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單位辭退時不要急著走,這些該拿的錢一定要拿到!

每年7月份都是大家找工作換工作的高峰期,在這個過程中大家如果被單位辭退,

一定不要忘記領取辭退補償金。

也就是說,單位在勞動合同期內辭退你是要補償你錢的。

被單位辭退時不要急著走,這些該拿的錢一定要拿到!

▣ 辭退的經濟補償金是和員工的工作年限掛鉤的,員工在該單位工作每滿一年,將會獲得一個月工資的賠償。

進行細分就是,6個月以下的按照半個月的工資賠償,6個月以上的按照一個月的工資發放補償金。

比如你的辭退補償基數是1萬元,工作了5年,就要按照1(萬)*5=5萬元補償。

怎麼樣?還是不錯的把。

▣ 補償的工資應該是辭退之前一年的平均工資,但是每個人的工資水平也是不一樣的。

如果員工A的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那A能夠獲得的經濟賠償金將是其月平均工資的三倍。

還有一點要注意的是,賠償年限不超過12年。

所以辭退之前在這個企業工作再久,最多也是你的工資乘以12。

☞ 但是辭退補償不是說只要勞動合同解除就支付的。

根據法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被辭退員工補償金:

1、勞動單位由於各種原因破產了,按照相關的破產規定對企業內部進行重新調整而辭退員工的。

2、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的約定日期已經滿了,而單位不與該勞動者繼續勞動關係。

但是勞動者由於自身原因或者其它情況不與該勞動單位續簽或勞動單位願意提供更高或者不變的條件與勞動者進行續簽的情況除外。

3、該勞動單位破產了,或者其營業執照被吊銷因此被責令關閉而辭退員工。

4、單位由於其它原因提前結束雙方的勞動關係。

5、用人單位以非法的手段強迫、威脅勞動者進行勞動或者簽訂改變約定的勞動合同。

有辭退員工能獲得高額賠償的情況,就有不能獲得的情況。勞動者有下列情況的,用人單位可以不經通知即解除勞動合同,也不需要補償:

1、在工作時不能履行自己的職務反而以權謀私,該行為對單位造成巨大的損失。

2、不能遵守公司的合法的規章制度。

3、在該單位就職時還與其它勞動單位擔任職務存在勞動關係,而不能完成本來的工作,在單位的勸說下仍然不改的。

4、通過關係進入該單位任職,而在工作期間被證明沒有資格條件被錄取的情況。

5、該員工存在非法行為並且被追究了刑事責任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