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換商家微信收款二維碼 賀州一男子「收入」兩千多塊錢 結果……

如今網絡轉賬越來越普及,不少商家店鋪都會在櫃檯處貼上收款的二維碼以便於顧客付款。然而這一便利的措施卻被某些不法分子看到了掙錢的“機會”。

一男子趁無人注意之時,將店鋪的微信收款二維碼換為自己的微信二維碼,從而竊取他人財物,被賀州市八步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偷換商家微信收款二維碼 賀州一男子“收入”兩千多塊錢 結果……

偷換多家店鋪收款二維碼

“收入”2391元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7年11月30日12時許,被告人唐某夥同張某(另案處理)先後到賀州市八步城區A五金店、B五金店、C鞋店、D女裝店、E賓館、F男裝服飾店、G專賣店和H鞋店等店鋪,趁他人不注意之機,將上述店鋪上的微信收款二維碼換為自己的微信二維碼,從而獲取顧客通過微信掃描支付給上述商家的錢款。

經查,顧客共通過微信掃碼支付到唐某微信錢包共計人民幣2391元。案發後,公安機關將被告人唐某獲取顧客通過微信掃描支付給上述商家的錢款已通過微信轉賬發還給被害商家。

另查明,被告人唐某曾因犯盜竊罪於2015年8月26日被廣東省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2016年6月1日刑滿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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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構成盜竊罪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唐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偷換商家微信收款二維碼的方式,秘密竊取他人財物,累計數額達2391元,數額較大,其行為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之規定,構成盜竊罪。依法應當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為維護社會管理秩序,保護公民合法財產不受非法侵犯,打擊刑事犯罪活動,八步區法院依照相關法律規定判決,被告人唐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法官表示,網絡轉賬給大眾帶來了便利,也讓一些不法分子起了竊取他人財物的邪念,商家店鋪要加強防範意識,同時也希望廣大民眾樹立正確的價值觀,依法依規發家致富。

廣西電臺私家車930 劉慶

通訊員:歐餘偉 黃土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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