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音樂現代化法案》給美國音樂版權市場帶來三大改變

索尼(Sony)、環球影業(Universal)和華納兄弟(WarnerBros)等公司8月份在美正式起訴考克斯公司(一家美國知名的數字媒體公司和網絡內容提供商),訴由是考克斯未經原告許可進行網絡傳播,以及拒絕採取合理措施打擊盜版。該訴訟在美國引起熱議,旨在完善美國音樂版權許可制度的《2018年音樂現代化法案》再次受到民眾的關注。

《2018年音樂現代化法案》給美國音樂版權市場帶來三大改變


該法案由美國9位參議員上半年向國會正式提出,目前尚未投票,法案一旦通過將給美國音樂版權市場帶來三大關鍵性改變。

首先,該法案改變了美國的音樂許可制度。美國會建立一個新的機構來專門處理許可和版稅,機構成員包括唱片公司和作曲家等行業代表,有權向美國的數字網絡內容提供商發佈全面的信息網絡許可。對於詞曲作者來說,這意味著可以更加簡單地獲得報酬。而對於內容服務提供商來說,將不再需要識別權利人,並且不會因未能確定正確的權利人而支付法定損害賠償。

其次,該法案改變了美國的錄製稅率制度。在美國,當他人對唱片進行復制時,詞曲作者可以獲得機械錄製稅。新的法案與《美國數字千年法案》不同之處在於,新法案規定機械錄製稅率由雙方協商約定,而原法律規定稅率是固定的。

最後,該法案改變了美國訴訟管轄制度。按照《美國數字千年法案》的規定,許可費率法庭的法官負責審理有關數字服務提供商支付的版稅糾紛。而《2018音樂現代化法案》提出,此類案件隨機分派給美國紐約州南區聯邦地區法院的一名法官審理,並且賦予更大的自由裁量權,允許許可費率法庭考慮恰當的錄製版稅稅率。

美國相關的音樂組織對該法案紛紛表示支持。他們認為《2018音樂現代化法案》是保護美國詞曲作者和唱片公司權利的重要一步,如美國廣播音樂協會總裁兼首席執行官邁克奧尼爾指出,“毫無疑問,這些條款對於確保作曲家和作詞者的創作得到公平的報酬有很大幫助。雖然我們知道這項法案尚未最終確定,但它代表了實施全面音樂改革所做出的前所未有的跨行業努力,我們期待與所有的興趣方合作以進一步支持這項急需的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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