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推修憲,日本軍事崛起之路與納粹德國何其相似

日本首相安倍晉三在9月3日的自衛隊高級幹部會議上訓話時稱:“將創造所有自衛隊成員都能帶著高度自豪感完成任務的環境。這是活在當下的政治家的責任,我決心切實履行責任。”這一發言表達了他欲將自衛隊明確寫入憲法第九條的意願。其實,縱觀二戰後日本在軍事上的崛起之路,與一戰後的德國有頗多相似之處,狼子野心,昭然若揭!

強推修憲,日本軍事崛起之路與納粹德國何其相似

日本首相安倍晉三表達修憲意願

一、德國突破《凡爾賽合約》

強推修憲,日本軍事崛起之路與納粹德國何其相似

《凡爾賽合約》對德國軍事領域的限制

一戰後,德國被迫簽下《凡爾賽合約》,合約對德國的軍事發展進行了嚴格限制,合約規定:德國總參謀部被撤銷;陸軍總額限制在10萬以內;海軍則只能擁有36艘艦艇,且不得製造和擁有核潛艇;嚴禁成立空軍;廢除義務兵役制等。《凡爾賽合約》雖然是各方矛盾調和的產物,但畢竟帶來了二十年歐洲的和平。但是,隨著納粹代表人物希特勒的上臺,他利用德國國內對合約的普遍不滿,從1933年至1938年,先後做出一系列突破合約規定的舉動,退出國際聯盟、宣佈擴軍計劃、恢復義務兵役制、制定《國家防禦法》,在俄國秘密訓練部隊、試驗凡爾賽條約中禁止的坦克和飛機等武器,直至佔領萊茵河非軍事區,並公開撕毀《凡爾賽合約》,宣佈德國與奧地利合併,最終點燃第二次世界大戰。

二、日本和平憲法名存實亡

強推修憲,日本軍事崛起之路與納粹德國何其相似

日本“和平憲法”第九條內容

二戰後,根據美國意願,日本軍隊被解散,軍事機構被撤銷,並制定了《日本國憲法》,即著名的“和平憲法”。最引人關注的是被稱為日本憲法基石的第九條規定“放棄戰爭力量、不承認交戰權”,其中第一項規定:永遠放棄以國權發動的戰爭、武力威脅或武力行使作為解決國際爭端的手段;第二項規定:日本不保持陸海空軍及其他戰爭力量,不承認國家的交戰權

強推修憲,日本軍事崛起之路與納粹德國何其相似

日本海上自衛隊航空母艦

但戰後隨著日本國內右翼勢力的死灰復燃和美國的支持,1954年日本自衛隊宣告成立。長期以來,日本自衛隊是否違反憲法一直備受爭議,但這並未阻礙自衛隊規模不斷擴大,成為事實上的國家軍隊。尤其是現任首相安倍晉三,視修憲為已任,不遺餘力地要推動實現修憲,甚至把修憲視為自己的政治責任、政治使命。並在政治實踐的過程中悄悄地突破了日本憲法關鍵的第九條規定。如向海外派兵、在海外建軍事基地,行使集體自衛權、改變原有的武器出口三原則,拒不在禁核上簽字,修改防衛大綱,修改日美安全條約等等。

三、殊途同歸,警惕日本軍國主義復燃

強推修憲,日本軍事崛起之路與納粹德國何其相似

警惕日本軍國主義復燃

通過審視戰後德國與日本軍事崛起的歷史,可以很明顯地發現,兩個國家都在一步步試探性地突破戰後合約,通過各種手段,達到“曲線救國”的目的,可謂是殊途同歸。然而,從目前日本社會的政治生態來看,日本修憲是早晚的事,而修掉那個憲法的第九條也是不可避免的。換言之,日本將自己的擴張國策在本國合法化大概是無法改變的。從長遠來看,日本不可能成為歷史上第一個擁有強大的經濟和技術能力、卻缺乏相應政治影響力和軍事實力的國家。因此,警惕日本重新走上軍國主義的道路,警惕日本新的擴張,不應再是世界各國空喊的口號,而應該提前做好準備,避免重蹈納粹德國的覆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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