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5万危房改造指标拿来当人情!龙门7名基层干部违纪被查处

9月30日,记者从龙门县纪委监委获悉,近日,龙门县曝光了地派镇古洞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火祥、副主任张宏栋、村委委员罗洮珠,地派镇分管扶贫工作的时任地派镇党委委员廖桥养、副镇长吴潮龙和扶贫办负责人谭金华、徐桂飞在执行国家扶贫政策工作中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

根据通报,2011年,地派镇古洞村原党支部书记 、村委会主任刘火祥,副主任张宏栋,村委委员罗洮珠三人在未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的情况下,将不符合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指标分配给罗洮珠的儿子罗某坚,导致罗某坚违规领取住房改造资金2.5万元用于购买住房。2013年,刘火祥等村委会干部未对不符合农村低收入住房改造户潘某条、潘某占的家庭基本信息情况和改造建设情况进行核实,导致潘某条、潘某占分别违规领取农村低收入住房改造资金2.5万元用于建房或用于生活日常开支。

2014年,村民潘某眼、潘某凡、潘某权、徐某平、罗某博、罗某会、张某雄 7人申请农村低收入困难户住房改造指标并获通过,但上述7人未按规定实施住房改造,刘火祥等村委会干部签名确认7人已建房并上报相关部门,导致他们违规领取使用住房改造补助资金各3万元。

刘火祥、张宏栋、罗洮珠等村干部在协助政府实施危房改造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拿危房改造指标当人情等行为,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和损害党的形象。分管扶贫工作的时任地派镇党委委员廖桥养、副镇长吴潮龙和扶贫办负责人谭金华、徐桂飞在住房改造申请、验收过程中审核把关不严,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致使住房改造补助指标被罗某坚等10人违规申领、使用,造成国家扶贫专项资金损失28.5万元。龙门县纪委监委给予刘火祥、张宏栋、罗洮珠三人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并其涉嫌违法问题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给予吴潮龙、谭金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廖桥养、徐桂飞的严重违纪问题予以立案审查调查。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率领全县人民,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县纪委监委不断强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监督执纪问责,为扶贫攻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使全县的扶贫工作取得历史性突破。”龙门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守职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问题,坚决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吃拿卡要、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违纪违法行为,为打赢脱贫攻坚工作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扎实成效取信于民。

【记者】林文通

【通讯员】朱斌彪 谭美玲

【作者】 林文通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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