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市区道路交通秩序,提高道路通行能力,为交通参与者提供良好的道路通行环境。根据实际需要,经调研决定,以下路段采取禁停措施:
1、中心大街:南起兴国路与中心大街交叉口北至北环路与中心大街交叉口,道路两侧禁止停车。
2、祥光路:西起鸿雁街与祥光路交叉口东至中心大街与祥光路交叉口,道路两侧禁止停车。
市公安交警支队将对以上路段违法停车的车辆进行查处,对违停且妨碍通行的车辆进行拖移,请广大驾驶人按照交通标志的指示行驶和停泊。
特此通告
鸡西市公安交警支队
2018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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