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知識宣傳(七)

一、中央督導組的督導工作的“六個圍繞、六個重點”是什麼?

一是圍繞政治站位,重點督導黨委和政府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有關重要指示和重要決策部署情況,貫徹落實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總體要求和實施步驟情況,專項鬥爭第一責任人、直接責任人切實履行掃黑除惡重大政治責任情況。

二是圍繞依法嚴懲,重點督導掃黑、除惡、治亂的成效,特別是發動群眾情況,嚴守法律政策界限,嚴格依法辦案,確保涉黑涉惡問題得到根本遏制情況。

三是圍繞綜合治理,重點督導各部門齊抓共管,相關監管部門對重點行業、重點領域加強日常監管,形成強大合力、整治突出問題情況。

四是圍繞深挖徹查,重點督導把掃黑除惡與反腐敗鬥爭和基層“拍蠅”結合起來,治理黨員幹部涉黑涉惡問題,深挖黑惡勢力背後“保護傘”情況。

五是圍繞組織建設,重點督導整頓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嚴防黑惡勢力侵蝕基層政權,為剷除黑惡勢力滋生土壤提供堅強組織保證情況。

六是圍繞組織領導,重點督導各級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加大統籌力度,層層壓實責任,推動解決經費保障、技術裝備、專業隊伍建設等重要問題情況。

二、公安機關涉黑涉惡線索核查“三長負責制”是什麼?

省、市、縣公安機關主要領導是線索核查第一責任人,分管刑偵工作領導是直接責任人,刑偵部門負責牽頭組織線索核查工作。對每條線索必須做出有無涉黑涉惡犯罪嫌疑的結論,由負責核查的公安機關的局長、分管刑偵副局長、刑偵部門主要負責人簽字確認上報。

三、公安機關涉黑涉惡線索核查“一案雙查制”是什麼?

上級公安機關認為下級公安機關做出的核查結論不符合事實的,啟動“一案雙查”,由上級公安機關督察部門對線索核查工作進行調查,由上級公安機關刑偵部門對原線索重新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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