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古一陶朱,解读范蠡兵战与商战的成功学

春秋战国之际,长江下游地方的吴国和越国相继强大,曾经发生过激烈的军事竞争,并参与了争夺中原霸权的战争。在吴王夫差和越王勾践活动的时代,吴越一时成为战争的焦点。范蠡作为越国重臣,曾经是“吴越春秋”政治表演的主角之一。在辅佐勾践成功地复国并战胜吴国之后,范蠡毅然离开政治漩涡,随后以商人身份取得经济成就。

范蠡以兵战和商战的兼胜以及政治功名和经济利益的双赢,成为人生智慧的标范。明人王鏊吴越行舟,面对“漠漠轻风不满帆,小船载酒舳舻衔”,“白鸟斜飞惊鼓吹,青山倒影动松杉”情境,有“陶朱事业今安在”的感叹。对“陶朱事业”的怀念,自然生成于千古士人对治国平天下的策略、功名与人生的关系以及富贵追求的方式等历史文化问题的思索之中。

千古一陶朱,解读范蠡兵战与商战的成功学

司马迁将范蠡在越地、齐地、陶地生活空间的转换,称作“三徙”、“三迁”。《史记·越王勾践世家》写道:“范蠡三徙,成名于天下。”“范蠡三迁皆有荣名,名垂后世。”其实,可以说范蠡在这样三个阶段的明智思考与合理抉择成就了“陶朱事业”:救国灭吴,施展了军政谋略;去越辞官,显示了人生智慧;治产致富,体现了经营才华。

吴越战争中,吴强越弱,勾践不听范蠡劝谏,竟然先自出击吴军,导致会稽惨败。《国语·越语下》记载:

越王句践即位三年而欲伐吴,范蠡进谏曰:“夫国家之事,有持盈,有定倾,有节事。”王曰:“为三者,奈何?”对曰:“持盈者与天,定倾者与人,节事者与地。王不问,蠡不敢言。天道盈而不溢,盛而不骄,劳而不矜其功。夫圣人随时以行,是谓守时。天时不作,弗为人客;人事不起,弗为之始。今君王未盈而溢,未盛而骄,不劳而矜其功,天时不作而先为人客,人事不起而创为之始,此逆于天而不和于人。王若行之,将妨于国家,靡王躬身。”王弗听。

范蠡进谏曰:“夫勇者,逆德也;兵者,凶器也;争者,事之末也。阴谋逆德,好用凶器,始于人者,人之所卒也;淫佚之事,上帝之禁也,先行此者,不利。”王曰:“无是贰言也,吾已断之矣!”果兴师而伐吴,战于五湖,不胜,栖于会稽。

《史记·越王勾践世家》记述:“句践闻吴王夫差日夜勒兵,且以报越,越欲先吴未发往伐之。范蠡谏曰:`不可。臣闻兵者凶器也,战者逆德也,争者事之末也。阴谋逆德,好用凶器,试身于所末,上帝禁之,行者不利。'越王曰:`吾已决之矣。'遂兴师。吴王闻之,悉发精兵击越,败之夫椒。越王乃以余兵五千人保栖于会稽。吴王追而围之。”《国语·越语下》记录了范蠡为勾践设计的救亡复国策略以及范蠡本人的艰苦实践:

王召范蠡而问焉,曰:“吾不用子之言,以至于此,为之奈何?”范蠡对曰:“君王其忘之乎?持盈者与天,定倾者与人,节事者与地。”王曰:“与人奈何?”对曰:“卑辞尊礼,玩好女乐,尊之以名。如此不已,又身与之市。”王曰:“诺。”乃令大夫种行成于吴,曰:“请士女女于士,大夫女女于大夫,随之以国家之重器。”吴人不许。大夫种来而复往,曰:“请委管钥属国家,以身随之,君王制之。”吴人许诺。王曰:“蠡为我守于国。”对曰:“四封之内,百姓之事,蠡不如种也。四封之外,敌国之制,立断之事,种亦不如蠡也。”王曰:“诺。”令大夫种守于国,与范蠡入宦于吴。

据《史记·越王勾践世家》:“越王谓范蠡曰:`以不听子故至于此,为之奈何?'蠡对曰: ‘持满者与天,定倾者与人,节事者以地。卑辞厚礼以遗之,不许,而身与之市。’句践曰:`诺。'乃令大夫种行成于吴,膝行顿首曰:‘君王亡臣句践使陪臣种敢告下执事:句践请为臣,妻为妾。’……(吴王)卒赦越,罢兵而归。”

《国语·越语下》从标题看,记录的几乎都是范蠡事迹:“范蠡进谏句践持盈定倾节事”;“范蠡劝句践无蚤图吴”;“范蠡谓人事至而天应未至”;“范蠡谓先为之征其事不成”;“范蠡谓人事与天地相参乃可以成功”;“越兴师伐吴而弗与战”;“范蠡谏句践勿许吴成卒灭吴”;“范蠡乘轻舟以浮于五湖”。八件史事中,除“越兴师伐吴而弗与战”外,七件都因范蠡叙说。“范蠡谏句践勿许吴成卒灭吴”则记录了伐吴战事中范蠡克敌制胜的坚定主张:居军三年,吴师自溃。吴王帅其贤良,与其重禄,以上姑苏。使王孙雒行成于越,曰:“昔者上天降祸于吴,得罪于会稽。今君王其图不穀,不穀请复会稽之和。”王弗忍,欲许之。范蠡进谏曰:“臣闻之,圣人之功,时为之庸。得时不成,天有还形。天节不远,五年复反,小凶则近,大凶则远。先人有言曰:`伐柯者其则不远。'今君王不断,其忘会稽之事乎?”王曰:“诺。”不许。

使者往而复来,辞愈卑,礼愈尊,王又欲许之。范蠡谏曰:“孰使我蚤朝而晏罢者,非吴乎?与我争三江、五湖之利者,非吴耶?夫十年谋之,一朝而弃之,其可乎?王姑勿许,其事将易冀已。”王曰:“吾欲勿许,而难对其使者,子其对之。”范蠡乃左提鼓,右援枹,以应使者,曰:“昔者上天降祸于越,委制于吴,而吴不受。今将反此义以报此祸,吾王敢无听天之命,而听君王之命乎?”王孙雒曰:“子范子,先人有言曰:`无助天为虐,助天为虐者不祥。'今吴稻蟹不遗种,子将助天为虐,不忌其不祥乎?”范蠡曰:“王孙子,昔吾先君固周室之不成子也,故滨于东海之陂,鼋鼍鱼鳖之与处,而鼃黾之与同渚。余虽腼然而人面哉,吾犹禽兽也,又安知是諓諓者乎?”王孙雒曰:“子范子将助天为虐,助天为虐不祥。雒请反辞于王。”范蠡曰:“君王已委制于执事之人矣。子往矣,无使执事之人得罪于子。”使者辞反。范蠡不报于王,击鼓兴师以随使者,至于姑苏之宫,不伤越民,遂灭吴。

范蠡会见敌国使者时“左提鼓,右援枹”姿态以及“不报于王,击鼓兴师以随使者,至于姑苏之宫”的果断举动,表现出一个老练的军事指挥家的素养。《国语·吴语》记载公元前482年事,吴王夫差北上与晋定公会于黄池,“于是越王句践乃命范蠡、舌庸,率师沿海泝淮以绝吴路。败王子友于姑熊夷。越王句践乃率中军泝江以袭吴,入其郛,焚其姑苏,徙其大舟”。也说范蠡是有独当一面的军事指挥功绩的。《史记·越王勾践世家》则记述:范蠡与文种辅佐勾践艰苦复国,终于“灭吴,报会稽之耻”,又“北渡兵于淮以临齐、晋,号令中国,以尊周室,句践以霸,而范蠡称上将军”。《史记·淮阴侯列传》可见“范蠡存亡越,霸句践,立功成名”的历史评价,也指出了范蠡对于越国救亡复兴图霸的重要作用。后人于是有“句践非范蠡无以存国”的说法。

宋人吕祖谦《大事记解题》卷一指出:“《越语下》篇所载范蠡之词,多与《管子·势》篇相出入,辞气奇峻,不类春秋时语。意者战国之初为管仲、范蠡之学者润色之。然围之三年,以待其衰,必蠡之谋也。”论者以为《国语·越语下》范蠡之词未必当时言语,然而指出“战国之初”有“范蠡之学”,值得我们注意。“范蠡之学”,应是兵学。《汉书·艺文志》著录的兵学名著“兵权谋”一类中,于《吴孙子兵法》、《齐孙子》、《公孙鞅》、《吴起》之后,列有:《范蠡》二篇。原注:“越王勾践臣也。”随后为“《大夫种》二篇”,原注:“与范蠡俱事勾践。”《范蠡》二篇和《大夫种》二篇皆以为亡佚。王应麟曰:“《甘延寿传注》、《左传桓五年疏》、《文选潘安仁赋注》,并引《范蠡兵法》。”张舜徽《汉书艺文志通释》引《史记·越王勾践世家》“范蠡称上将军”事,指出:“可知蠡固长于用兵,以助勾践雪耻兴邦,卒成霸业。《汉志》著录之兵书二篇,盖其克敌制胜之要论也。唐人注书,犹多引《范蠡兵法》,则唐世犹有存者。顾《隋志》已不著录,是传本已稀。”顾实说:“唐人注书引《范蠡兵法》,则唐世犹未亡也。”可见范蠡作为军事家,确实曾有兵学论著传世。

明人徐伯龄说:“以文章举进士不第,遂弃蝌斗业,学拥剑,读《太史公》《范蠡兵法》,曰:`熟此则取苏秦黄金印易事耳。'”清人孙承泽《春明梦余录》卷四三《兵部二·营阵》:“范蠡兵法,先用阳后用阴,尽敌阳节盈吾阴节以夺之。其曰设右为牝,益左为牡,早晏以顺天道,盖深于计者也。”可知《范蠡兵法》的长久影响。

《史记·越王勾践世家》:“范蠡事越王勾践,既苦身戮力,与勾践深谋二十余年,竟灭吴。”司马迁感叹道:“勾践可不谓贤哉!”确实,“范蠡等一批忠诚有智谋之士,为其制定和实施了一套正确的策略,达到强越弱吴的目标”。然而一旦灭吴,范蠡随即出走。《国语·越语下》“范蠡乘轻舟以浮于五湖”有如下记述:

反至五湖,范蠡辞于王曰:“君王勉之,臣不复入越国矣。”王曰:“不穀疑子之所谓者何也?”对曰:“臣闻之,为人臣者,君忧臣劳,君辱臣死。昔者君王辱于会稽,臣所以不死者,为此事也。今事已济矣,蠡请从会稽之罚。”王曰:“所不掩子之恶,扬子之美者,使其身无终没于越国。子听吾言,与子分国。不听吾言,身死,妻子为戮。”范蠡对曰:“臣闻命矣。君行制,臣行意。”遂乘轻舟以浮于五湖,莫知其所终极。王命工以良金写范蠡之状而朝礼之,浃日而令大夫朝之,环会稽三百里者以为范蠡地,曰:“后世子孙,有敢侵蠡之地者,使无终没于越国,皇天后土、四乡地主正之。”

据司马迁在《史记·越王勾践世家》中的记述,范蠡其实有对于合作可能性以及个人安危的更深层的考虑:还反国,范蠡以为大名之下,难以久居,且句践为人可与同患,难与处安,为书辞句践曰:“臣闻主忧臣劳,主辱臣死。昔者君王辱于会稽,所以不死,为此事也。今既以雪耻,臣请从会稽之诛。”句践曰:“孤将与子分国而有之。不然,将加诛于子。”范蠡曰:“君行令,臣行意。”乃装其轻宝珠玉,自与其私徒属乘舟浮海以行,终不反。于是句践表会稽山以为范蠡奉邑。

此后范蠡致文种书写道:“蜚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越王为人长颈鸟喙,可与共患难,不可与共乐,子何不去?”文种于是对行政取消极态度,“称病不朝”。然而勾践依然听信“种且作乱”的谗言,逼文种自杀:“越王乃赐种剑曰:`子教寡人伐吴七术,寡人用其三而败吴,其四在子,子为我从先王试之。'”文种于是被迫自杀。文种的个人悲剧,成为范蠡政治智慧的一种反衬。

范蠡抛弃显赫名位,实际上也跳出了险恶的权力争斗的漩涡,人们以“超然辟世”、“全功保身”赞扬其明智。《史记·田叔列传》有这样的评论:夫月满则亏,物盛则衰,天地之常也。知进而不知退,久乘富贵,祸积为祟。故范蠡之去越,辞不受官位,名传后世,万岁不忘,岂可及哉!后进者慎戒之。

东方朔有“策同范蠡,忠合子胥”语,可知与伍子胥的忠直对等,范蠡的策虑,同样形成臣子们心理与行为的正面标范。《说苑·杂言》:“箕子弃国而佯狂,范蠡去越而易名,……皆见远识微而仁,能去富势以避萌生之祸者也。”其“见远识微”,表现出对“萌生之祸”的敏锐觉察和对“富势”的透彻理解。范蠡之退隐,于是成为后来厌倦权争走向山野的隐逸之士们的榜样。所谓“悠悠千载五湖心”,“安用区区相印为”等称誉,体现了其人格与智慧的积极的文化影响。

《史记·越王勾践世家》张守节《正义》引《会稽典录》说到范蠡从政以前的身世:“范蠡字少伯,越之上将军也。本是楚宛三户人,佯狂倜傥负俗。文种为宛令,遣吏谒奉。吏还曰: ‘范蠡本国狂人,生有此病。’种笑曰: ‘吾闻士有贤俊之姿,必有佯狂之讥,内怀独见之明,外有不知之毁,此固非二三子之所知也。’驾车而往,蠡避之。后知种之必来谒,谓兄嫂曰: ‘今日有客,愿假衣冠。’有顷种至,抵掌而谈,旁人观者耸听之矣。”范蠡在功成之后,再次复归“狂人”身份,应当是重新回到了“佯狂倜傥负俗”的生活情境之中。

唐人汪遵《五湖》诗写道:“已立平吴霸越功,片帆髙飏扬五湖风。不知战国官荣者,谁似陶朱得始终。”辛弃疾词《摸鱼儿·观潮上叶丞相》将“陶朱五湖,西子一舸,弄烟雨“与”千古功名自误”对照,意境尤为深沉。元人岑安卿“陶朱五湖客,相业霸于越”,“扁舟烟水间,千载仰遗烈”,明人汪广洋“高情独羡陶朱子,万顷沧波一叶舟”等诗句,其实都是借范蠡故事表达了许多士人的共同的生活追求和情感倾向。

元人张雨词作《太常引·题李仁仲画舫》有“千古一陶朱”句,以其特殊之功业,区别于一般的“烟波钓徒”。在流亡生活中,范蠡将兵战经验应用于商战,又实现了异乎寻常的财富增殖。正如明人所说:“陶朱公以处国则伯天下,以处家则累千金。”司马迁在《史记·货殖列传》中表彰成功的实业家,范蠡是典型之一。司马迁写道:

范蠡既雪会稽之耻,乃喟然而叹曰:“计然之策七,越用其五而得意。既已施于国,吾欲用之家。”乃乘扁舟浮于江湖,变名易姓,适齐为鸱夷子皮,之陶为朱公。朱公以为陶天下之中,诸侯四通,货物所交易也。乃治产积居。与时逐而不责于人。故善治生者,能择人而任时。十九年之中三致千金,再分散与贫交疏昆弟。此所谓富好行其德者也。后年衰老而听子孙,子孙修业而息之,遂至巨万。故言富者皆称陶朱公。

《史记·越王勾践世家》则记载:范蠡浮海出齐,变姓名,自谓鸱夷子皮,耕于海畔,苦身戮力,父子治产。居无几何,致产数十万。齐人闻其贤,以为相。范蠡喟然叹曰:“居家则致千金,居官则至卿相,此布衣之极也。久受尊名,不祥。”乃归相印,尽散其财,以分与知友乡党,而怀其重宝,间行以去,止于陶,以为此天下之中,交易有无之路通,为生可以致富矣。于是自谓“陶朱公”。复约要父子耕畜,废居,候时转物,逐什一之利。居无何,则致赀累巨万。天下称“陶朱公”。

“陶朱公”于是天下闻名。他在齐国再次谢绝政治地位和政治待遇,“归相印”,据说观念背景是所谓“久受尊名,不祥”。后人“安用区区相印为”的赞美,应是直接针对范蠡放弃齐国相位的行为。古文献著录可见《陶朱公养鱼法》、《经籍志三》范蠡《养鱼经》、《经籍志下》《艺文志三》《陶朱公养鱼经》。由此可知范蠡很可能曾经总结过具体的生产经验。其经营内容,不仅是贸易金融,也包括产业。

范蠡的经济活动,有“耕于海畔,苦身戮力,父子治产”的艰苦创业的情节,正如明人王世贞所谓“能自力致富者,陶朱公”。《说部·宛委余编》《焦氏易林》称其经营优势为“善贾息资”、“巧贾货资”。他注重“任时”,“候时转物”,“与时逐而不责于人”。凭借创造商业机会,利用商业机会致富而“不责于人”的作法,有启示意义。《太平御览》卷一九一引王子年《拾遗记》曰:“縻竺用陶朱公计术,日益亿万之利,赀拟王家,有宝库千间。”所谓“陶朱公计术”,应是巧妙的经营之术。

范蠡在陶地的经营,特别表现出对于经济地理的敏锐眼光。史念海先生指出,陶是战国时期的重要的经济都会。“根据《史记·越王勾践世家》和《货殖列传》所载,范蠡既佐越王勾践灭掉了吴国,乃乘扁舟,浮于江湖,后来就辗转到了陶。他对于陶十分注意,认为这是诸侯四通的地方,也是货物交易的地方,因而他就在陶居住下来,经营商业。他个人既有经营商业的才能,陶又是‘天下之中’的经济都会,所以他经营的商业获得厚利,为当时和后世所称道。”“范蠡到陶的时候,陶已经发达成为天下之中的经济都会,致使范蠡留连不能舍去。其发达的程度超过了当时的任何城市。这种情形,自然是济、泗之间新河道开凿之后的必然结果。”也就是说,范蠡除经济地理之外,亦对交通地理颇有卓识。

《盐铁论·贫富》说:“陶朱公之三至千金,岂必赖之民哉?运之方寸,转之息耗,取之贵贱之间耳。”也肯定他得益于非凡的商业才能和经营技巧,而并非全靠剥削民众。范蠡能够“致赀累巨万”而“分散”其财,“富好行其德”的表现,也值得后世商家效仿。

柳宗元《柳河东集》卷一八《招海贾文》所谓“范子去相安陶朱,吕氏行贾南面孤”,并“范子”与“吕氏”事,也许自有深意。范蠡和吕不韦是先秦时期兼跨政坛与商界的两位名人。他们都有执政生涯,也有指挥战争的经历。

吕不韦以财富作政治投资,以财富影响政治方向。有学者指出,其“一生活动”体现出“以富求贵、以钱易权的交易”。也有人说:“他以超的智慧和胆略,独自辟出了一条奇特的从政之路。”唐代诗人李商隐“嬴氏并六合,所来因不韦”的诗句,卷下《井泥四十韵》肯定了他对于秦统一这一历史大变局的特殊功绩。

范蠡则与吕不韦不同,是先有“平吴霸越功”,然后致富的。“吕氏”晚“范子”二百年,其“南面孤”的政治成功更为显著,然而个人晚境的悲凉和最终结局的不幸,表现出与后者在“安陶朱”之“安”方面的距离。

《史记·吕不韦列传》说:“吕不韦者,阳翟大贾人。”《战国策·秦策五》说:“吕不韦者,濮阳人。”有学者认为:“作为商人,迁居是常有的事。《史记》所说的可能是原籍,《战国策》所说的可能是新居,濮阳离陶较近,而陶是当时的交通枢纽,也是各国间的贸易中心。‘朱公以为陶天下之中,诸侯四通,货物所交易也。’后来更名为陶朱公的范蠡就是在这里‘三致千金’的。吕氏为了进一步发展自己的事业,把家移到陶的附近,是极有可能的。”[这种推想,将“吕氏”和“范子”联系到了一起。如果循此思路,则吕不韦曾经在某种程度上受到“陶朱事业”的影响,是很可能的。

讨论“范子”和“吕氏”人生轨迹之异同以及他们的历史表现对于中国古代吏人、商人和文人的不同的心理影响,可能也是一件有意义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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