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花生史研究的回顾与前瞻

陈明、王思明 农史研究资讯

中国花生史研究的回顾与前瞻

明代以降,部分美洲作物被引进到中国,不仅影响了中国社会经济、科技文化,而且早已积淀成一个储量惊人的学术富矿,吸引一代又一代学者聚焦于此。传统史学并无作物史分类,直到20世纪初“新史学”思潮后,梁启超才主张研究作物史,“中国农业最发达而最长久,资料也很多,非给他做一部好历史不可。农业、农器、农产物的历史,都应该做”。至此,作物史研究进入学界关注的视野。回顾百余年作物史研究历程,经过万国鼎等前贤学人的长期耕耘,产生了颇多具分量的作物史研究成果。进入21世纪后,“域外作物引种与中国本土化”课题成为新的学术增长点,学界对南瓜、辣椒、烟草等美洲作物史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更有作物史专著出版。花生为明代传入的油料作物,晚清开始成为重要经济作物。据笔者调查,当前中国花生史(以下简称“花生史”)研究并无专著,已有学术成果的关切点主要倾向于花生的名释、起源与传播以及影响,理论视角与行文角度相对缺乏新意,“花生史”的面相没有能够完整呈现。本文首先梳理与评述以“花生史”为主题的研究成果,继而找出解决现有问题的突破点,探讨下一步可能的研究方向和构想。

一 关于花生名释考

作物名称考释是开展作物史研究的前提,夏纬瑛言:“一个植物名称本身,就反映着在那个历史时期我们先人对这种植物的认识程度。搞清楚这些植物名称,不仅对于生物学史、农学史、药物学史的研究会有很大帮助,而且对于从事植物学、农学、园艺学及中医药学工作的同志也是有所裨益的。”叶静渊辨析了古籍中记载的“香芋”和“落花生”的联系与区别,弥合了农史界对此问题的分歧,认为古籍中记载的花生并不是都指油料作物花生,通过征引《汝南圃史》与《物理小识》落花生词条,认为前者描述的花生从性状来看不是当下的花生,后者的文本记载则与现在花生性状无异;部分古籍中所载“落花生”可能是香芋的一种类型或品种。

中国历史悠久、地域辽阔,不同时期、不同地区文献记载、风俗、语言等差异造成花生有多个别名,这一问题已有学人关注。何炳棣为研究明清人口、土地与食粮之间的矛盾,利用海内外数千种地方志研究了花生等美洲作物在华的引进与传播,首次清点了花生名称有“花生、地豆、番豆、豆魁、地果、地蚕、白果、人参豆、落花参、落地松、万寿果,长生果、延寿果、及第果、相思果、地漏生、滴花生、土露子,无花果”等19种,并罗列了每个别名的文献来源。孙中瑞认为花生有28种名称,较何氏的统计新增了“滴漏生、香芋、落地生、落花甜、露下生、土花生、香逊、落生、䜶㩳”。上述考辨严格意义上并不是“标准”的作物名称考释,仅简单罗列了花生名称及文献出处,并没有详细史学论证,亦缺乏细节考究。笔者在阅读文献过程中,粗略统计花生别名至少有61种,细目如下:

花生、长生果、豆凤、地豆、米凡、番豆、土露子、无花果、香芋、地果、滴露生、独奈、滴花生、参豆、滴露、仙豆、土豆、千岁子、落花参、滴水生、涂豆、地头、落地生、落华生、人参果、珠豆、落地豆、落花松、白果、落地松、花松、万寿果、豆魁、地蚕、泥豆、人参豆、黄土、白土、露花甜、延寿果、露下生、及第果、相思果、落生、香逊、南京豆、及地果、成寿果、唐人豆、金果、长寿果、长果、相思豆、红豆、汇果、落花甜、中国坚果、䜶㩳、三眼连、大启子、过路揽

中国花生史研究的回顾与前瞻


花生别名众多,我们在研读史料时需特别注意异名同物和同物异名现象,以免各持己见,莫衷一是。同时厘清花生的别名及其命名原由,可以为我们探讨传统时代花生这一“物”的历史提供清晰的研究对象。关于上述花生名称的考释,笔者将另撰文讨论,本文不拟详述。

二 学术公案:花生是本土还是外来?

花生本来被公认起源于美洲,但20世纪五六十年代在中国浙江、江西等地考古挖掘或发现有疑似炭化花生种子,有学者提出花生可能也起源于中国,由此引发花生是“本土还是外来”之争。学界常谈“孤证不立”,已基本排除花生“本土起源”的说法。笔者依据辩论的思维逻辑,回顾支持与反对“花生中国原产论”学者的观点,以此厘清争论的本质与意义。

1960年,浙江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公布《浙江吴兴钱山漾遗址第一、二次发掘报告》,遗址发掘出花生、芝麻、蚕豆等种子,“此次从遗址中发现了这些种子以后,可以证实我国在数千年以前已经开始种植这些农作物”。这一结论受到学者质疑。1962年,江西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公布《江西修水山背地区考古调查与试掘》报告,遗址出土疑似花生种子,因没有鉴定报告,又只发现少量实物,无法下确切结论。198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物馆彭书琳、周石保从群众中获得花生化石一枚,并通过了中科院植物研究院和广西农学院等有关部门的鉴定认可。该发现在1981年《农业考古》创刊号发表后引起轰动,但也受到诸多质疑,为澄清事实,经过进一步验证,确定此物为陶制品并非花生化石。因此,只有浙、赣两处考古发现能为“花生中国原产论”提供论证依据。徐守成、张秉伦均征引此两处考古报告认定中国为花生起源地,自古就有,并非外来。张勋燎对花生起源问题提出了新观点,认为“世界范围内,花生的起源是二元(或多元)的,除了南美洲一部分地区之外,我国也是花生原产地之一”。引《南方草木状》记载:

千岁子,有藤蔓出土,子在跟下,须绿色交加如织,其子一苞恒二百余颗,皮壳青黄色,壳中有肉如栗,味亦如之。干者壳肉相离,撼之有声,似肉豆蔻,出交趾。

由此认为“千岁子”即为花生。论据有三,首先从文献记载的植物形态看,“蔓生,子在根下,壳中有肉如栗,味亦如之”,完全符合现在花生性状;其次引苏联卢济娜(3.А.Лузина)观点“花生是在热带和亚热带气候条件下所形成的一种植物”,又千岁子产于交趾(古地名,指五岭以南一带地区),符合风土条件。最后是从花生别名“长生果、万寿果”说起,认为这两个名称都是从“千岁子”演变而来的异称。

孙中瑞认同花生起源多元论观点,提出上文未交待清楚的问题:首先,既然中国已栽培花生上千年,却为何直到成书于14世纪的《饮食须知》中才有记载?其次,在被认作为油料作物加以利用前,花生在农业中地位低,这是否影响了其发展?花生别名众多,是否可能以其他名称出现在古籍之中。也有学者对花生起源地问题持谨慎态度:中国是否为花生原产地,有待进一步观察。权威的《中国农业百科全书·农业历史卷》“花生栽培史”条目(王达编)尚未能完全澄清花生原产地争论。

游修龄关注“花生原产地”问题的讨论,其中让他不解的是在争论未释的情况下,“花生中国原产论”的结论就不断被出版的书刊征引,如梁家勉《中国农业科技史稿》(1989)、吴存浩《中国农业史》(1996)、王启柱《中国农业的起源与发展》(台湾,1996)等。为澄清事实,游作专文探讨,从五个方面认定花生确非中国原产:一是文献记载的缺失,中国有三千多年完整的历史纪年,栽培的植物即使是很次要的都不会漏记,而花生在文献中没有反映出来;二是对考古发现的质疑,如果仅依据浙赣两处有花生子粒出土,而不考虑花生资源的多样性、花生植株的形态特征与生理特性,就说花生的原产地是中国,显然草率;三是认为花生种类的多样性并不能证明中国就是花生的原产地,花生的多样性不是始于新石器时代,而是在花生被引种之后;四是史学界对于花生既出现于新石器晚期,又不见历史文献记载的矛盾,无法提供确凿力证,往往做折中解释;五是过分强调花生出土的实物和碳十四鉴定,缺乏其他相关的证明或线索,孤证没有说服力。上述五点论证了中国非花生原产地。至此,学术界关于花生原产地的争议也就尘埃落地,再无学者对此提出异议。

综合前文,“花生原产地”的争议源自于20世纪五六十年代浙江、江西两省的考古发现,学界对此争论了将近40年,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已基本认定中国并非花生原产地。由此笔者认为,若无新的考古发现或文献材料,学界不宜再在此问题上浪费笔墨。

三 花生在中国引种与推广研究

关于花生何时从美洲引入中国的问题,众说纷纭。1935年实业部国际贸易局编写的首部《花生》专著中无法确定花生具体何时传入中国,但认为花生主要分两次由域外引入,一次为明代中后期引入的小花生,另一次为晚清引进的美国大花生,传入的路径也不同,“至于花生之输入我国,亦不知始自何年,或说明神宗万历年间,外人传入我国广东、福建、沿海各地。至清咸丰时代,渐次蔓延于中部诸省……其后美国宣教师,复以美国之大粒种花生,输入我国,移植于山东各处,品质优良,出产丰富,北方诸省,纷起效尤,遂为我国重要农产品之一”。罗尔纲并不认同美国学者马罗立(Nalter H. Mallory)在《饥荒的中国》所言光绪年间(约1891)花生才引入的观点,认为花生最早由海外传入到福建,时间应为明代万历时期,罗氏依据时人徐渭记载以及方志的佐证,具有一定说服力。李长年主编《中国农学遗产选集·油料作物》推测花生大抵在元明间或明代传入中国,元代三部农书均没有花生记载,所见最早文献为1530年前后的《种芋法》,此观点较罗氏所研究的花生引入时间有所提前。胡先骕依据《酉阳杂俎》记载,认为花生唐代以后已引进到中国,怀疑考古出土的花生为后代混杂进去的。这一观点较前述花生引入中国的时间再次提前到唐代。公允地说,如果仅依据唐代笔记小说就认为时人已种植花生,这一结论无法立足。万国鼎从文本从发,论述了我国现在栽培的花生种源出南美,明代至少已有四省栽培花生,最早文献见于弘治《常熟县志》(1503)。中国农业遗产研究室所编《中国农学史》认为花生在中国引种为“十六世纪晚期,亦即明万历的早年或中年”。唐启宇阐释了花生种子是16世纪初由闽粤侨商从南洋葡人中获得并带回。美国学者拉塞尔·伍德(Russel Wood)同样认为花生是16世纪初由葡萄牙人从海路传入中国。韩茂莉依据元人贾铭《饮食须知》记载,认为花生传入中国时间应在元代,但也强调元代并没更多花生的记载。由上可知,学界对中国首次引入花生的时间有“唐代引入说”“元代引入说”“明代中后期引入说”等观点,当前占优势的是“明代中后期引入说”,笔者亦认同此观点。花生应是地理大发现后才由美洲传播到世界各地,面世的中文文献中,对花生开始进行连续性、系统性的记载主要在16世纪,从时间上来说比较吻合,具有更高的学术可信度。

近代美国大花生品种首先在山东登州引种,因其风土适宜,产出经济效益好,全省普遍种植,继而逐渐向全国推广。学界对于大花生在中国的引种、推广一直有较多关注。中国何时引入大花生种植?学界对此讨论较多。赵国兰所译《大花生(长生果)入华之历史》论述了“大花生种子是美国传教士汤卜逊(Archdeacon Thompson)于1889年传入中国,然后由梅里士(Charles Rogers Mills)首先在山东登州府试种,因能榨油,价值大增,成为中国重要海外贸易商品之一”。毛兴文对大花生引种时间提出不同看法,认为大花生可能在1870年前后引入山东,并且传入不是一次、一路,而是多次、多路。王传堂修正了上述观点,考证了“1862年梅里士博士来山东登州时即首次将美国大花生带来最为可能”。王氏考证史料丰富,论据详实,已基本阐释清楚大花生何时引入中国(山东)问题。

前文已述,花生首先是被引入粤、闽,在东南沿海种植。那它是如何向全国推广?学界亦有探讨。20世纪80年代陕西师范大学史念海积极倡导和发展历史农业地理学,并组织博士生对历史时期中国的农业地理进行系统研究,其中断代区域农业地理研究最早涉及花生在不同地域的引种与传播,如龚胜生认为湖北种植花生的记载最早见于康熙初年,到清末民初湖北各地都已有花生种植;湖北花生既有直接从域外传入的,也有从四川辗转传入的;湖南在嘉庆年间也已有花生种植,至清末,湖南湘江中上游地区已成为花生的集中产区。周宏伟阐述了清中期以后,广东花生的种植获得了较大发展,其西部沿海成为最重要的产区;而广西省的花生是从广东传入,最早种植在桂东南一带。此外,还有马雪芹《明清河南农业地理》、李令福《明清山东农业地理》、耿占军《清代陕西农业地理研究》等对花生的区域推广也有专论,在此兹不赘述。何炳棣提出,“系统论述作物的迁移离不开大量的方志”。上述对于花生的区域推广主要基于方志等文献的记载,具有一定的合理性。进入21世纪后,农史学界开始关注“域外作物引种与中国本土化”课题,出现一批硕博论文专门论述花生等域外作物在华传播史,极大地推进了作物史研究。王宝卿首次对花生在中国的推广趋势进行了探讨,推断花生的传播趋势大致有两个:一是16世纪初早期花生以东南沿海为中心向北方传播,二是19世纪后期大花生由美洲引入,然后以山东半岛为中心扇形向西、南、北方传播,弥补了花生在全国推广研究的缺口,但并没有提供传播路线的论证依据。

四 经济史、社会史、文化史的切入

花生被引入中国以及推广的过程,即“花生本土化”,实际是中国人们如何认知与应对以及适应的过程,学界对此研究主要从经济史、社会史、文化史等视角切入。

晚清以降,花生已成为主要的商品经济作物,陈为忠研究了“港口-腹地”新模式下的近代华北花生运销体系,详述了近代华北花生种植与贸易兴起以及烟台(附龙口、威海)、青岛、天津(附秦皇岛)、上海等运销系统的情况,强调以铁路为主体的近代交通方式,与国际市场接轨进而融入国际市场,才是华北农业产业化的加速器。郭声波、张明认为到20世纪20年代花生除少部分用于播种或自己食用外,大部分都进行了销售,而历史上花生贸易的出口地经历了三次重要转变:20世纪初期至20年代,花生出口主要是英美等西方国家;20世纪30年代至40年代,花生主要出口到日本;1949年后,花生主要出口到苏俄,1978年以后,花生出口地十分广泛,但最大出口地仍是日本。王保宁论述了近代山东作为花生的主要产区,亦是重要出产地,出口的花生给各产区带来了高效益,成为农家收入的一个主要来源,以此可弥补粮食短缺带来的生存问题。丁德超研究了清末民国时期河南花生的产销状况,论述该时期河南花生产业格局的嬗替、花生运销及其集散市场等状况,讨论了花生的产销对近代河南社会转型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花生种植收益超过粮食作物,优化了农业生产结构,打破了过于单一的农业种植模式;河南花生贸易向世界市场敞开,经营范围有了很大改变,长距离贸易往来开始增多,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河南封闭落后的社会面貌;近代花生的产销推动了河南金融业的发展。除上述外,丁德超还探讨了近代河南花生业为什么没有长时段的发展,只有短时段裂变的原因:主要从近代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化社会经济形态;受世界经济形势的影响;种植花生属于“内卷化的农业”,种植风险大、后劲不足,上述也基本映射了近代中国花生业发展所面临的困境。韩茂莉强调晚清已降花生经济效益的体现得益于引进了电力带动的榨油机器。

张志超研究了英租威海时期花生的产销对当地乡村社会的影响,认为花生的种植过程是乡村社会内部的生产联合过程,主要从劳动力的雇佣与换工、农具的共有与借用、役畜的饲养、使用与肥料的购买、灌溉中的合作、资金的借贷等方面进行阐述;随着花生新品种的推广及由此引起的穷人与富人间冲突的升级,花生公会(乡村自治力量)开始介入其中,并发挥了越来越大的作用,乡村社会内部强制内聚力遭到严重破坏,乡村社会由内聚开始走向开放;花生运销合作商的建立,是村内外力量相互整合的结果,通过花生运销合作社售卖花生,规范了乡民的行为与思想,使花生整齐划一,彻底改变了过去花生销售过程中的种种弊端,避免了中间商人的剥削,增加了农民收入。结论认为,花生的种植促进了近代威海乡村社会由内聚向开放的转变。我们可透过花生透视到一种转型中的社会形态,即从相对封闭落后的传统社会向开放性的近现代社会转变。这是首次从社会史视角来研究花生与社会的互动关系的尝试,拓宽了“花生史”的研究视域,有助于更加深刻地勾勒出花生嵌入社会的深度与广度。

中国花生史研究的回顾与前瞻

近年来,一些学者从饮食文化史、食疗史的视角来研究“花生史”问题。张箭认为花生传入中国后,逐渐成为中国人最主要的干果零食品食品,成了中国人重要的菜肴副食品和植物烹调油油料之一,有助于促进中国人向温文尔雅、热情好客的性格发展;花生还影响了中国的语言文化,这在谜语、农谚中不乏相关例子;花生具有良好的药用功能,是重要的常见的中药材。王思明认为花生的引入增添了人们的食物营养和饮食情趣,还增加了食用油原料的种类,丰富了我国食用油的品味:如花生传入之初主要作为果品直接食用或做成菜肴、糕点食用,后来其油用价值被人们所认识,发展迅速,很快成为仅次于大豆的第二大油料作物。

五 总结与前瞻

综上所述,经过几代学人的努力,学界对“花生史”研究已取得有分量的学术成果。20世纪80年代之前的研究取向为中国是否为花生原产地,各学科数位学者从跨学科角度对其进行了数十年的争论,已廓清花生的起源地问题,认为中国不是花生的起源地,所栽培种由美洲引入;20世纪80年代后,学界考证了花生的名释,对花生在中国的引种时间、传播路线以及影响有较多探讨,还从经济史、社会史、文化史等视角研究了花生本土化过程中的诸多面向,不断给“花生史”研究带来新的冲击,极大地提升了“花生史”的研究水平。

纵观前贤的研究,在资料使用、研究方法等层面仍存在不足。当前“花生史”研究运用的史料主要局限于地方志、古农书等方面,研究视域较为狭隘,不利于“花生史”研究的深化。笔者认为,面向花生的专史研究,我们可以采撷正史、政书、起居注、实录、东华录、圣训、专题书(含农书、医书、科技书等)、传纪、日记、书信、文集、笔记、明清档案以及类书和丛书等传统文献中的资料,也可积极搜集近代(1840—1949)与“花生史”选题相关的各类期刊、报刊(如《申报》《大公报》)以及官方调查报告,如研究近代花生对外贸易,就需要《中国旧海关资料》《实业杂志》《国际贸易导报》等资料。另外,由外国人著录的文本材料我们也需重视。如日本人所撰“满铁资料”“中国经济全书”“中国省区别志”以及其他经济调查报告;西人在华创办、出版的英文期刊,如《北华捷报》/《字林西报》(The North -China Herald)、《教务杂志》(The Chinese Recorder)、《大陆报》(The China Press)等,上述外文文献可以与中文文献进行相互印证。史料是学术研究的基础,我们通过拓宽史料的来源,才有可能进一步推进“花生史”研究。研究方法是学术研究的灵魂,“花生史”研究面临着研究方法的转向问题,当前新文化史、后现代史学、微观史、物质文化史、人类文化学等新史学流派逐渐在大陆史学界扩散,不少新视野、新材料、新方法的研究成果面世,令人印象深刻,所以借鉴多学科知识与方法非常有必要。在新史学潮流的冲击下,笔者亦在思考如何将作物史(花生史)研究与它们结合起来,以此推动作物史研究,肇建新的学术增长点。

除此之外,笔者仅就自身学养提出“花生史”研究还需关注的几点问题,以求教于大方之家。具体地研究“花生史”,花生在中国的引种时间、传播范围与流通过程是“花生史”研究不可逾越的前提;花生是如何与历史时期具象化的“人”产生内在联系,是如何进入人们的生活领域,对人们的生活又产生什么影响;处理好“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的关系,厘清有哪些社会阶层参与了花生这一“物的世界”(生产、运输、分配、消费),花生与人的互动又可能构成怎样的社会文化与人际网络;积极学习和倡导“总体史”或“全面史”的研究路径,避免陷入单一的“花生史”研究。上述将是“花生史”研究者进一步努力与思考的方向。

六 结语

俗话说:“花生虽小,可以喻大。”为重构一部鲜活的、有数百余年流淌轨迹的中国花生史,当下除了继续挖掘文献资料,更适宜调整研究的理念与方法,摆脱成式窠臼。在方法论层面可采撷作物史研究尚未系统运用的后现代史学、新文化史与微观史学的研究理论与方法,并树立自下而上的历史观、底层史学观,拓宽研究视域,以花生为具体而微的切口,“神入”到历史现场,勾连、贯通其蕴含的历史节点、时代课题。着重论述和审视学界尚未深入涉及自晚明以逮花生技术史、国内外贸易以及对社会、文化“众生相”的影响。以小见大,从整体史观来考察花生与其场域的关联与互动,以此来管窥晚明以降中国社会、经济、文化、生活的历史本相。同时,亦可滴定出历史智慧来回应当下花生发展的需要。这要求我们树立多维度的重构历史现场、还原历史情境的研究倾向。我们亦可以尝试通过叙述、描摹一种“物”的历史来呈现史学研究的复杂性、丰富性和多面性。



注:发表于《科学文化评论》2018年第2期.


陈明,1990年生,湖南邵阳人,南京农业大学中华农业文明研究院博士生,研究方向为农业史;王思明,1961年生,湖南株洲人,南京农业大学中华农业文明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农业史。

中国花生史研究的回顾与前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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