在建設用地中劃出一定比例,用於返鄉下鄉人員搞農業設施等基礎建設。

福音:城裡人也能去農村建房了,你知道嗎?

現在城裡人也可以去農村弄地建房了

1、返鄉創業人員(可以是非村集體成員)可以佔用集體建設用地。(以前不允許)

2、農村自住房可以用來經營。(也可以翻蓋後用力出租、合夥經營)

3、返鄉創業人員可以和農民合作改建自住房。(允許非農人員使用農村宅基地經營)

福音:城裡人也能去農村建房了,你知道嗎?

所以就是,城裡人可以以返鄉創業的名義去實現合法合理佔用農村宅基地作為生活和經營用途了,這對於想要去農村建房的城裡人來說是一個巨大的突破,只不過很多人沒有注意到罷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