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深夜蹲守被執行人 終促188萬元執行款全部執行到位

法官深夜蹲守被执行人 终促188万元执行款全部执行到位

6月9日一上班,長沙某中老年服務公司(簡稱中老年服務公司)法定代表人康某將81萬元執行款轉到了望城區法院案款專戶,至此該公司在望城區法院涉及的兩起執行案件總標的額188萬元全部執行到位。

2014年5月,中老年服務公司與湖南曙光建設公司(簡稱曙光公司)簽訂項目工程施工合同,由曙光公司墊資施工,項目完工後,經雙方核算該公司尚欠曙光公司110餘萬元,曙光公司多次催要未果。2015年7月,望城區法院判決中老年服務公司支付給曙光公司工程款110餘萬元及相應利息。2015年8月,中老年服務公司與劉某簽訂項目工程施工合同,由劉某墊資施工,項目完工後,雙方因工程款結算髮生糾紛。後經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中老年服務公司支付劉某工程款40餘萬元及相應利息。

兩案判決生效後,中老年服務公司一直未履行生效判決義務,曙光公司、劉某分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執行法官向中老年服務公司送達執行通知書和財產報告令,但該公司不為所動。為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執行法官陳俊多次上門督促還款,並且兩次將公司負責人康某傳喚至法院。至2018年初,中老年服務公司總計履行100萬元。之後,康某對執行法官一直避而不見,玩起了“躲貓貓”。

6月8日上午,根據有關線索,望城法院執行幹警來到長沙汽車西站附近蹲守,至晚22時許,終於將康某堵到。在法官的說服教育下,康某認識到規避執行的法律後果,主動承認了錯誤,當場籌款7萬餘元支付給申請人,並於次日早上如約將剩餘執行款項及相應利息共計81萬元履行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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