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檢察機關對徐建文、陸志峯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中新網9月29日電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網站消息,廣東檢察機關依法對廣東省清遠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徐建文涉嫌受賄罪案,廣州越秀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陸志峰涉嫌受賄罪案提起公訴。

日前,廣東省清遠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徐建文(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東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徐建文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徐建文,聽取了其辯護人的意見。東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徐建文利用其擔任英德市市委書記、市長等職務便利,多次收受他人賄賂,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日前,廣州越秀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陸志峰(正局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東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陸志峰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陸志峰,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東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陸志峰利用其擔任廣州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兼廣州本田汽車有限公司董事長等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賄賂,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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