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人去世了,存在銀行的錢沒人知道,該怎麼辦?銀行會通知家屬嗎?

獨狼


說到這個問題,估計很多人又開始出來噴銀行了,在很多人看來,如果人去世了,存在銀行的錢沒人知道,那銀行就會私吞,實際上這個只是外行的理解,如果真正瞭解銀行存款相關條例的規定,那就會知道這個錢銀行是不可能私吞的。



目前正常情況下,如果死者已經去世了,銀行知道死者去世之後,能聯繫上親屬的,一般都會通知家屬去辦理支取手續。

但通常情況下,如果存款人死亡了,沒人去告知銀行的話,所以銀行一般是不會知道,對於這種情況,存在銀行的錢怎麼處理就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了。

首先,如果死者有家屬,家屬懷疑死者有存款的,可以通過法院訴訟的方式獲取死者的存款信息。



現實生活中有很多人死了之後,存款沒人知道,比如家屬沒有看到他的銀行卡,存摺,也不知道他的銀行卡密碼,更不知道他在哪家銀行有存款。

對於這種情況,家屬可以財產繼承爭端為由,以任何其中一個繼承人為訴訟對象,將其起訴到法院,這種情況下,法院會調取死者的一些財產信息,然後家屬就會知道死者生前在哪家銀行有存款以及賬戶信息。

在知道存款具體信息之後,家屬並不知道密碼,這時候就需要申請法院進行調解或判決,然後家屬拿著調解書或判決書去銀行辦理支取手續。

當然這一過程需要提供很多手續,比如出具死者死亡證明,轄區派出所出具的親屬關係證明,各個繼承人的身份證明等等。

其次,如果家屬沒有去查詢死者的存款信息,那錢就會一直在銀行賬戶上。

這個問題可能是大家最關心的,就是死者死亡之後,大家都不聞不問,那銀行是否就會把死者的錢私吞了呢?

其實事情並非大家所想的那樣,首先對於存款人死亡之後,如果沒有人通知銀行,那銀行根本就不知道存款人死亡的消息,那銀行就不可能私自處理存款人的存款,更不可能把死者的存款私吞,畢竟銀行經營的是信用,如果銀行不講信用,私自侵吞用戶的存款,那銀行早就倒閉了。

事實上對於長期無人認領的存款,銀行一般會做以下處理:

1、如果存款設定自動轉存,銀行在存款到期之後就會自動辦理轉存手續,轉存之後照樣產生利息,直到有人來認領為止。

2、如果存款沒有設定自動轉存,那存款到期之後自動轉成活期,轉成活期之後,如果一直沒有人認領,那這個錢就會一直存在,直到有人來認領或銀行倒閉那天。

3、如果存款人的銀行卡是不是一類卡,而且存款餘額較少,那銀行會收小額賬戶管理費跟年費,短信費等等,直至扣完錢自動銷卡。



比如工行規定當季日均餘額不足300元將被自動扣收每季度3元的管理費,每年還將收10元年費。欠費一年半,銀行將自動銷掉賬戶(簽訂了業務協議的除外)。   

建設銀行銀行規定當季日均餘額不足300元,銀行自動扣收每季度3元的管理費、10元的年費,小額賬戶管理費扣款不成功時,賬戶將被系統轉為不動戶,連續3年(含3年)賬戶餘額為零,且沒有變動,無交易的借記卡,銀行自動銷卡。

4、還有一種情況是,如果存款變成活期之後,有些銀行對於長期沒有交易的活期賬戶,就會變成睡眠賬戶,比如有些銀行對於2到5年之內沒有任何交易記錄的就會變成睡眠賬戶,變成睡眠賬戶之後,用戶的存款就會變成銀行營業外收入計入銀行當期的總利潤,但是這個做法並不是說銀行把用戶的錢私吞了,只能說銀行暫時擁有這個錢的使用權,在使用期間不產生利息,如果哪一天有人來認領了,那銀行還是會以營業外支出把錢還給相關繼承人的。

還有一種是特殊情況下無人認領存款的處理,就是收繳國庫。

這種情況一般是發生較大的災難,造成大量人員死亡,這時候就會造成很多無主存款。



對於災難後的無主存款,銀行會配合政府部門相關部門進行核實,如果核實到存款人有繼承人的銀行會主動聯繫繼承人按相關的手續進行辦理支取手續。

但是如果核實到存款人沒有任何繼承人的,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無人繼承以及無人接收遺贈的財產,將歸屬國家所有,任何人不得私自侵佔挪用。如果遇難者生前是在集體所有制單位工作的話,那麼這筆遺產將交由工作單位自由支配。


貸款教授


人如果去世了,存在銀行裡的錢家屬不知道,銀行是絕對不會通知家屬的。


當然這也不能怪銀行,即使是誠信如瑞士銀行,一樣會貪墨猶太人戰爭受害者的財產。


首先法律並沒有要求銀行有定期聯繫存款人及家屬的責任,即便一筆錢明顯已經存放年限過久,超出了正常的人均壽命。其次是當前不僅僅是銀行,部門之間各自為政,遠沒有實現信息的高效聯網。


從繼承的角度來講,要實現公平合理分配遺產,逝者的遺囑至關重要。如果逝者去世前就交代好一切,並且把身後事交代完畢,顯然會簡單很多。比如把存款賬戶密碼,證券賬戶,房產等等都交代清楚。


但是很多人去世突然,或者久病臥床已經意識不清,難以有效傳遞信息,存款就容易被遺忘。如果家屬不知道如何查詢,則容易一直在銀行系統內流轉,雖然賬戶金額在變化,實際錢已經與存款人關係不大了。一旦一筆錢休眠時間過長,則這筆錢銀行就可以提請法院認定無主財產並上交國庫。


遇到家人去世但是銀行卡賬戶密碼沒有交代清楚的情況,首先要辦理親屬關係公證,然後到銀行查詢存款情況,等銀行出具查詢結果後,再帶著老人的死亡證明、身份證明、戶口本、親屬關係證明到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最後再去相應銀行將存款過戶。如果繼承人有異議,則需要走訴訟程序,確定繼承權,按最終判決分配財產。


時代在變化,但是銀行的進步是緩慢的。假如賬戶設計緊急聯繫人,存款人連續三年沒有查詢賬戶或者取款,銀行根據所留電話和緊急聯繫人電話就行回訪,甚至於到所留地址回訪,是不是就能減少存款充公的問題?


銀行不改變,我們就改變銀行,言猶在耳,支付寶在各種挫折中壯大。銀行當奮發圖強,別一直靠世界上最高的存貸款利息差滋潤的活著。


財智成功


人如果去世了,存在銀行的錢沒人知道,銀行一般不會通知家屬。

從來沒有相關的硬性規定,要求銀行通知個人存款情況。為了減少詐騙行為的發生,銀行也一般不會主動聯繫儲戶。如果有人聯繫你關於存款的問題,那肯定是騙子了。

我們最早的存款,起始於明代的錢莊。清代時出現了票號,活躍於大江南北,比如我們耳熟能詳的的晉商。票號能夠活躍的原因還是太平天國運動,導致各省輸京的“京餉”經常被打劫,後期晚清不得不放棄“京餉”不得交商匯兌的規定。

票號初期的業務只有匯兌,也就是“不生產錢,只做錢的搬運工”。利潤來源於“匯水”也就是長途搬運手續費。也就是說你存錢到另外一個地方去取,不僅不給你發利息,而且還收你手續費。


當時還有錢莊和賬局兩種金融機構。錢莊主要辦理銀錢兌換和發“錢票”。賬局主要是放高利貸,放貸時往往預先扣除百分之十的本金,利率在“月息三分”左右,每年大約36%的利息。大家看到這些信息眼熟不眼熟?跟我們廣為大家詬病的“校園貸”非常相似,砍頭息、高利息。

以前的時候存過錢就是存單,不署名。也沒有見人支付的規定,都是憑存單支取。

再晚一些出現的存單,雖然登記了名字,但主要還是見存單支付。





以前的時候鑑於通訊技術的問題,銀行不可能留下每一個人的地址和聯繫方式,能留下身份信息就不錯了。還想通知到每個人,幾乎是不可能的事。

現在雖然技術達到了,打個電話,發個短信都可以。不過為了信息保密,很少有銀行推出定期向存款人發送存款信息的服務,對於銀行來說客戶信息保密才是最重要的。

大家可以想象一下,銀行定期告訴你,你在銀行究竟有多少錢?如果被不該接聽的人聽到,比如某些人藏的私房錢,這可是大禍臨頭了。雖然我們很多信息會被洩密,但是還不到這種電話主動告知你的程度。如果銀行要電話告知,現在的電信詐騙又會再度升級了。

其實時間久了的無主存款,可以經銀行向上彙報充公。不過存款充公,很少出現這種情況,畢竟我們的國有銀行目前也僅僅建立了七八十年。至今滯留的存款確實也不多。比如我們在某一銀行賬戶內存有幾塊錢,現在又不收取小額賬戶管理費了,銀行有責任保存它到天荒地老,即使可能擁有人已經去世,也需要等待其繼承人出現,這才是承諾意識。

至於萬一有人去世,存銀行的錢沒人知道怎麼辦?

青島市曾經發生過這樣一件事情,一位王先生去世,兒女和繼母爭遺產,一開始以為遺產只有五套房子,200萬存款。後來由於打官司,審判團隊到省級人民銀行去查詢,結果發現了王先生名下有60多個銀行的70多個賬戶,現金遺產高達3600多萬。

不過相對而言,像上述這種情況非常少。人民銀行也不可能對普通個人開放這種查詢服務,上述情況是省級人民銀行對審判團隊的對公業務。

對於已經去世的人,經過公證的合法繼承人可以帶上戶口本、死亡證明、公正書、繼承人的身份證到去世的人辦理過業務的銀行去查詢了,如果有錢就直接掛失取出來即可。可能比較麻煩,但也是最保險的做法了。


暖心人社


銀行是不會通知的!

銀行對存款人的信息有保密義務,也就是說要保證存款人的個人信息和存款等不被別人知道!這也是銀行需要負的責任和義務。

這就有一個問題了,好多老人是突然走的,那麼他的銀行存款什麼的也有可能沒有來的及說清楚。但是一般情況下,家庭關係比較和睦的,老人身體不太好以後,老人的存款一般情況下都是老人身邊的子女代管的。

因此,如果家裡面有老人的話,雖然我們還是忌諱討論遺囑的問題,但是最好還是書面把財產清單列好。現在好多家庭財產是越來越多了,財產的種類也是越來越多了,如果不提前說清楚,而且最好是書面記錄下來,那是很容易忘記的。如果真的還有好多資產不知道的話,對於家庭來說確實有時候損失有點大。

如果知道老人大概有幾個存摺或者是卡,也還可以去對應的銀行去查詢的,按照銀行的要求提供相關證明和公證書等等材料,銀行就會幫你查詢以後把錢取出來給你的。這也是一個解決問題的途徑。不過手續比較繁瑣,需要逐項去辦理。

因此,人去世了,存在銀行的錢沒人知道,銀行是不會通知家屬的。銀行有保密的義務,銀行可能也不知道人已經去世了。因此,銀行是不會通知家屬的。還有一個可能就是銀行也會有一點小私心,如果家屬不知道有這筆錢的話,可能這筆錢就歸銀行所有了。但是如果家屬去查詢的話,並且提供相關材料,銀行是會給你辦理取錢手續的。

綜上所述,人去世了,在銀行存的有錢,銀行也是不會通知家屬的,這個主要是考慮為客戶保密的要求!


睿思天下


銀行實際上就是商業帝國的總和,它起到的作用是調配經濟領域的不平衡,管借管貸,包括所有的業務都是在做生意,它的宗旨就是一個字,離不開錢。

由於銀行不存在通知儲戶到期支取的這項業務,所以他是不會通知任何一個人的。但是,對於貸款遲遲不還,它有責任把貸款追回來,哪怕欠債者砸鍋賣鐵來補上銀行的貸款,它都不會管的。

別說中國銀行,就拿世界著名的瑞士銀行再說吧,它也沒有主動把死亡的儲戶存在銀行的存款連本帶息的交給繼承者的這項業務。除非一些大客戶,比如說一些王室成員,或者是大公司的擁有者,在銀行的保險方面立有囑託,銀行方面才會通知繼承人到銀行進行業務上的結算,或者繼續存儲的業務。


老蔣閒言


現在的銀行體制肯定不會通知家屬,因為銀行也沒辦法知道客戶是否健在!總不能沒事就打電話問客戶身體怎麼樣,是否已經作古吧!這主要是體制不健全的原因,對比貸款,必須出示身份證,房產證,收入明細,家庭住址,聯繫人等信息,降低貸款風險,一旦斷款,銀行可以通過各種方式聯繫你的家人,甚至房產拍賣等,減小銀行損失。反之,存款只需要出示有效身份證件即可辦理,銀行有風控機制,但國人沒有自我保護意識!這本來就是不對等的,但是沒有國人注意到,甚至提出異議!伴隨而來的就是各種親人去世後的繁瑣複雜!

我一親人離世,病重時大家忙前忙後照顧老人,去世後忙著處理後事,全部處理完了,才想起老人什麼都沒有交代,開始翻箱倒櫃,找出各種銀行卡、存摺和保險單據,保險公司還好說,處理還算順利。銀行這邊直接焦頭爛額!不知道密碼,工作人員直接不給你查賬戶餘額,去醫院開出死亡證明,銀行還是不幹,要出示居委會證明是家人的證明,戶口本都不行!證明開了,查了賬戶餘額,然後就是不讓你取出來,想取還要到公證處做遺產公證!幾張存摺和卡跑了半個多月不止!本來老人去世就很悲痛,處理完後事更是悲痛加疲勞,還不得不打起精神處理這些瑣碎,真是無語!

我認為,國人應當增強自身權利意識,為什麼銀行貸款需要各種證明,而我們存錢如此簡單?很多人還為這點方便沾沾自喜,認為銀行辦事效率高、人性化、為客戶著想!這其實就是銀行和客戶的不平等條約!是銀行保障制度的不完善!

作為個人來說,我們每個人都應該在健康的平時,把各種卡和存摺的賬號和密碼用本子記錄下來(有些卡片存摺時間長了磁性消失),然後妥善保管,讓每個家人都知道你最重要的東西放在哪裡(強調每個家人是為了防止家人為了遺產產生矛盾,每個人都知道,那大家就會公平處理了)。這樣一般情況下家人都可以到自動櫃檯機處理了,大不了多取幾次,不給日理萬機的銀行工作人員添麻煩!

作為銀行層面,我認為國家應當出臺法規,完善機制。比如客戶存款時必須留下家人信息,然後銀行客戶管理系統應當和國家戶籍管理系統聯通,一旦有客戶去世,家人到派出所為其註銷戶口,一旦戶口註銷,銀行客戶管理系統馬上提示,工作任務通過預留的家人信息與家人取得聯繫,配合家人處理客戶存款!而且銀行應當主動,畢竟我們是客戶,服務客戶本來就是銀行的分類之事!

觀點膚淺,請大家斧正!


禪談佐酒


1.銀行不會主動通知家屬,因為如果不主動告知銀行,銀行並不知道誰去世了,跟醫院/公安/航空公司等等並沒有實時聯動。

2.銀行並不準確知道誰是家屬,尤其是有繼承權的家屬,所以通知誰呢?

3.一旦賬戶所有人已去世,取款會要求有完備的法律文件,這都是為了避免繼承爭議,有時文件要求會很複雜,不要不理解,一家人為了爭遺產打破頭的多了去了,銀行沒法替你們決斷,有法院判決,公證處公正是最好的文書,所以最好提前電話問清要求再去取款,避免白跑。


FZ778998


我要說的是,人類文明還沒有達到那個文明程度。達到了那個程度,客戶存款到期,銀行方面是有義務通知客戶的。如果本人找不到,或者已不在了。銀行有義務負責,把存款送到它的法定繼承人手裡。只可惜,現在就連憲法,都還沒有這方面的相關規定。


側身天地我蹉跎


人去世了,存在銀行的錢沒人知道。這種現象基本不存在。人死後其家屬都會通過公證處開具“公證書”到銀行查詢,死亡者在銀行的所有存款、理財甚至銀行代辦的保險都可以完全查出,並分配給繼承人。


光明在前823


怎麼啦!將死錢也在啊!是誰違反保密法,看來銀行口管不住嗎?以後招啞巴會計上班吧!遇到這種情況看遺書,二者退還家屬。三是入庫人民政府決定,以去世者名義服從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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