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建設年」邀請人民監督員監督 提升羈押必要性審查案件質量

「法治建设年」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 提升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质量

為切實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近日,北安市人民檢察院刑事執行檢察局邀請人民監督員監督一起羈押必要性審查案件。

「法治建设年」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 提升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质量

犯罪嫌疑人耿某某為北安市某建築公司的建築商,2012年7月至今,在其承建的某工程中,拖欠農民工工資53萬餘元,在北安市勞動監察局給其下達《責令改正決定書》後,耿某某仍拒不支付拖欠的農民工工資,檢察院對其批准逮捕後羈押於北安市看守所。

立案後,主辦檢察官通過徵求公訴科辦案人意見、調取並審查耿某某案卷材料,與耿某某本人、看守所管教、同監室在押人員談話,瞭解了該案案情及其在押期間表現情況,做通犯罪嫌疑人家屬及受侵害人的思想工作,最終雙方達成諒解協議。

「法治建设年」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 提升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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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羈押必要性案件評議會上,聽取了案情彙報和辦理意見後,人民監督員分別發表了意見,認為檢察機關在辦案過程中,程序合法、順應民意,且耿某某認罪態度好,在關押期間能夠遵守監規,悔過自新,家屬已與受侵害人達成和解並得到被害人的諒解,同意檢察機關對耿某某變更強制措施的意見。目前,已對其變更強制措施取保候審。

「法治建设年」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 提升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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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邀請人民監督員監督羈押必要性審查案件,是落實“法治建設年”活動要求,減少不當羈押,促進案件當事人雙方化解糾紛矛盾的有效途徑。北安市人民檢察院將以此次活動為契機,建立人民監督員監督羈押必要性審查案件常態化機制,主動接受監督,維護在押人員合法權益,提升檢察機關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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