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古一陶朱,解讀范蠡兵戰與商戰的成功學

春秋戰國之際,長江下游地方的吳國和越國相繼強大,曾經發生過激烈的軍事競爭,並參與了爭奪中原霸權的戰爭。在吳王夫差和越王勾踐活動的時代,吳越一時成為戰爭的焦點。范蠡作為越國重臣,曾經是“吳越春秋”政治表演的主角之一。在輔佐勾踐成功地復國並戰勝吳國之後,范蠡毅然離開政治漩渦,隨後以商人身份取得經濟成就。

范蠡以兵戰和商戰的兼勝以及政治功名和經濟利益的雙贏,成為人生智慧的標範。明人王鏊吳越行舟,面對“漠漠輕風不滿帆,小船載酒舳艫銜”,“白鳥斜飛驚鼓吹,青山倒影動松杉”情境,有“陶朱事業今安在”的感嘆。對“陶朱事業”的懷念,自然生成於千古士人對治國平天下的策略、功名與人生的關係以及富貴追求的方式等歷史文化問題的思索之中。

千古一陶朱,解讀范蠡兵戰與商戰的成功學

司馬遷將范蠡在越地、齊地、陶地生活空間的轉換,稱作“三徙”、“三遷”。《史記·越王勾踐世家》寫道:“范蠡三徙,成名於天下。”“范蠡三遷皆有榮名,名垂後世。”其實,可以說范蠡在這樣三個階段的明智思考與合理抉擇成就了“陶朱事業”:救國滅吳,施展了軍政謀略;去越辭官,顯示了人生智慧;治產致富,體現了經營才華。

吳越戰爭中,吳強越弱,勾踐不聽范蠡勸諫,竟然先自出擊吳軍,導致會稽慘敗。《國語·越語下》記載:

越王句踐即位三年而欲伐吳,范蠡進諫曰:“夫國家之事,有持盈,有定傾,有節事。”王曰:“為三者,奈何?”對曰:“持盈者與天,定傾者與人,節事者與地。王不問,蠡不敢言。天道盈而不溢,盛而不驕,勞而不矜其功。夫聖人隨時以行,是謂守時。天時不作,弗為人客;人事不起,弗為之始。今君王未盈而溢,未盛而驕,不勞而矜其功,天時不作而先為人客,人事不起而創為之始,此逆於天而不和於人。王若行之,將妨於國家,靡王躬身。”王弗聽。

范蠡進諫曰:“夫勇者,逆德也;兵者,兇器也;爭者,事之末也。陰謀逆德,好用兇器,始於人者,人之所卒也;淫佚之事,上帝之禁也,先行此者,不利。”王曰:“無是貳言也,吾已斷之矣!”果興師而伐吳,戰於五湖,不勝,棲於會稽。

《史記·越王勾踐世家》記述:“句踐聞吳王夫差日夜勒兵,且以報越,越欲先吳未發往伐之。范蠡諫曰:`不可。臣聞兵者兇器也,戰者逆德也,爭者事之末也。陰謀逆德,好用兇器,試身於所末,上帝禁之,行者不利。'越王曰:`吾已決之矣。'遂興師。吳王聞之,悉發精兵擊越,敗之夫椒。越王乃以餘兵五千人保棲於會稽。吳王追而圍之。”《國語·越語下》記錄了范蠡為勾踐設計的救亡復國策略以及范蠡本人的艱苦實踐:

王召范蠡而問焉,曰:“吾不用子之言,以至於此,為之奈何?”范蠡對曰:“君王其忘之乎?持盈者與天,定傾者與人,節事者與地。”王曰:“與人奈何?”對曰:“卑辭尊禮,玩好女樂,尊之以名。如此不已,又身與之市。”王曰:“諾。”乃令大夫種行成於吳,曰:“請士女女於士,大夫女女於大夫,隨之以國家之重器。”吳人不許。大夫種來而復往,曰:“請委管鑰屬國家,以身隨之,君王制之。”吳人許諾。王曰:“蠡為我守於國。”對曰:“四封之內,百姓之事,蠡不如種也。四封之外,敵國之制,立斷之事,種亦不如蠡也。”王曰:“諾。”令大夫種守於國,與范蠡入宦於吳。

據《史記·越王勾踐世家》:“越王謂范蠡曰:`以不聽子故至於此,為之奈何?'蠡對曰: ‘持滿者與天,定傾者與人,節事者以地。卑辭厚禮以遺之,不許,而身與之市。’句踐曰:`諾。'乃令大夫種行成於吳,膝行頓首曰:‘君王亡臣句踐使陪臣種敢告下執事:句踐請為臣,妻為妾。’……(吳王)卒赦越,罷兵而歸。”

《國語·越語下》從標題看,記錄的幾乎都是范蠡事蹟:“范蠡進諫句踐持盈定傾節事”;“范蠡勸句踐無蚤圖吳”;“范蠡謂人事至而天應未至”;“范蠡謂先為之徵其事不成”;“范蠡謂人事與天地相參乃可以成功”;“越興師伐吳而弗與戰”;“范蠡諫句踐勿許吳成卒滅吳”;“范蠡乘輕舟以浮於五湖”。八件史事中,除“越興師伐吳而弗與戰”外,七件都因范蠡敘說。“范蠡諫句踐勿許吳成卒滅吳”則記錄了伐吳戰事中范蠡克敵制勝的堅定主張:居軍三年,吳師自潰。吳王帥其賢良,與其重祿,以上姑蘇。使王孫雒行成於越,曰:“昔者上天降禍於吳,得罪於會稽。今君王其圖不穀,不穀請復會稽之和。”王弗忍,欲許之。范蠡進諫曰:“臣聞之,聖人之功,時為之庸。得時不成,天有還形。天節不遠,五年復反,小兇則近,大凶則遠。先人有言曰:`伐柯者其則不遠。'今君王不斷,其忘會稽之事乎?”王曰:“諾。”不許。

使者往而復來,辭愈卑,禮愈尊,王又欲許之。范蠡諫曰:“孰使我蚤朝而晏罷者,非吳乎?與我爭三江、五湖之利者,非吳耶?夫十年謀之,一朝而棄之,其可乎?王姑勿許,其事將易冀已。”王曰:“吾欲勿許,而難對其使者,子其對之。”范蠡乃左提鼓,右援枹,以應使者,曰:“昔者上天降禍於越,委制於吳,而吳不受。今將反此義以報此禍,吾王敢無聽天之命,而聽君王之命乎?”王孫雒曰:“子範子,先人有言曰:`無助天為虐,助天為虐者不祥。'今吳稻蟹不遺種,子將助天為虐,不忌其不祥乎?”范蠡曰:“王孫子,昔吾先君固周室之不成子也,故濱於東海之陂,黿鼉魚鱉之與處,而鼃黽之與同渚。餘雖靦然而人面哉,吾猶禽獸也,又安知是諓諓者乎?”王孫雒曰:“子範子將助天為虐,助天為虐不祥。雒請反辭於王。”范蠡曰:“君王已委制於執事之人矣。子往矣,無使執事之人得罪於子。”使者辭反。范蠡不報於王,擊鼓興師以隨使者,至於姑蘇之宮,不傷越民,遂滅吳。

范蠡會見敵國使者時“左提鼓,右援枹”姿態以及“不報於王,擊鼓興師以隨使者,至於姑蘇之宮”的果斷舉動,表現出一個老練的軍事指揮家的素養。《國語·吳語》記載公元前482年事,吳王夫差北上與晉定公會於黃池,“於是越王句踐乃命范蠡、舌庸,率師沿海泝淮以絕吳路。敗王子友于姑熊夷。越王句踐乃率中軍泝江以襲吳,入其郛,焚其姑蘇,徙其大舟”。也說范蠡是有獨當一面的軍事指揮功績的。《史記·越王勾踐世家》則記述:范蠡與文種輔佐勾踐艱苦復國,終於“滅吳,報會稽之恥”,又“北渡兵於淮以臨齊、晉,號令中國,以尊周室,句踐以霸,而范蠡稱上將軍”。《史記·淮陰侯列傳》可見“范蠡存亡越,霸句踐,立功成名”的歷史評價,也指出了范蠡對於越國救亡復興圖霸的重要作用。後人於是有“句踐非范蠡無以存國”的說法。

宋人呂祖謙《大事記解題》卷一指出:“《越語下》篇所載范蠡之詞,多與《管子·勢》篇相出入,辭氣奇峻,不類春秋時語。意者戰國之初為管仲、范蠡之學者潤色之。然圍之三年,以待其衰,必蠡之謀也。”論者以為《國語·越語下》范蠡之詞未必當時言語,然而指出“戰國之初”有“范蠡之學”,值得我們注意。“范蠡之學”,應是兵學。《漢書·藝文志》著錄的兵學名著“兵權謀”一類中,於《吳孫子兵法》、《齊孫子》、《公孫鞅》、《吳起》之後,列有:《范蠡》二篇。原注:“越王勾踐臣也。”隨後為“《大夫種》二篇”,原注:“與范蠡俱事勾踐。”《范蠡》二篇和《大夫種》二篇皆以為亡佚。王應麟曰:“《甘延壽傳注》、《左傳桓五年疏》、《文選潘安仁賦注》,並引《范蠡兵法》。”張舜徽《漢書藝文志通釋》引《史記·越王勾踐世家》“范蠡稱上將軍”事,指出:“可知蠡固長於用兵,以助勾踐雪恥興邦,卒成霸業。《漢志》著錄之兵書二篇,蓋其克敵制勝之要論也。唐人注書,猶多引《范蠡兵法》,則唐世猶有存者。顧《隋志》已不著錄,是傳本已稀。”顧實說:“唐人注書引《范蠡兵法》,則唐世猶未亡也。”可見范蠡作為軍事家,確實曾有兵學論著傳世。

明人徐伯齡說:“以文章舉進士不第,遂棄蝌鬥業,學擁劍,讀《太史公》《范蠡兵法》,曰:`熟此則取蘇秦黃金印易事耳。'”清人孫承澤《春明夢餘錄》卷四三《兵部二·營陣》:“范蠡兵法,先用陽後用陰,盡敵陽節盈吾陰節以奪之。其曰設右為牝,益左為牡,早晏以順天道,蓋深於計者也。”可知《范蠡兵法》的長久影響。

《史記·越王勾踐世家》:“范蠡事越王勾踐,既苦身戮力,與勾踐深謀二十餘年,竟滅吳。”司馬遷感嘆道:“勾踐可不謂賢哉!”確實,“范蠡等一批忠誠有智謀之士,為其制定和實施了一套正確的策略,達到強越弱吳的目標”。然而一旦滅吳,范蠡隨即出走。《國語·越語下》“范蠡乘輕舟以浮於五湖”有如下記述:

反至五湖,范蠡辭於王曰:“君王勉之,臣不復入越國矣。”王曰:“不穀疑子之所謂者何也?”對曰:“臣聞之,為人臣者,君憂臣勞,君辱臣死。昔者君王辱於會稽,臣所以不死者,為此事也。今事已濟矣,蠡請從會稽之罰。”王曰:“所不掩子之惡,揚子之美者,使其身無終沒于越國。子聽吾言,與子分國。不聽吾言,身死,妻子為戮。”范蠡對曰:“臣聞命矣。君行制,臣行意。”遂乘輕舟以浮於五湖,莫知其所終極。王命工以良金寫范蠡之狀而朝禮之,浹日而令大夫朝之,環會稽三百里者以為范蠡地,曰:“後世子孫,有敢侵蠡之地者,使無終沒于越國,皇天后土、四鄉地主正之。”

據司馬遷在《史記·越王勾踐世家》中的記述,范蠡其實有對於合作可能性以及個人安危的更深層的考慮:還反國,范蠡以為大名之下,難以久居,且句踐為人可與同患,難與處安,為書辭句踐曰:“臣聞主憂臣勞,主辱臣死。昔者君王辱於會稽,所以不死,為此事也。今既以雪恥,臣請從會稽之誅。”句踐曰:“孤將與子分國而有之。不然,將加誅於子。”范蠡曰:“君行令,臣行意。”乃裝其輕寶珠玉,自與其私徒屬乘舟浮海以行,終不反。於是句踐表會稽山以為范蠡奉邑。

此後范蠡致文種書寫道:“蜚鳥盡,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越王為人長頸鳥喙,可與共患難,不可與共樂,子何不去?”文種於是對行政取消極態度,“稱病不朝”。然而勾踐依然聽信“種且作亂”的讒言,逼文種自殺:“越王乃賜種劍曰:`子教寡人伐吳七術,寡人用其三而敗吳,其四在子,子為我從先王試之。'”文種於是被迫自殺。文種的個人悲劇,成為范蠡政治智慧的一種反襯。

范蠡拋棄顯赫名位,實際上也跳出了險惡的權力爭鬥的漩渦,人們以“超然辟世”、“全功保身”讚揚其明智。《史記·田叔列傳》有這樣的評論:夫月滿則虧,物盛則衰,天地之常也。知進而不知退,久乘富貴,禍積為祟。故范蠡之去越,辭不受官位,名傳後世,萬歲不忘,豈可及哉!後進者慎戒之。

東方朔有“策同范蠡,忠合子胥”語,可知與伍子胥的忠直對等,范蠡的策慮,同樣形成臣子們心理與行為的正面標範。《說苑·雜言》:“箕子棄國而佯狂,范蠡去越而易名,……皆見遠識微而仁,能去富勢以避萌生之禍者也。”其“見遠識微”,表現出對“萌生之禍”的敏銳覺察和對“富勢”的透徹理解。范蠡之退隱,於是成為後來厭倦權爭走向山野的隱逸之士們的榜樣。所謂“悠悠千載五湖心”,“安用區區相印為”等稱譽,體現了其人格與智慧的積極的文化影響。

《史記·越王勾踐世家》張守節《正義》引《會稽典錄》說到范蠡從政以前的身世:“范蠡字少伯,越之上將軍也。本是楚宛三戶人,佯狂倜儻負俗。文種為宛令,遣吏謁奉。吏還曰: ‘范蠡本國狂人,生有此病。’種笑曰: ‘吾聞士有賢俊之姿,必有佯狂之譏,內懷獨見之明,外有不知之毀,此固非二三子之所知也。’駕車而往,蠡避之。後知種之必來謁,謂兄嫂曰: ‘今日有客,願假衣冠。’有頃種至,抵掌而談,旁人觀者聳聽之矣。”范蠡在功成之後,再次復歸“狂人”身份,應當是重新回到了“佯狂倜儻負俗”的生活情境之中。

唐人汪遵《五湖》詩寫道:“已立平吳霸越功,片帆髙颺揚五湖風。不知戰國官榮者,誰似陶朱得始終。”辛棄疾詞《摸魚兒·觀潮上葉丞相》將“陶朱五湖,西子一舸,弄煙雨“與”千古功名自誤”對照,意境尤為深沉。元人岑安卿“陶朱五湖客,相業霸于越”,“扁舟煙水間,千載仰遺烈”,明人汪廣洋“高情獨羨陶朱子,萬頃滄波一葉舟”等詩句,其實都是借范蠡故事表達了許多士人的共同的生活追求和情感傾向。

元人張雨詞作《太常引·題李仁仲畫舫》有“千古一陶朱”句,以其特殊之功業,區別於一般的“煙波釣徒”。在流亡生活中,范蠡將兵戰經驗應用於商戰,又實現了異乎尋常的財富增殖。正如明人所說:“陶朱公以處國則伯天下,以處家則累千金。”司馬遷在《史記·貨殖列傳》中表彰成功的實業家,范蠡是典型之一。司馬遷寫道:

范蠡既雪會稽之恥,乃喟然而嘆曰:“計然之策七,越用其五而得意。既已施於國,吾欲用之家。”乃乘扁舟浮於江湖,變名易姓,適齊為鴟夷子皮,之陶為朱公。朱公以為陶天下之中,諸侯四通,貨物所交易也。乃治產積居。與時逐而不責於人。故善治生者,能擇人而任時。十九年之中三致千金,再分散與貧交疏昆弟。此所謂富好行其德者也。後年衰老而聽子孫,子孫修業而息之,遂至鉅萬。故言富者皆稱陶朱公。

《史記·越王勾踐世家》則記載:范蠡浮海出齊,變姓名,自謂鴟夷子皮,耕於海畔,苦身戮力,父子治產。居無幾何,致產數十萬。齊人聞其賢,以為相。范蠡喟然嘆曰:“居家則致千金,居官則至卿相,此布衣之極也。久受尊名,不祥。”乃歸相印,盡散其財,以分與知友鄉黨,而懷其重寶,間行以去,止於陶,以為此天下之中,交易有無之路通,為生可以致富矣。於是自謂“陶朱公”。復約要父子耕畜,廢居,候時轉物,逐什一之利。居無何,則致貲累鉅萬。天下稱“陶朱公”。

“陶朱公”於是天下聞名。他在齊國再次謝絕政治地位和政治待遇,“歸相印”,據說觀念背景是所謂“久受尊名,不祥”。後人“安用區區相印為”的讚美,應是直接針對范蠡放棄齊國相位的行為。古文獻著錄可見《陶朱公養魚法》、《經籍志三》范蠡《養魚經》、《經籍志下》《藝文志三》《陶朱公養魚經》。由此可知范蠡很可能曾經總結過具體的生產經驗。其經營內容,不僅是貿易金融,也包括產業。

范蠡的經濟活動,有“耕於海畔,苦身戮力,父子治產”的艱苦創業的情節,正如明人王世貞所謂“能自力致富者,陶朱公”。《說部·宛委餘編》《焦氏易林》稱其經營優勢為“善賈息資”、“巧賈貨資”。他注重“任時”,“候時轉物”,“與時逐而不責於人”。憑藉創造商業機會,利用商業機會致富而“不責於人”的作法,有啟示意義。《太平御覽》卷一九一引王子年《拾遺記》曰:“縻竺用陶朱公計術,日益億萬之利,貲擬王家,有寶庫千間。”所謂“陶朱公計術”,應是巧妙的經營之術。

范蠡在陶地的經營,特別表現出對於經濟地理的敏銳眼光。史念海先生指出,陶是戰國時期的重要的經濟都會。“根據《史記·越王勾踐世家》和《貨殖列傳》所載,范蠡既佐越王勾踐滅掉了吳國,乃乘扁舟,浮於江湖,後來就輾轉到了陶。他對於陶十分注意,認為這是諸侯四通的地方,也是貨物交易的地方,因而他就在陶居住下來,經營商業。他個人既有經營商業的才能,陶又是‘天下之中’的經濟都會,所以他經營的商業獲得厚利,為當時和後世所稱道。”“范蠡到陶的時候,陶已經發達成為天下之中的經濟都會,致使范蠡留連不能捨去。其發達的程度超過了當時的任何城市。這種情形,自然是濟、泗之間新河道開鑿之後的必然結果。”也就是說,范蠡除經濟地理之外,亦對交通地理頗有卓識。

《鹽鐵論·貧富》說:“陶朱公之三至千金,豈必賴之民哉?運之方寸,轉之息耗,取之貴賤之間耳。”也肯定他得益於非凡的商業才能和經營技巧,而並非全靠剝削民眾。范蠡能夠“致貲累鉅萬”而“分散”其財,“富好行其德”的表現,也值得後世商家效仿。

柳宗元《柳河東集》卷一八《招海賈文》所謂“範子去相安陶朱,呂氏行賈南面孤”,並“範子”與“呂氏”事,也許自有深意。范蠡和呂不韋是先秦時期兼跨政壇與商界的兩位名人。他們都有執政生涯,也有指揮戰爭的經歷。

呂不韋以財富作政治投資,以財富影響政治方向。有學者指出,其“一生活動”體現出“以富求貴、以錢易權的交易”。也有人說:“他以超的智慧和膽略,獨自闢出了一條奇特的從政之路。”唐代詩人李商隱“嬴氏並六合,所來因不韋”的詩句,卷下《井泥四十韻》肯定了他對於秦統一這一歷史大變局的特殊功績。

范蠡則與呂不韋不同,是先有“平吳霸越功”,然後致富的。“呂氏”晚“範子”二百年,其“南面孤”的政治成功更為顯著,然而個人晚境的悲涼和最終結局的不幸,表現出與後者在“安陶朱”之“安”方面的距離。

《史記·呂不韋列傳》說:“呂不韋者,陽翟大賈人。”《戰國策·秦策五》說:“呂不韋者,濮陽人。”有學者認為:“作為商人,遷居是常有的事。《史記》所說的可能是原籍,《戰國策》所說的可能是新居,濮陽離陶較近,而陶是當時的交通樞紐,也是各國間的貿易中心。‘朱公以為陶天下之中,諸侯四通,貨物所交易也。’後來更名為陶朱公的范蠡就是在這裡‘三致千金’的。呂氏為了進一步發展自己的事業,把家移到陶的附近,是極有可能的。”[這種推想,將“呂氏”和“範子”聯繫到了一起。如果循此思路,則呂不韋曾經在某種程度上受到“陶朱事業”的影響,是很可能的。

討論“範子”和“呂氏”人生軌跡之異同以及他們的歷史表現對於中國古代吏人、商人和文人的不同的心理影響,可能也是一件有意義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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