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之石」碭山縣1.07億「健康脫貧兜底351」資金 助力脫貧攻堅

為規範健康脫貧兜底351民生工程高效實施,最大限度地防止困難群眾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現象發生,碭山縣通過細化各項健康脫貧措施,紮實推進此項暖心工程穩健進展。截至目前,該縣共補助健康脫貧兜底351對象28719人次,總費用為10756.88萬元,極大程度上解決了困難群眾生活和醫療狀況。

一是建立健全制度保障,壓緊壓實責任。為加強對全縣健康脫貧兜底民生工程工作的指導,該縣及時出臺了《碭山縣2018年健康脫貧兜底“351”工程實施辦法》,對規範就醫報銷程序和標準等方面作出明確規定。成立健康脫貧兜底工作領導小組,建立了主要負責人負總責,分管負責人具體抓、抓落實的工作機制,以進一步壓緊壓實責任,層層傳導壓力,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二是提升補充保險籌資標準和保障水平。2018年城鎮居民大病保險大病保險籌資標準在2017年基礎上提高20元,達到人均50元左右;新農合籌資標準籌資提高到每人每年670元,其中參合農民個人繳納180元,財政補助標準提高至490元。對貧困人口在市域內公立醫療機構就診的,通過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政策綜合補償後,其餘合規費用再由政府不低於90%兜底保障。在國家要求集中救助9重大病基礎上,再擴大6種列入專項救治。

三是明確任務分工,及時培訓指導。為將健康脫貧工作有序推進,按照省、市的有關文件精神,將健康脫貧重點工作任務進行有效分解,每項都明確分管負責人和具體的承辦人,並且每月上報工作進度。多次聯合衛計委召開具體負責健康脫貧的人員集中學習省、合肥市有關健康脫貧文件精神,進一步熟悉有關政策,便於更好的指導基層健康脫貧兜底民生工作,為進一步熟練操作此項民生工程打下堅實的基礎。

四是堅持科學引導,強化督查指導。加強行業監管,積極引導貧困人群合理就醫,嚴格執行“七不準”“七不保障”制度。及時抽調專人對各鎮(園區)、村(社區)健康脫貧兜底民生工作進行全面督查,督促做好健康脫貧動態管理系統信息摸排與填報更新、貧困戶家庭醫生簽約、貧困人口電子健康檔案建檔、健康卡發放、大病救治及分級診療轉診落實情況,確保健康脫貧兜底351民生工程政策落實落細落具體。對因違反“七不準”制度,造成的扶貧基金損失,由醫療機構承擔,並視情節,追究相關醫療機構和當事人的責任;因違反“七不保障”制度,經查實的,對貧困人口發生的醫療費用不予保障,由貧困人口自行承擔,同時,視情節向縣扶貧領導小組彙報,作出相應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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