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存管「白名單」,並不意味著網貸投資無風險

盤和林

日前,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網站全國互聯網金融登記披露服務平臺刊登了25家銀行發佈的“關於個體網絡借貸資金存管系統通過測評聲明”,標誌著首批通過協會測評的存管銀行名單正式出爐。

自P2P網絡借貸專項整治工作開展以來,銀監會印發了《網絡借貸資金存管業務指引》,指引發布後,商業銀行積極開展資金存管業務。為進一步推動網貸風險專項整治整改驗收工作,P2P網絡借貸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與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聯合開展資金存管測評,推動網絡借貸行業規範健康發展。


銀行存管“白名單”,並不意味著網貸投資無風險

不過,筆者認為,銀行存管“白名單”僅僅是銀行存管合規性舉措,雖然有助於銀行存管環節的資金不被平臺挪用,只是降低了這個環節的風險,其實網貸投資的風險點比較多,這並不意味著“白名單”中的網貸平臺投資無風險,就可以放心大膽投。

自108細則(2018年8月17日,全國P2P網絡借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向各省市網貸整治辦下發開展網貸機構合規檢查工作的通知,隨此通知下發的還有《P2P合規檢查問題清單》,又簡稱“網貸108條”)後,存管銀行“白名單”便開始提上日程,而今白名單的審核與公佈無疑顯著推進了網貸整改的步伐。

據瞭解,“白名單”後續還有待擴充,並按照通過一家,披露一家的方式,並且,“白名單”的整體審核還分為兩點,一是銀行本身需要通過審核,二是銀行開通的存管系統需要通過審核,這就要求銀行不僅要積極配合專項的整改,同時還要在合規運營存管系統上下功夫,此前有銀行下設存管系統多達3、4個,嚴重影響了投資者的判斷,結果是投資者誤以為自己所投資金是屬於合規的銀行存管體系下,而在這種情況下,若平臺一旦出現問題,銀行將成為眾矢之的,雖然不擔負賠付責任,但承擔著巨大的聲譽風險。

這次銀行與系統的雙重限制可以真正意義上改善用戶體驗,便於投資者在投資初期可以更加清晰的做出判斷,起碼在銀行存管上能夠選擇更加正規的平臺,除此之外,白名單的審核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強了銀行對於平臺合規經營的審查力度,可以從源頭上避免相關欺詐與不法行為的發生,真正建立一道防火牆,保護投資者的資金安全。


銀行存管“白名單”,並不意味著網貸投資無風險

不過,銀行方面表示,在網絡借貸資金存管業務中,商業銀行的權責是非常明晰的,其主要作用在於為委託人開立網絡借貸資金存管專用賬戶和自有資金賬戶,為出借人、借款人和擔保人等在網絡借貸資金存管專用賬戶下分別開立子賬戶,確保客戶網絡借貸資金和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自有資金分賬管理,安全保管客戶交易結算資金。這意味著在“白名單”裡進行銀行存管的網貸平臺的交易保證金是合規的,平臺直接挪用的可能性小,有助於銀行存管的資金安全,在銀行存管環節減少了出錯人的風險。

不過,商業銀行在開展網絡借貸資金存管業務時,並沒有對網絡借貸交易行為提供保證或擔保的責任,因此銀行並不承擔借貸違約責任,不承擔借款項目及借貸交易信息真實性的審核責任,不對網絡借貸信息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這意味著若出現委託人(網貸機構)故意欺詐、偽造數據或數據發生錯誤導致的業務風險和損失,由委託人(網貸機構)承擔相應責任。

因此,首批網貸銀行存管 “白名單”公佈是網貸行業合規的一部分 而並不能作為網貸平臺的增信機制,白名單的出臺並不意味著平臺的投資風險低,出借人可以放心大膽的投。網貸投資風險環節涉及眾多方面,銀行存管被挪用只是其中一個環節,其他環節的風險一點都不比銀行存管小。出錯人千萬不要僅憑“白名單”來判斷風險,仍需多方位審視投資風險,應將更多的目光放在平臺項目的真實性和風控水平上。


銀行存管“白名單”,並不意味著網貸投資無風險

不過投資必然是伴隨著風險的,若想換取可觀的收益自然也需要承擔相對較大的風險,存管銀行入選白名單雖未能給平臺誠信方面做出擔保,但也一定程度彰顯了平臺的實力與誠意,並且銀行出於自身利益考慮,會或多或少對平臺的資金投放進行追蹤,避免平臺的違法行為對自己造成聲譽風險。

因此,銀行存管“白名單”意味著邁出了網貸合規性重要一步,同時我們還期待針對其他風險點合規性也儘快出臺,只有網貸告別野蠻生長,合規性發展不僅符合出借人利益,也是行業健康發展之需要。(作者系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應用經濟學博士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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