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權」是個什麼「權」?重磅科普貼來啦!

黨的十九大報告明確指出,要加快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建設美麗中國。水權改革是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是落實節水優先方針、破解水資源瓶頸問題的重大舉措,水利部下大力氣持續深入推進改革進程。2014年7月開始,水利部在寧夏、江西、湖北、內蒙古、河南、甘肅、廣東等7個省(自治區)開展全國水權改革試點工作。部分省區市結合地方實際,開展了省級水權改革探索,經過不斷實踐,各地形成了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

“水權”到底是個什麼“權”呢

重磅“水權”科普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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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權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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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水權的概念,目前仍沒有形成較為統一的定義,比較有代表性的說法大體可以概括為三類,即“一權說”“二權說”和“多權說”。“一權說”認為水權是對水資源的使用或收益權;“二權說”認為水權是指水資源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多權說”認為水權是由所有權、佔有權、支配權、處分權等組成的所有權利集合。

但總的來看,廣義上的水權是各種權利的集合,是指公民、法人依法取得並享有對國家和集體所有的水資源開發、利用、處置等各項權利的總稱;而狹義的水權指水資源的使用權。在我國及水資源屬於國家所有的一些國家,水權主要指依法對地表水、地下水所取得的使用權及相關的轉讓權、收益權等。取得水權的用水,水權得到法律的確認和保護,並明確規定擁有水權者具有法定權利和義務。

為什麼要進行水權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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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隨著工業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快速發展,加之氣候變化影響,不少地方的用水量已接近甚至超過總量控制上限,水資源短缺已經成為制約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瓶頸。為了解決用水難題,用制度倒逼節約用水已成為日益迫切的需要。

另一方面,水資源的供不應求催生了水權改革。2000年11月24日,浙江省東陽市、義烏市簽訂了有償轉讓用水權的協議,這是我國達成的第一筆水權交易。雙方協議約定,由義烏每年支付500萬元費用向東陽買水,這正是義烏城市化進程缺水所致。像義烏這樣希望通過水權轉讓獲得用水權利的需求,在一些地方仍然很強烈。然而,現行的水資源配置制度不能完全滿足這些實踐需求,因此要進行水權改革。

水權改革改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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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的新時代水利工作方針,為水權改革指明瞭方向。水權改革就是要改變過去政府對水資源配置自上而下、從中央到地方再到取水用戶的完全行政配置體系,引入市場機制,實現“兩手發力”,建立歸屬清晰、權責明確、監管有效、流轉順暢的國家水權制度體系,促進水資源節約利用和優化配置,用“市場之手”保護生命之水。

水權改革試點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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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以來,水利部選取寧夏、江西、湖北、內蒙古、河南、甘肅、廣東7個省(自治區),開展水資源使用權確權登記和水權交易試點。河北、新疆、山東、山西、陝西、浙江等省(自治區)結合地方實際,也開展了省級水權改革探索。

2017年11月24日,寧夏水權試點通過水利部、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聯合驗收,成為全國首個通過驗收的水權試點。目前,7個省(自治區)全國水權試點工作任務已基本完成,探索形成了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在水權確權方面,試點工作明確了“確什麼權、怎麼確權”的問題;在水權交易方面,建立了水權交易平臺,探索形成了多種行之有效的水權交易模式;在制度建設方面,初步建立了水權確權、交易、監管等制度。

水權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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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全國水權試點工作,基本探明瞭水權確權的4個步驟:一是明確區域用水總量控制,將國家確定的用水總量控制指標分解到市縣,作為剛性約束;二是明確生活、農業、工業、生態等水量份額,作為確權水量的邊界約束;三是在留足生活用水、生態用水前提下,明確農業、工業用水戶可用水量;四是發放水權證確認農業用水水權,發放取水許可證確認工業用水水權。

水權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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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28日,中國水權交易所在北京正式成立,實現了公開掛牌、單向競價、成交公示等交易功能,標誌著我國有了一個國家級的水權交易平臺,我國水權交易進入一個新的發展階段。截至2017年年底,中國水權交易所累計促成15單水權交易,交易水量達到8.76億立方米。

除了建設交易平臺之外,各試點還探索形成了區域間、流域間、流域上下游、行業間、用水戶間等多種行之有效的水權交易模式。例如,內蒙古鄂爾多斯市與巴彥淖爾市跨盟市水權轉讓,通過農業節水落實水權交易指標1.2億立方米,35個工業項目有了用水指標,在保障糧食安全的同時滿足了工業新增用水需求。

水權制度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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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展水權改革以來,水利部相繼出臺印發了《水權交易管理暫行辦法》《關於加強水資源用途管制的指導意見》等水權制度,明確了水權交易類型、程序和用途管制要求等。各試點地區也出臺了一批制度辦法,寧夏、江西將水權確權和交易納入了水資源條例,廣東省出臺水權交易管理辦法,內蒙古出臺閒置取用水指標處置辦法、水權交易管理辦法,盤活水權指標。水權制度的日趨完善,為水權改革工作的健康有序開展提供了保障。

水權VS水流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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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權是水資源產權的統稱,是產權理論滲透到水資源領域的產物。水流作為水資源的重要存在形式,水流產權包括水流所有權和水流使用權。簡單來說,水流產權確權就是對水流產權的明晰確定,主要包括確定水域、岸線等水生態空間範圍,分清水資源所有權、使用權及使用量,明晰水流產權的所有權人職責和權益、使用權的歸屬關係和權利義務。

綜上所述,水權與水流產權確權在概念和內涵上都是有區別的,那麼二者之間有什麼樣的聯繫呢?

首先,水權改革與水流產權確權登記都是落實生態文明體制改革方案的重要舉措,是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其次,對水流產權進行確權登記是推進水權交易的基本前提條件,只有界定明晰的水流水權才能進行公平公正的水權交易。2016年11月4日,水利部、國土資源部聯合印發《水流產權確權試點方案》,選擇寧夏回族自治區全區、甘肅省疏勒河流域、陝西省渭河、江蘇省徐州市、湖北省宜都市、丹江口水庫(水庫庫區管理範圍)作為試點區域開展水流產權確權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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