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球員在比賽中爲救球沖向觀衆席,將場邊的觀衆撞傷,那觀衆受傷的責任由誰來承擔呢?

流年等待-


NBA球員在比賽中為救球衝向觀眾席,將場邊的觀眾撞傷?抱歉,自己負責。

NBA門票上都會印有“免責條款”,即你購買了球票,自然也就認可了作為場館中的觀眾,對場內突發事件的承擔義務。(當然,像阿泰這種故意的除外,這叫鬥毆!)

實際上,有些NBA球星的救球並不是真的要去救球,而是為了一種“有好的互動”;

而像很多在NBA已經征戰多年的老將,他們都是非常有經驗的,會在救球的時候注意自己的動作,保護場邊的球迷;(像雷·阿倫曾經在凱爾特人主場的這次救球,他就很注意調整背部面對觀眾,增大了受力面積,減少了互相之間的損害。)

當然了,像現在當下的nba,飛身救球的情況雖然依然很多,但說因為過激衝進觀眾席弄上觀眾的應該已經越來越少,畢竟現在已經很少有藍領能夠像羅德曼、奧尼爾這樣玩兒命去救球了。

如果你遇到像奧尼爾這種“怪物”,建議自覺躲開;(奧尼爾當年效力於太陽時期,曾經想因為一次救球而去與場邊的觀眾“友好互動”,結果包括自己的隊友在內,都撒鴨子一般地瘋狂躲避。)

現在回想起來還是cba“做得好”:廣告牌、隔離帶拉一拉,反正觀眾肯定是不會受傷了;

至於更“安全”的——鐵柵欄!在去年上海浦東源深體育中心江蘇和青島的比賽中,老將陳磊就因為衝出場外救球而撞斷了5根肋骨,其中一根更是插進肺部!(這正是寧可傷的球員,也不能傷到觀眾啊!)

當然,別以為這樣出球員外的某些觀眾就能逃脫了——CBA的啦啦隊絕對是中國排行前列的高危職業……

最後總結:飛身救球,的確是一種危險的舉動,本能反應,請勿模仿!


叔叔在看球


所以,在你所購買NBA球票中,自然包括了投保公眾責任險以及第三方責任險,一旦出了事,站出來拿大頭的一定是保險公司;出來意思意思的是球隊;然後涉事球星出來慰問慰問,送點球衣簽名、合個影啥的,這事情就算是過去了。

不過,觀眾席離場地過近,受害者並不一定都是觀眾。要知道NBA為了賺錢,一再縮小觀眾與球場之間的距離,只要你有錢、是公眾人物,就可以和球隊替補一樣,坐在邊線外,身臨其境地觀看世界最高水平的球賽。

我們都知道,尼克爾森是湖人鐵桿、斯派克·李是尼克斯的死忠,一般不是特殊情況,二人都不會缺席自己主隊的比賽。而在湖人隊的比賽中,尼克爾森這樣的場邊坐席達到了139個,坐在這不僅是身份的象徵,更可以近距離接近球員、謀得一點小福利……然而這樣的坐席價格不菲,NBA最魚腩的球隊, 一張場邊坐席價格都能賣到500美元,而像湖人、勇士這樣的豪門,一張場邊坐席賣到2000美元是小意思。

這麼一算,一場比賽場邊坐席能賣20多萬美元,一個賽季下來,賣一千萬美元是小意思。如此高昂的收入,讓聯盟和眾老闆樂此不疲。

所以球員成為了受害者,2011年4月,科比在一次飛神救球中砸在了場邊座椅上,腦部和背部受傷,當場回更衣室進行治療。再加上那年保羅喬治因為底線和場地過近的原因,小腿骨開放性骨折,讓聯盟對場邊觀眾席和底線記者數量作出了控制,特別是記者數量從40個減少到10個。

理性化、人性化、看到錯誤就改、什麼火就炒什麼。這也是為什麼NBA能如此成功的原因。


快意體育


一般來說,觀眾購買的球票不包含保險,而球隊普遍會在球票上印上“免責條款”,宣稱不對觀賽過程中發生意外事件造成的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負責。

這樣的免責條款,在法律上未必有效。美國法律中對於“格式條款”(Contract of Adhesion)作出嚴格限制,要求對條款的撰寫者作出不利解讀。什麼是格式條款呢?一個最簡單的判斷標誌是:“要麼接受,要麼滾”。如果條款的接收方沒有和制定方討價還價的餘地,而且該條款被大量用於同一類型的交易,那麼很有可能被法院認定為格式條款。

假設被撞傷的觀眾較真了,向法院主張免責條款無效,且法院認可了這一主張,那麼撞人球員的球隊應當承擔責任。

在美國侵權責任法中,僱主應當對僱員在工作範圍內因過失造成的侵權行為,承擔所謂的“替代責任”(vicarious liability )。球員奮力救球,屬於正常履行作為職業運動員的工作職責,在此過程中造成他人受傷,僱主應當承擔責任。(在這一情況下,如果僱主買了保險,則保險公司承擔賠償,但法律上的“責任”依然歸屬於球隊。)

這一規則也有一個例外:如果僱員在工作過程中超越了工作職責,故意造成他人傷害,那麼僱主不需承擔責任。例如,當年造成轟動的“奧本山宮殿事件”中,有球員故意毆打球迷。在這種情況下,僱主就不會替球員兜著了,肇事球員本人應當向受傷球迷承擔法律責任。


王瑞恩


這個問題在成熟的NBA商業聯盟中,是一開始就被考慮到的,但是經過NBA數據部門的專家分析,發現這種情況在NBA中屬於十分十分小的小概率事件,大致就是,你一輩子每一場不拉的看球,幸運的話,你可能被衝撞一兩次,然而大部分場邊觀眾,可能一輩子都碰不到一次。

即便說你足夠幸運,碰到了NBA球員救球衝向你的情況,雖然NBA級別的球員身體素質確實易於常人,但在雙方都有一個心理預期防護的情況下,身體的機能會在一定程度上增強你的潛在防護,除非是一些特別突發的情況,一般來說,是很少有觀眾受傷的,受傷的基本都是一些太突發,並且是一些關鍵球,球員必須爭奪下來的球權。

再退一步講,即便受傷了,首先你是無法去追究球員的責任的,作為一個成熟的商業運轉聯盟,觀眾確實是上帝,但是球員是這個聯盟運營的核心,基本上NBA的門票上面都有類似於免責條款的選項,一旦你購買了門票,除非一些主發性的可控性的傷害,你是沒有責任去追究的。

當然這並不是說,受到傷害,就得咬碎了牙吞到肚子裡去,一個成熟的商業聯盟,他會給你各種各樣的福利補償,像免票,醫療援助,現金慰問等等,但是一般能坐在場邊的球迷都是一些有身份地位的人,所以基本上NBA球星都會主動的在公共場合,社交媒體上表示歉意等等。所以基本上就是,受傷了,算你自己的責任,但是受傷的後果及處理,NBA會幫你直接搞定。


籃中世界


球員相應承擔一定責任,需要具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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