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一對母女一個月內吃飯逃單兩次,被抓竟還理直氣壯,如何看待這種行爲?

大頭爸爸945


母女結伴吃霸王餐,被發現後居然叫囂“我就不要臉”,看來他們是被拋棄的母女,哪個男人敢要這麼不要臉的媳婦啊!

重慶沙坪壩區小龍坎正街上的某飯店內,母女二人在一個月內兩次來吃霸王餐。第一次逃單後服務員調取監控錄像,對二人已有印象;不曾想二人二十天後再次上門,故伎重演,被店員抓了正著。吃飽喝足的母女理直氣壯,蠻不講理,幸好有警察叔叔到來,他們才支付了兩次的餐費。

看母女二人表現,應該是一貫吃霸王餐的。建議重慶當地餐飲協會統計一下當地餐廳一年來跑單情況,翻看錄像對比一下,將涉及兩人逃單的次數統計以來,如果達到一定數額,就追究二人的法律責任。

就這母女的霸王相,肯定不會吸取教訓,永不再犯。很多人習慣養成了很難改,尤其是惡習,更是不好改。如果不嚴懲這對母女,他們很可能還去別的飯店蹭吃蹭喝,至於是否還有其他劣跡,那都是說不定的事。

古人講,貧賤不能移。一個媽媽帶著女兒四處吃霸王餐,這種教育方式也是讓人醉了。世界之大,不奇不有。這樣的奇葩無底線,就該讓法律教育他們。

很感興趣,那家飯店叫啥名,一定很好吃。


入青0601


說個我同事吃飯沒付錢的笑話。

兩個星期前,我們同事四個人一起出去吃中飯。平時我們都是找飯店點菜、喝酒的,那天兩個人下午要開車,不想喝酒,我提議在我家旁邊的必勝客吃飯。

我們都沒有吃過這樣的店。

第一個人要了四、五個菜(他以為四個人在一起吃),沒有付錢,直接端上桌子的;第二個人和我一起,微信代我的錢一起付了;還有一個在外面停車後進來。

吃完飯,上車走後,第一個同事問開車的:“一共多少錢?”他以為後來的一起結賬。

開車的說:“我吃26塊。”

“那我的呢?”

“我哪知道你吃多少啊?你沒付錢啊?”

“沒有付錢。”他又問我:“你們付了嗎?”

“我們自己的付了。”我哈哈大笑說:“你吃霸王餐了。”

“那怎麼辦呢?那服務員為什麼不來收錢呢?”他趕緊說吃了哪幾個菜,要我下午去付賬。

我晚飯後散步經過必勝客,進去說明情況,準備付錢。那裡說算了,不收錢,希望以後來照顧生意。還客客氣氣的。

我同事醜了好幾天,說以後再也不去大排檔了,沒來由的竟然吃了霸王餐,真丟人。

我看了標題,只能說那對母女是人品問題。


咚哧大哧460


龍生龍,鳳生鳳,老鼠的孩子會打洞!母女結夥逃單,逃得掉飯店的賬單,但逃不掉人生的賬單,出來混遲早是要還的!

事件概述

在一月之前,一對母女來到重慶沙坪壩區小龍坎正街上的某飯店內就餐,餐後二人逃單離去。時隔一月之後,這對母女故技重施,結果這次被細心的店員追到。面對店員的質問,其中那位女兒語氣頗為理直氣壯,最終店方報警後二人支付了兩次的餐費。


這麼不要臉的人是怎麼練成的?

我們一起來關注幾個細節來分析一下這麼不要臉的人是怎麼練成的:

1.母女結夥來逃單,畸形家庭教育!

這說明一個問題,逃單已經變成了這個家庭的文化,是受到鼓舞和支持的,甚至逃單成功在她們的心裡是有自豪感的。一個已經喪失了“明是非、懂對錯”的底線教育原則的家庭中,教育出來的孩子是非常可怕的,這些人是極其自私的,如果還有暴力傾向,請務必要遠離他們吧!

2.在同一家店逃單兩次,這是經驗之談!

她們想故伎重演的原因是也許她們認為這個商家在結賬管理上存在缺陷,所以可以比較容易逃單成功,難道這是一種經驗之談嗎?

如果這是一種經驗之談,說明她們逃單的地方遠遠不止是這個商家,

只不過這個商家發現了她們的逃單行為而已,還有更多的商家也許並沒有發現她們的逃單行為,所以這讓她們更加肆無忌憚!

3.被抓後還能理直氣壯,不要臉到極致!

這是種什麼樣的精神?這是一種把不要臉發揮到極致的精神!這種人不光是極其自私,而且還不擇手段。

逃得掉飯店賬單,但逃不掉人生賬單

一個極其自私,愛佔小便宜的人,是讓人非常討厭的。

她們會利用人們的善良通過通過自以為是甚至是違法犯罪的手段來獲得利益。

這樣的人,會讓朋友害怕,會讓同事討厭,會讓上司失望,其最後的結果是:

沒有朋友!沒有朋友!沒有朋友!

逃得掉飯店賬單,但逃不掉人生賬單!

保道,乃保險之正道也!我願為中國保險業正名而努力!

保道筆記


有其母必有其女,餐館吃飯花錢買單,本是天經地義的事,你說你們母女倆逃單一次就算了,幹嘛非要屢次逃單,被抓後說句軟話買單不行嗎?幹嘛非要驚動警察丟人顯眼。下面看看這母女倆的鬧劇:

餐飲店服務員說:二十多天前,店內坐滿了客人,收銀員在扎帳的時候,突然發現有一桌客人沒有買單。他們在不忙的時候調取店內的監控發現,有兩名女顧客的行為有些不正常,半個小時以後,在兩名女子吃完了飯。年輕的女子起身,朝著店門口走去。過了幾分鐘,年長的女子竟然也起身離開了。事後算賬逃單的兩名女子一共消費了79元,錢雖然不多,但是她們不買單,損失就得服務員承擔。



本想著事情就這麼過去了,沒想到的是過了二十幾天這逃單的兩名女顧客再次來到了店裡消費。 原本想著,這兩位顧客可能之前是忘記買單,如果去要可能會發生爭吵或者誤會,只要這次她們能夠正常買單就不計較了,可是,讓他們沒想到的是兩名女子在消費了100多元,又打算一前一後離開了店裡。因為上次的事情,服務員對她倆已有警惕,馬上將剛剛走出店門的兩名女子請了回來。 但是這兩名女子還是不想買單,無奈,他們只能報警,在警方的協助下,店裡調出了她們兩次逃單的視頻,兩名女子在真相面前最終支付了兩次的餐費。 讓人意外的是,這兩名女子既然是母女關係。


3

如果真的是“忘記買單”,一個月內出現兩次,那也有些說不過去。畢竟人家服務員都把你們抓住了,你們還不承認。真不知道做母親的怎麼教導的女兒,是不是有了外孫女也這樣做榜樣呢?


雖然錢不多,但這已經不是錢的事了,而是一個人的道德品質問題了。


孔國說新零售


怪不得有些餐館現在是先買單,後上菜。就是為了防止有些個別人惡意逃單。

在餐館裡吃飯買單,這是天經地義的事情,可是,在沙坪壩小龍坎正街的一家餐飲店內,有兩名顧客來店內消費,一個月內的時間,竟然出現兩次沒有買單的事情。

其實吃飯真花不了幾個錢,但被人如果當場抓住,真的很丟人,一般人都會自覺的付錢,即使現在沒有拿錢,或者錢不夠,下次也記得補上,現在誰還願意為了幾個錢被人看不起,

但總有些個別人,沒有素質,這種人當然很少,但還是有的,這不,就出現了一對母女兩人,惡意逃單,以為別人忙,不注意,想一想,別人辛辛苦苦忙一整天是為啥,不就是掙錢嗎?人再多,都不會忘記收錢的,結果這兩位母女就自作聰明,一次沒有付錢就算了,第二次還沒有付錢,這次,被人認出了。

這也說明一個道理,有些人如果佔了別人的便宜,或許很快就會忘記,但吃虧的那個人心裡就不容易忘記,所以,佔便宜的事還是少做,佔小便宜吃大虧,這話沒有錯

一個月在同一家飯店連吃兩個月的飯,還不想付錢。這位母女應該就是當地人,或許飯店裡就有認識的人,多丟人呀!

一般人也就笑笑把錢付了,可這母女兩人還理直氣壯,結果在警方的協助下,還是把錢付了,哎,讓人說什麼好。

看來是什麼人都有,如果大家碰到了這樣的人,還是離得遠一些,這種人可從不吃虧。


社保店小二


見過“霸王餐”的,但這吃上癮的似乎還不多見。這對母女的臉皮實在夠厚!

大約在一月之前一對母女來到重慶沙坪壩區小龍坎正街上的某飯店內就餐,餐後二人逃單離去。時隔一月之後,這對母女故技重施,結果這次被細心的店員追到。面對店員的質問,其中那位女兒語氣頗為理直氣壯,最終店方報警後二人支付了兩次的餐費。

是忘記買單還是惡意逃單?

吃飯給錢,天經地義!但是逃單作為一種社會現象也確實存在。

逃單行為的發生一般有兩種情況,第一是食客酒醉糊塗、店家疏忽大意,二者相加之下發生逃單;第二種則是食客有意為之,刻意逃單後溜之大吉。前者我們可以看做是一種意外,畢竟食客主觀上並無逃單的故意,而後者就是典型的吃“霸王餐”行為,主觀惡意明顯。

我們回到發生在重慶的這起事件來看,這對母女先後兩次在同一家店裡實施了逃單行為,第二次逃單後想要故技重施時被店員當場抓住,其中那位母親解釋道:忘記了!

真的是忘記了嗎?我看倒是未必!

二人兩次到店內就餐都是在大白天,而且不管是第一次也好還是第二次也罷,逃單之時二人都是非常清醒的,根本不是那種酒醉糊塗神志不清的狀態。

對於吃飯給錢的道理她們不懂嗎?很顯然她們是知道的,因為她們不是傻子,是智力健全的人。

那位母親所謂“忘記了”的說辭其實就是一種做賊心虛的辯解,因為她知道她們孃兒倆的行為是吃“霸王餐”,而這種行為一旦被人抓住那就很丟人了。

多次吃“霸王餐”的行為屬於違法 應當予以懲戒

逃單行為,首先是一種不誠信的表現,應當從道德層面受到譴責,而多次惡意逃單則已經涉嫌違法。

這對母女連續兩次吃“霸王餐”的行為屬於無事生非,同時是對正常社會秩序的一種破壞,這種行為應當被認定為尋釁滋事。

對於尋釁滋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規定了可以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雖然這對母女在店員報警後支付了餐費,但是對於她們的違法行為我認為應當必須依法懲罰。否則吃“霸王餐”抓不到沒事,抓到了補足餐費就行,這樣的違法成本實在太低!

況且那位女兒在被抓之後尚且理直氣壯,顯然她對自己行為根本沒有反省之意。

既如此,我想通過法律來讓她們好好提高認識也未嘗不可!諸君你們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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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城丹妹


說實話,我挺佩服這對母女的膽量,畢竟做這件事情需要勇氣。

現在在外面吃一頓飯能吃多少錢,而且就你們兩個人,如果真的沒有錢,不到餐廳裡面吃就行了,自己有手有腳的隨便買點菜自己做就是了。

吃了第一次逃單也就算了,你們還真的是有勇氣去第二次,吃了第二次還想再逃單,你真的把餐廳老闆當傻瓜?

第一次逃單也就算了,作為餐館老闆肯定會查看監控,留意一下逃單的人的長相,第二次還來這不明顯是在侮辱老闆的智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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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事觀


“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不知什麼時候開始,這句話成了一句人盡皆知的警示語,它提醒我們對意外之財不要輕易動心,不要隨意相信無緣無故的示好。

而這一對重慶母女,卻能心安理得地享用餐飲店的午餐,堂而皇之地將它變成免費的。更大膽的是,還敢第二次故伎重演,準備消費後再次溜之大吉,再來一次免費午餐。結果被抓個現行。可笑的是,還能振振有詞,理直氣壯。

有人說,“撐死膽大的,餓死膽小的。”看來,她們確實吃撐了。只是,智商和膽量嚴重不成正比的僥倖,最後讓自己裡子面子都丟了。

在這裡,很奇怪的是,母親逃單,我們認為是她年紀大了,貪小便宜,不懂規矩。

而她的女兒應該正值妙齡或壯年,這個年齡所具有的豐富知識和閱歷,足以讓一個正常人擁有足夠的禮義廉恥之心,懂得惡小而不為的道理。

按情理,這位女兒應該不會為了區區幾十元的飯錢選擇和母親一起逃避。但實際結果,她還真能夠為了區區幾十元飯錢而折腰。

看來,她們吃掉的不僅僅是飯菜,還有人的風骨和正氣。

最終,她們賴賬的飯錢被全數追回,自己也成了人們茶餘飯後的笑點。確實是偷雞不成蝕把米。

在此,奉勸每一位我們,切勿貪小失大,損人不利己。


子蘭爵


這事我知道,因為店老闆就是我一朋友。

老闆調侃說:一月吃兩次,每次都有新感覺。

具體怎麼說呢,大抵就是沒錢還想吃好吃的。

吃霸王餐的人有好幾種,一種人是沒錢還想吃好吃的,一種是想挑戰極限。

而這兩種,都是屬於精神不正常的人,對於一月兩次同一家店,這完全是精神不正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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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飯逃單,坐車了逃費,旅遊逃門票……撿了大便宜,這等“好事”應當值得弘揚下去。於是,一部分人開始分分效仿,而且還取得了不錯的成績,重慶這對母女,不就是這類人的代表嗎?不就是這個種社會現象的縮影嗎?


或許有人會說我上綱上線,不就是兩頓飯錢嘛,何必如此揪著不放。但就因為我們的“寬容大度”,縱容了他們無視規則的壞毛病。

“霸王餐”吃多了就好比“夜路走多了撞鬼”,遇見人你還有說理的機會,遇見那玩意兒,你就只能付出某些代價了,至於什麼代價,就看它什麼心情。


事件回顧:

2018年3月30日報道,重慶沙坪壩小龍坎正街的一家餐飲店內,有兩名顧客來店內消費,一個月內的時間,竟然出現兩次沒有買單的情況。

據餐飲店服務員介紹,二十多天前,由於店內坐滿了客人,收銀員在扎帳的時候,突然發現有一桌客人沒有買單。通過調取店內的監控發現,有兩名女顧客的行為有些異常。



半個小時後,兩名女子吃完了飯。年輕的女子先起身,朝著店門口走去。幾分鐘後,年長的女子也起身離開。

兩名女子一共消費了79元,雖然錢不多,但是客人如果沒有買單,這損失還得服務員承擔。

本以為事情就這麼過去了,沒想到就在幾天前,這兩名女顧客再次來到了店裡消費。


原本以為,這兩位顧客可能之前是忘記買單了,只要這次能夠正常買單就不再計較,沒想到,同樣的橋段竟然再次上演。

這次兩名女子一共消費了100多元,吃完飯後,兩人一前一後離開了店裡。


經歷了上次的事情,服務員們的警惕性有所提高,將剛剛走出店門的兩名女子請了回來。

起初兩名女子理直氣壯地拒絕買單,後來報了警,在警方的協助下,兩名女子才支付了兩次的餐費。


陋習得有規則來約束

貪小便宜、吃霸王餐、逃票等,都是我們日常生活中在某些人身上或者自己身上或多或少會夾帶的陋習。

這樣的習慣,早已有之,傳到今天不曾斷過,保存和繼承得相當完善。彷彿某些人血液裡就有這類基因似的。

其實,這東西不是孃胎裡帶來的,但是能從娘那裡習來,從家庭中獲得滋養。


打從出生開始,我們幼兒時期就是一個快速學習成長的時候,學走路、學說話、學吃飯、學養成某種習慣,都是這個時期的產物。

而偏偏這個時期,又是我們學習能力快速暴增的時候,孩子啥都不懂,於是大人怎麼做,孩子就怎麼做。

大人身上有什麼習慣,孩子照舊一律接受,無論好壞。


即便長大了,受到教育的規劃,但兒時的習慣卻很難改掉,特別是習慣成自然的陋習。

所以,請各位家長注意,你們是孩子最好的老師,他將來成啥樣,與你密不可分。

如果你們不願意改,不願意教好的,那就讓社會的規則替你管教孩子了。


有個網友說得特別好,“管教孩子有三個地方,家裡、學校、監獄,你選哪裡,哪裡就是你的歸宿!

如果有一天你的孩子犯了法,違反了社會規則,遭到法律的制裁,你別社會冷漠,人性涼薄,因為這都是你自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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