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岁男童遭家暴致死,生前曾对老师说“可以抱抱吗”,对此你怎么看?

过妄所著


都说人是高级动物,可有些人真的连动物都不如,虎毒不食子,这位母亲简直禽兽不如!

7岁的孩子被亲生母亲和其同居男友用开水烫、用铁管殴打致死,理由是孩子没有做家务。孩子的伤情不忍猝读,这两位成年人的做法已经超出了人类的底线!

生前孩子曾对老师说“可以抱抱吗”,看到这句话,不禁泪目。从这个细节可以想象孩子多么渴望温暖,在本应该最疼爱他的母亲身上却换来了无休止的折磨,这个7岁的孩子虽在人间却犹如身处地狱。

两名凶手都应该受到严惩,7岁男童的母亲尤为可恶。虽然两人分别被判处10年半和12年半徒刑,但这些仍不能抵消他们的罪恶。不过,像这类虐待儿童致死进去的犯人,一般在监狱里都会受到狱友的“特殊照顾”,因为他们也看不起这种人渣,更不能忍受这种没人性的东西和他们待在一起。

令人遗憾的是,对于这些虐待儿童的人渣处罚力度还是太轻。如果一个人能够对自己的亲生骨肉下毒手,那么他已经没有什么底线可言,也不值得挽救,死刑不冤!

由于虐童事件的特殊性,很多案件在被发现时,孩子已经身心受创,甚至丢掉了性命。之前有一位母亲因为孩子丢了手机而把孩子捆绑起来殴打了半夜,最终孩子死亡。事后邻居们才反映这个孩子几乎每天都带伤,经常受到母亲虐待。还有一个案例是也是母亲的同居男友虐待孩子,母亲不但不制止,反而一起虐待毒打,最终孩子被打进了重症监护室。还有女孩被后妈毒打虐待,严重烫伤,小区居民敢怒不敢言,等孩子死亡,才纷纷站出来替孩子说话。

这些案例都有一个共同点,如果有好心人早点发现并收集证据帮孩子报警,那么孩子的命运或许将会改变。可惜,我们大部分人都认为管教孩子是家事,一般人不能插手别人的家事。这种观念需要改变,因为虐待儿童不是家事。

由于被虐待的儿童没办法自己报警,所以其他成人的及时救助就显得尤为重要。最后,呼吁大家在发现身边有孩子身上经常带伤或者情绪低落、衣衫破旧,请第一时间收集证据,帮助孩子脱离苦海。


夜雨如书


年仅7岁,却遭遇这样的对待,看了下女子有吸毒前科, 而且打人还真不是亲妈的男朋友怂恿,还是她自己联合自己男朋友,殴打自己孩子,又是开水烫,又是钢管打,用脚踹。

而理由是孩子没有做家务,当时经过检查,男童全身多处新旧瘀伤,脸部、前胸和腹股沟处有15%二度灼伤,最终因腹腔出血、内脏破裂,导致出血休克死亡。

可以说这样残忍的手段,在很多人眼里死刑都不为过,十年多还觉得判少了。

但这是发生在台湾的案件,他们的司法系统和我们是有差别的,中国内地也经常发生虐童事件,那么这些最终被发现的虐童案件,在中国内地地区判刑结果如何呢。

案例一,这个孩子每天是被栓厕所里,一天吃一顿,做家务,殴打,用烟烫。用针扎


女孩眼睛被打的都睁不开了

但最终判刑结果,一个两年,一个一年六个月。

案例二,长期被殴打,伤口还撒盐,两年?

案例三

给你们看看孩子的伤



案例四


个人认为,我国关于儿童虐待,可以说一言难尽,一方面虐待罪,依然属于亲告罪,也就是你必须自己去起诉告对方,除非重伤或者死亡,公诉机关才会介入。

但是我们知道,作为儿童年幼,有什么能力反抗自己的父母。

尤其如果他所处的环境,就是大家都不愿意管闲事时,更是如此,他面临的状况是孤立无援没人救助。

所以我希望如果你发现谁家在虐童,能不能主动举报也好,报警也好,但另一个问题来了,我国家暴,包含虐童这块,能够剥夺抚养权的都少之又少,更别说其他。

我举例的这些行为,一个人可以对自己亲身孩子下毒手,这种人的心肠,几个月?孩子受伤的是肉体吗,这辈子都是阴影,很可能就毁了。

孩子不是父母的财产,在国外哪怕父母是失责,比如看手机,孩子出意外,都会被判刑,在中国虽能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刑,但是实际上基本没有父母会因为自己失误导致孩子死亡,最终判刑

我真心希望我们的孩子能够活在一个更安全更有爱,至少更能够获取到帮助的环境里。


廖彩琳律师


当七岁的他对老师说:可以抱抱吗?那种对爱,对温暖的渴望已经让我泪目了。

事件大概:

台湾新北市27岁有吸毒前科的女子与同居男友自去年四月份起,因为7岁的孩子不服从管教,经常殴打孩子,男孩经常带着伤势上学,因为缺乏关爱,曾对老师说:我可以抱抱你吗?

去年六月份,男童因为没做家务,被女子和男友持铁管殴打,罚睡厨房,隔天看到男孩回房间睡,男子持手机自拍架狂砸男童,令男孩擦地板,男童不从,男子用滚烫的开水浇淋。男童吓得尖叫,女子看到后不但没制止,还帮着男子用热水烫孩子,狠心的二人当晚发现孩子奄奄一息,送医后抢救无效,死亡。

法院一审判处女子10年半,男子12年,之后二人上诉,高等法院26日二审维持原判,可上诉。


诗词公寓观点:都说虎毒不食子,可偏偏这位女子而且孩子的亲生母亲,却在做着连畜生也不如的事情,多次殴打亲生儿子,手持钢管,并且和同居男友一起殴打,你下手的时候怎么就不想想,这是自己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是自己亲生孩子啊!

这种丧心病狂令人发指的禽兽行为,婶可忍叔不可忍,在我内心冲满愤怒的同时,我打心眼里为这位男童感到悲哀,是老天那天睡着了吗?才让孩子托生在这样一个恶毒妇人的家里?当孩子看到别的孩子的父母对自家孩子无处不在的爱和温暖的时候,他却只能伸出自己的小手对着老师说,老师,你可以抱抱我吗?难以想象孩子的心里是多么的缺乏温暖和爱。此时此刻,我的眼泪已经不由自主的打湿了我的脸颊。

对于这样的事情,我个人真的无能为力,除了为孩子流泪之外,只能在这里默默的为孩子祈祷,走吧走吧,天堂里没有打骂,天堂里有你需要的爱和温暖。

喜欢就加个关注谢谢。


诗词公寓


可怜的孩子!

摊上这样一个变态的狠毒的娘,这孩子算是倒了八辈子霉!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新北市一27岁女子伙同其男友对自己7岁的儿子实施暴虐,多次用热水烫、铁管抽打等,致使孩子内脏破裂出血不治身亡。而打孩子的理由竟是:孩子不做家务。多么狠毒的一个母亲!多么可恶的一对狗男女!

一个7岁的孩子,年幼体弱力小,正是刚背上书包进入学校的学童,即使上学放学也要靠家长或老师接送,能做什么家务?有哪个为父为母者舍得让孩子去做本该大人做的家务?可是这个狠毒的娘竟逼着孩子每天必须做家务,孩子稍有怠慢便会遭致一顿毒打。到最后这位母亲自己打都觉得费劲,又叫其男友一块用热水烫、钢管抽打孩子。可怜一个7岁的儿童就这样惨死在亲生母亲和其男友的暴虐之下。真是令人悲愤交加!为孩子的死而悲,对这个蛇蝎之心的女人及其男友恨得牙痒!

据悉,这个女人有吸毒前科。由此可以判断这是一个病态的不正常的女人。虎毒不食子,做为亲娘,竟对儿子下得了手,她还是人吗?她不是人,她连禽兽都不如!还有她的那个男友,不仅对她的恶行不加劝阻,反而帮她施暴孩子,甚至下手更重,真的是物以类聚,臭味相投,蛇鼠一窝,一对混帐玩艺!

日前,台湾法院已对此虐童案进行了判决,施暴女人获刑10年,其男友获刑12年。判得轻了。这样一对恶毒至极的渣人判她(他)死刑都不为过。

就让她(他)们一边在铁窗里煎熬一边接受良心的谴责吧。

原孩子天堂再无痛苦!


谁怜一灯影


看完泪目!孩子,愿天堂没有家暴,愿你下辈子能遇到疼爱自己的父母

每次看到的这样的新闻,都是悲愤交加的、难以抑制感情的:当孩子来到这个世上,本是父母的心头肉,是爱情延续的结晶,可是我们还是会看到各种家暴儿童、虐待儿童的新闻,而这些下毒手的有亲生父母,当然更多的是后妈、继父!

亲妈、后爸做的种种行为更为狗血

新闻中的这个儿童,很不幸,在很小的时候妈妈就和爸爸分开,年轻的妈妈玩心更大,对孩子的关爱很少,后来和李姓男人认识后,更是对小男孩不管不问,两人一起吸毒一起疯乐,再后来就开始动手虐待、家暴男孩。孩子每次都是带着伤去学校,有一次更是对着老师说:你能抱抱我吗?最终,男孩没有熬过亲妈、继父的毒打,离开了这个让他感到冰冷和绝望的世界。

其实,这个家庭本就是个指令破碎、不健康的家庭,婚姻的不幸让这个女人几近疯狂的丧失了母爱,和后来的男人同居更是堕落、丧失人性。

他们家庭反映出来的现象,生活中的其他案例比比皆是:

重组家庭的关系本就十分的敏感

一提起后妈、继父,很多人产生这样的念头,文学、影视作品中后爸、后妈、后奶奶、后爷爷的坏形象就冒出,现实生活中他们有人确实就是那样的品性很坏!其实真的想说,不要以为孩子因为家庭的不完整就一定要为孩子组建一个家庭,这样的想法太过于狭隘,也不要为了个人自私的感情寄托为理由将不幸随手带给孩子。如果你能保证孩子日后的幸福、处理好重组家庭的关系、整个氛围是和谐的情况下,大可组建,如果不能的话,真的不建议再给孩子带来双层的伤害,甚至是危机到了孩子的生命。

生而不养,何为父母?不管怎样的理由,怎样的原因,我们都要认真、负责的抚养好自己的孩子,给孩子应该能享受到的父爱和母爱!


如意岛会理财


通过新闻了解到的案件细节如下:

  • 毒品前科的女子李某与男子李某,自去年4月起,就因为7岁儿子不服管教,经常殴打儿子。
  • 男童也因为长期遭家暴,经常带着伤势上学,甚至还因缺乏关爱,曾对老师说,“老师,可以抱你一下吗?
  • 男童因为没做家务,被李女联合男友持铁管殴打,罚睡厨房。隔天男子李某发现男童仍跑回房间睡觉,气得拿起手机自拍架狂揍,再喝令男童擦地板,男童不理,他愤而拿水瓢舀起滚烫热水浇淋。
  • 男童吓得尖叫乱跑,但李男抓起浴巾盖住男童的头,再动手狂欧、狂踹男童。男童母亲见状竟不制止,还帮忙拿热水烫男童!男童因此二度烫伤。
  • 将男童送医后,医师发现男童全身多处新旧瘀伤,脸部、前胸和腹股沟处有15%二度灼伤,最终仍因腹腔出血、内脏破裂,导致出血休克死亡。

虐待他人导致其死亡的,可以提升刑罚力度

虐童现象虽然不算是多发案件,但是从目前的新闻报道来看虐待的情况也不容乐观,本案发生在台湾最终两人各被判处李女10年6月、李男12年6月的刑期。

从目前我国刑法的规定来看,虐待罪的规定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本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由此可以看得出来目前,我国虐待儿童导致其死亡或者重伤后果的,顶格判罚也就是7年,相较于危害后果来说这种处罚力度还是有点过轻了。

因为正常的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后果顶格可以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而虐待罪当中侵害人多有看护或者保护被虐待人的义务情况下,仍然实施虐待行为导致其死亡的,可以说是罪加一等才是,可惜顶格判罚也就只能7年。

所以相比较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而言,虐待罪的情节和手段有过之而无不及,加之考虑到虐待侵害人本身就有看护和保护儿童义务的情况下,仍然实施侵害行为,更应该罪加一等才是!所以对于虐待儿童的行为,建议提升判罚力度,以示正听!



麋鹿说法


地狱空荡荡,恶魔在人间。

近日,台湾新北市的虐待儿童致死案引起了舆论的广泛关注,亲生目前协同男朋友将自己已经7岁的儿子,采用各种残忍的方式虐待致死。最终,该女子被判刑10年半,其男朋友被判刑12年半。此案虽经上诉,但是高等法院仍然认定二人构成严重的刑事犯罪,最终维持了原审判决。

看见这个新闻的时候,老罗不敢相信,特意百度了一下相关的新闻,看见了一些岛内的新闻,只能用两个词语来形容:触目惊心、残忍至极!

此案发生于去年的6月份,起因是因为孩子没有做家务,就遭受到了女子男朋友的毒打,而该女子醒来之后发现了男朋友的行为,没有制止,还帮助其一起用滚烫的热水淋向男孩,最终导致孩子的死亡。

真的是恶魔!而这已经不是两人第一次虐待、殴打孩子。两个20多岁的成年人自己不去做家务,却还要求一个年仅7岁的孩子去给你们做家务。这是一个孩子应该做的事情吗?

真不知道,当时法院是怎么会将孩子判给女方的。老罗不知道台湾的法律有关孩子抚养权方面是规定的,但是该女子有吸毒的历史,按照通常人的理解那也不应该将一个孩子判给这样的母亲抚养,这无疑是将孩子推向了一个深不见底的深渊。

不过,从另一个方面来看这个案件,我们也可以得知:台湾方面对于此类案件的惩罚力度,确实比国内的严厉。一个10年半,一个12年半。而国内目前的大多因为考虑到被告人与被害人之间的关系,通常不会判处太严厉的刑罚。但这也导致国内越来越多的这样的事情出现。而台湾的相关的案例却比较少,这大概和法律的惩戒力度有关吧。

在这方面的立法和法律适用,确实是值得大陆参考。


罗召均律师


好像前面回答过类似的问题了。

不想表达我多么的痛恨,不想表达我多么的悲愤,也不想指责父母是多么的禽兽不如。

因为于事无补。

除了证明我自已是多么的正义高尚之外,提不出问题的实质,分析不出问题的根源,等于我的回答与别人如出一辙。毫无用处。

我只是谈一些我的看法:

中国。传统的思想就是:孩子是属于个人的私有。

虽说法制上提出了改进,对于儿童的生存状况有所保障和改善,但并未从根本上动摇孩子是私人的这个概念。

父母生养孩子,目的不是为了爱,有些是投资,是为养老,为了光宗耀祖,为了继承自已未竟的事业,为了实现自已当初梦想。。。。。。

所以对孩子的态度:一小部分是硬杀伤,就是虐待,从肉体上,精神上摧残儿童。大部分是软摧残,表面孩子过得挺幸福,丰衣足食,但精神关心不到位,给予压力太大,造成一些孩子没能健康成长,性格畸形,或者心理脆弱,跳楼自杀。

只说第一种。

旁边就是有人看到虐待儿童,也只是表示同情,偷偷关心而已,或者报告有关部门,简单干涉一下。起不到实质的作用。

因人孩子是别人的,作为旁人,有何权利干涉别人家的私事?别人的家事,与你何干?所以也只能导致一些悲剧发生。

从社会属属性来说:

孩子降生以后,只要有户口证明,只要有登记造册,就算是国家公民了,算有是国家的一分子。应是国家的人了,不属于你个人的,属于国家成员了。也应享有应有的权利。

孩子父母只是替代国家抚养,是监护人,不能想当然地对孩子任意作为。

对孩子的生存,教育不当时,国家应有相应的措施来约束你的不当行为。

如在义务教育阶段,父母应当让孩子接受学校教育。不应当让其辍学在家,为你挣钱。


在生活上要有物质保障,精神上要有安全依赖。

只要有对孩子不当行为,任何人都可以举报,相关部门可以涉入。情节严重者,可以剥夺你的监护权利。最大限度的保护孩子的权益。

说了这么多,转变思想。加强相关制度建设。

现在出悲剧的是小孩,将来出悲剧的是老人。都是不可忽视的弱势人群。打破家庭观念,加强社会职责。以确保小孩、老人的正常生活。

单靠网上义愤填膺,白搭了。相信制度,不相信人的素质。


左析右洞


又是一例虐待儿童事件,而且,这次更严重,直接将7岁的男童虐待致死。而参与虐待的嫌犯之一竟然是孩子的亲身母亲,可恨!

事发台湾,一名27岁的吸毒女子离婚后,带着7岁的儿子与现男友同居。两人均对孩子有虐待行为,用钢管抽、用开水烫、用手机架砸,拳打脚踢更是常事。由于孩子极度缺乏父爱和母爱,曾在学校对老师说:“可以抱抱吗”.可见这个可怜的孩子遭遇了一个何其狠毒的母亲,连个简单的抱抱都没给过孩子。

这对狠心的男女只会让这个7岁的孩子干活、做家务,稍不如意便虐打孩子。因有一次没做家务,二人便持钢管对孩子进行殴打。之后让孩子睡厨房地板,第二天见孩子自己爬到了床上睡,男友便拿手机架狂砸小孩,小孩不服气,男友又残忍用滚烫的开水浇灌孩子,孩子被烫的尖叫,而其母亲看到后,非但没阻止,反而帮助一起烫孩子。当晚,孩子便奄奄一息,送到医院已死亡。

二人最终被警察逮捕,女子被判刑10年,男子被判12年。

这样的事情简直人神共愤,一个活蹦乱跳的7岁男童,就这样被两个变态男女活活折磨死。

原本,孩子是妈妈的心头肉,正常的妈妈都会用生命去疼爱、保护自己的孩子。而这个27岁的妈妈,却视孩子如泄愤的工具。非但没有给孩子母爱,还对孩子下狠手折磨。尽管她有吸毒经历,但其虐待孩子的行为不仅仅是因为吸毒,也许在吸毒前的某个时候,其心理已经扭曲。只是吸毒加剧了她的暴力倾向。

而那个暴虐的男友之所以敢拿孩子撒气,主要原因在于,作为母亲的都不维护自己的孩子,便纵容了男子对孩子施暴,两个人可谓是臭味相投,同样没有人性。

其实,诸如此类的一部分离异再婚家庭中,带孩子的一方如果对自己的孩子不够重视,那婚姻中的另一半多数情况也不会对这个孩子有多好,甚至会虐待。因为人有一个心理,如果连你自己都不在乎自己的亲骨肉,那别人更美义务去在乎。从而,往往会导致孩子身体或心理上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

此类事例其实时有发生,主要责任在于孩子父亲或母亲的不负责任。这样的人根本不配做父母,也不应该生孩子。

对于至近亲人伤害孩子的行为,应该加重惩罚,这样才能对其他人起到警示作用,减少虐待儿童事件的发生。

大家觉得对这两个狠心男女应该做出什么样的惩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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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族社


愿来生不在受苦!孩子走了多说无用!都说女人为母则刚,但在这个家庭里,这个刚字用的地方真的是让人感到残忍和不可思议,你生养了孩子,可以不管他,但为何在7年之后又夺去了他的生命,自己的孩子有多大的恨下如此毒手,可以想象这个孩子自出生可能就没有一天幸福开心的日子。

一个7岁孩子,母亲有吸毒前科,找了男朋友一起生活,不说这中间到底经历了什么?就因为孩子没有做家务,居然拿开水烫孩子,这还不过瘾,居然还拿钢管抽孩子,这么大点的孩子怎么可能受的了这些方式的殴打和虐待,就算是自己的孩子自己管教,但也没有剥夺他生命的权力,何况还是自己的孩子。

我们总在一些新闻上看到虐待孩子的,作为只要心中还有一丝善念的人,都会感到残忍,都会想为何会这样对待一个孩子,毕竟在成人的世界里,孩子可以说一点抵抗能力都没有,再者你说人贩子虐待孩子倒也能想象到,作为孩子的家人,更何况是母亲居然也有如此心肠下狠手,真的没法理解这样的事情。可以说对于这样的母亲,死也是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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