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区探索劳动争议化解新机制

黄浦区探索劳动争议化解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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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劳动争议类案件呈明显增长态势,劳动关系的主体及其利益诉求日趋多元化、复杂化,同时也催生出劳动关系领域的一些新问题。黄浦区作为上海市中心城区,劳动争议案件数量一直居高不下,占法律援助案件的比重也较高。为有效化解劳动纠纷,构建和谐劳资关系,营造良好营商环境,黄浦区法律援助中心与区劳动仲裁、区总工会共同探索劳动纠纷案件化解新机制,并付诸实践,成效显著,为维护本区社会秩序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黄浦区探索劳动争议化解新机制

提升服务能力,推行高效便捷法律服务

一是开设法律援助咨询专窗。每周二、四下午安排法律援助骨干律师及中心工作人员共同坐班劳动仲裁窗口,为劳动者提供法律咨询,分发法律援助宣传手册,引导符合条件的劳动者申请法律援助,确保劳动者能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

二是法律援助案件当场受理。针对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的劳动争议案件,免予家庭经济状况审查,由中心工作人员在劳动仲裁窗口直接进行案件受理。对于其他劳动争议案件,为申请法律援助的当事人,当场发放经济困难证明表,尽量减少劳动者来回奔波。

三是为群体性劳动案件当事人开辟绿色通道。群体性劳动案件涉及人数多,矛盾集中,为了更加高效开展工作,黄浦区建立健全群体性劳资纠纷快速处置、应急联动机制,维护辖区和谐稳定。同时,法援中心加强与劳动仲裁部门的沟通协调,有效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中心集中受理,统一指派,持续跟踪,推动群体性劳动纠纷平稳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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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部门协作,推进黄浦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

一是建立常态工作联系机制。双方建立沟通交流制度,定期互通工作数据、办案信息、舆情分析等工作情况,共同研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针对劳动争议案件新情况、新问题、新趋势,及时研究制定相关应对措施。

二是加强职工法律援助工作协调配合。建立健全职工法律援助服务对接、应援尽援机制,区法律援助中心在提供职工法律援助工作中发现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而确属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案件,交由区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维权部门为职工提供法律维权服务;区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维权部门发现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可交由区法律援助中心提供法律援助。

黄浦区探索劳动争议化解新机制

三是开展职工法治宣传教育合作。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共同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特色主题活动,结合“五一”劳动节、“三八”妇女节等重大时间节点,大力开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广大劳动者的法律意识,教育劳动者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创新工作方式,探索劳动纠纷化解新机制

一是引入“援调对接”工作机制。为能有效缓解职工与用人单位的矛盾,节省有限的劳动仲裁资源,中心加强与劳动仲裁部门合作,对于需要法律援助的劳动争议案件,树立“调解优先”的诉讼理念,坚持“能调则调,应援尽援,援调结合”的工作原则,切实将调解工作贯穿法律援助过程的始终。

二是加强对法律援助骨干律师业务指导。中心通过法律援助律师微信群等平台开展劳动争议案件先行调解模式的宣传工作,同时在指派劳动争议案件时进一步强调先行调解模式,鼓励法律援助律师选择先行调解,引导当事人提出合理诉求,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建立劳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在劳动纠纷案件中,对于愿意和解的劳动者,援助律师帮助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先行调解,并即刻执行;对于不能与用人单位达成合意的劳动者,通过裁决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援助律师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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