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己承包的五百亩的荒山上种树,且现以成材,但没有林权证明,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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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己承包的五百亩的荒山上种树,且现以成材,但没有林权证明,应该怎么办?

林权登记有两层意思,一是初始登记,二是变更登记。初始登记是指首轮承包到户的登记,一般是指依据1981年林业三定时核发的承包合同以及自留山证,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时核换发的新版林权证;变更登记是指原承包人因分户、亡故、流转、承包、租赁等,需要变更承包经营人的登记。

问题所描述的情况应该属于变更登记,变更登记的流程大致是这样的。

首先,要找到承包山场的初始登记证明,即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时换发的新版林权证,如果没有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可以凭1981年的山证核换发新版林权证;没有林权证的需要山场所有人或单位申请办理初始登记,领取新版林权证。

其次,个人承包经营的山场可以凭规范的承包合同、协议,以及协议方的林权证,在当地林权交易部门办理林权变更过户登记;集体所有的山场则需要按照集体山场流转程序,进行评估、公示、竞标,中标者可以凭相关材料办理集体山场变更登记来过户。

其中有部分流转较早(2008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前),已既成事实的集体林权流转,没有按照要求进行评估、公示、竞标等程序的集体山场,可以实事求是,在各级出具情况说明的前提下,经相关部门核准,可以先由原集体进行初始登记,再凭原承包合同和相关情况说明,以及各级审核,变更登记至承包人名下。

综上所述,承包山场没有山证,可以先找到原荒山的林权证(没有的需要原荒山承包人或所有单位申请初始登记领取),再凭承包合同或协议,以及提供相应的必备材料,经相关部门审核,完成变更登记,拿到承包经营权证。至于补贴,必须申报了相关项目才可以享受,与林权证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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