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不慎從七樓墜落摔死,家屬卻要求全樓住戶賠償,這合理麼?

風一樣的霸主


不合理,也不合道德標準。因為這種索賠是一種無恥行徑。

小偷家屬起訴住戶賠償,一是厚顏無恥,道德淪喪;二是鑽法律空子。

在生活中,我們用鎖來防盜,但是鎖這玩意,通常只能防君子,而不能防小人,何以這樣說?因為小人可以撬鎖,砸鎖,開鎖。這個鎖用來防範君子就是道德約束,但是小人不遵守道德,鎖對他也就不起作用。

法律也是對社會人的一種約束,人們遵守道德,遵循法律,不逾越就不會犯法,也自然不會受到法律處罰。

小偷不遵循法律,並且在踐踏法律。實施偷盜時,小偷是知道違法的,但是為了利益,為了私慾,他逾越了法律紅線。理當受到法律制裁。因此,小偷偷盜時,不慎從樓上墜落,是他罪有應得,並不是外界人為對他的陷害,他這樣摔死與他人無關,與住房、住戶無關。全樓住戶憑什麼要對他進行賠償?賠償無法律依據。

法律上確實有對於可以產生危險的行為或設施,設置警示標誌,這種提醒也是有情提醒,但是小偷從樓上墜落不在有情提醒範圍,也沒有必要。從樓道、電梯進入有安全保障,爬牆有危險誰都知道,但是住戶有必要提醒嗎?鐵路、高速公路也不會到處提醒“鐵路上、高速路上行走有危險”。

小偷偷盜可恥,其家屬更是恬不知恥,公然向住戶索賠,不怕丟人,還要把丟人的醜聞搞大,為的是獲得利益。

法律有漏洞,在懲治違法行為上不力,讓他們有了可乘之機。因此,法律條款需要完善,法院審判時,也要充分考慮偷盜的犯罪行為是其摔死的前因後果,在非他人傷害,公共設置沒有不安全隱患的前提下,駁回這種惡意訴訟。並對提請惡性訴訟者進行懲戒。

法律必須公平、公正,體現公心、除惡揚善,維護社會公德,維護人民的利益。


黃強黃不息


可以罵人不?合特麼的理啊?還有更不要臉的麼?雖然說國情不同,不應該跟外國相比,但是國外有些法律條款還是有借鑑意義的。這就是特麼的慣出來的毛病,這樣索賠都能成功的話就是人類的恥辱,是對法律道德的踐踏。


不是打醬油的1


多年前的凌晨約五點左右,突然窗外轟的一聲響,往樓下一看一年青人倒地不起,忙跑下樓看看這人已沒了氣,再看延伸樓上的水管斷了,估計他想爬水管想偷東西的,誰知水管太細承受不了他的重量斷了掉下來,結果一小時後這屍體就硬硬的了,像個球一樣,收屍的人還說怎麼這麼快這屍體就硬成這樣了?在他衣服口袋找到了身份證這年青人是貴州人,才十九歲,我趕忙在胸前畫十字,為他祈禱,這麼年輕就這樣結束了生命,真為他可惜。但假如他真的進去了某戶人家而又偷到了東西,而又會傷害到別人的話?真不敢想象。再次祈禱,為他為沒有被偷的。


huaerzi


第一,必須先充分判定是偷竊行為而摔死,證據確鑿的情況下死者家屬提出如此無理的要求,該對死者家屬依擾亂社會秩序罪定罪,是非不分,道德標準顛倒,只有重判才能豎立起正常的社會道德觀和社會風氣!


墨子151038935


問題不在於小偷家屬狀告,在於這個惡習橫行毫無道德和正義,毫無對錯觀念的社會風氣下,法院怎麼判是關鍵。不能因為他死了就忘了他是個賊,不能因為家屬鬧就把問題轉嫁給別人。賊就是賊,無論任何時候都是法律打擊的對象,是老百姓痛恨的對象。


我一直在這裡82765700


律師是尼瑪的扯蛋蛋,歪理套套的,這樣的律師該取消資格,還發在網上來影響社會風氣。那麼人在醫院死亡就該醫院負責,醫院醫不好人,還要家屬籤生死協議,結果生死醫院都收錢,本來醫院就是醫病救人的,不是把人醫死的,洽洽活人進死人出的例子太多了。律師你的歪歪理去整噻,世界要交給你們搞亂的。


藏區來客


整座樓業主反告小偷破壞了整座樓的風水,整座樓鬧鬼,每到深夜小區死人那片地方無人敢走動,門面房無法租出,整座樓下門面房因死人導致經營困難,要求小偷全家賠償小區 整座樓業主的所有精神損失費和經濟損失!


日耳曼873


這社會怪事多多,小偷本來就是不齒之徒,社會打擊的對象。其盜竊過程中墜樓死亡,本來是自取其亡,活該倒黴,其家屬不引為恥竟然要住戶賠償,這豈不是顛倒黑白惡人告狀敲詐勒索嗎?法院應判其敲詐勒索罪。


一方熱土5


這個小偷的家人太囂張跋扈,孩子脾氣娘慣的,要大聲說“不”。死了並不可憐,是大快人心,俗話說得好“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現在的人不怕勞動到那裡都能賺到錢,想不通那些人為什麼要冒生命危險去偷哪?????


GUANAISHENGMING317


你們太沒有道德了,這個小偷已經摔死了你們還要問他們家索賠,對方要求索賠很合理啊,必須支持。每戶必須出一元錢!我們一定要有愛心!再就是每戶給小偷家裡去送個花籃吧,附帶一條橫幅:“生的猥瑣,死的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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