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曙松:資管新規落地後信託機構如何轉型?

提要

2017年開始,金融業強監管拉開帷幕,多項加強監管政策密集出臺。2018年4月,《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簡稱“資管新規”)落地,2018年7月20日,中國人民銀行發佈《關於進一步明確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指導意見有關事項的通知》,對資管新規的細則進行了進一步明確,去通道、破剛兌等一系列政策。作為在資產管理行業中資產規模第二位信託業,其轉型的序幕已經拉開。

資管新規對於信託行業有哪些新要求?信託行業該如何探索新的業務格局謀求轉型?如何化解潛在風險?中國財富網就此對中國銀行業協會首席經濟學家家、香港交易所首席中國經濟學家、北京大學匯豐商學院經濟學教授巴曙松進行了專訪。

巴曙松:資管新規落地後信託機構如何轉型?

巴曙松 教授

資管新規落地信託業需要重新定位

中國財富網:資管新規都有哪些新的要求?對信託機構會有什麼影響?

巴曙松:資管新規從資管產品定義、合格投資者、公募與私募產品的投資要求、投資限制、信息披露與透明度等方面,對資管業務存在的多層嵌套、剛性兌付、資金池、通道等問題進行了全面的規範。

一是消除多層嵌套,通道業務受到約束。資管新規明確提出了要“消除多層嵌套和通道”,金融機構的通道業務規模將逐漸收縮。通道業務的高速發展主要源於金融機構為了規避各種監管和風控要求,包括流動性指標、槓桿率指標、投資範圍限制、投資者適當性限制等。向上向下的穿透監管原則弱化了通道業務規避監管限制的作用,一層的嵌套層級限制使通道業務的中間環節無法擴展,信託通道業務存在的必要性顯著降低。

二是淨值化管理實施,風險收益明晰。淨值化管理是資管新規對信託非標產品影響較大的一處。資管新規強調金融機構的業績報酬需計入管理費並與產品一一對應,金融機構應強化產品淨值化管理。具體的核算原則要求,一是資管產品投資的金融資產堅持公允價值計量原則,鼓勵使用市值計量;二是允許符合一定條件的部分資產以攤餘成本計量,核算原則更加符合市場的實際需要。淨值化管理原則將加速信託產品由預期收益率模式向淨值產品模式的轉變,有助於信託產品投資者明確收益並權衡自身的風險承擔。

三是剛性兌付逐步打破,風控要求相應提高。資管新規對什麼是剛兌、如何處罰剛兌以及建立獎懲機制進行了明確要求。剛性兌付實質上導致項目投資風險從投資人轉移到金融機構內部,扭曲了實體經濟回報水平與金融投資收益率的關係,不利於建立買者自負的風險約束機制。

資管新規向投資者明確傳遞“賣者盡責、買者自負”的理念,剛性兌付的打破,將促進資產管理各環節的風險收益職責的合理分配,信託資金向具備優秀管理能力的機構集中的趨勢將更加明顯,更加靈活的產品風險水平浮動範圍在豐富信託產品品種的同時,也對信託公司尤其是中小信託公司的風險控制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四是資金池業務被禁,信託資金端的傳統業務模式相應受到約束。資管新規認為,具有滾動發行、集合運作、分離定價特徵的資管產品屬於資金池,而資金池又對應資產池,造成每隻產品的收益來源、退出路徑模糊不清,期限錯配現象嚴重,流動性風險隱患較大。資管新規明確禁止資金池業務,規定對每隻產品單獨管理、單獨建賬、單獨核算,加強產品久期管理,確保資產期限與資金期限相匹配。此外,資管新規明確未來投資非標資產將會受到限額、流動性等監管政策制約,銀行理財等重要信託資金端來源將受到較大沖擊。

五是非標供需收縮,傳統的影子銀行模式受到抑制。投資於非標準化債權類資產的資管產品,具有期限、流動性和信用轉換功能,具有影子銀行特徵。這類產品在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的同時,也存在透明度較低、流動性較弱、規避資本約束、部分投向限制性領域等問題。

資管新規規定,對於資管產品投資非標債權,實行限額管理、流動性管理,並規定風險準備金要求。現行《信託公司管理辦法》的限額管理僅限於貸款業務,而資管新規則將限額管理範圍擴大至全部非標債權。一些非標投資的底層資產投向房地產、兩高一剩等領域,在穿透式監管原則下,底層資產穿透後非標的供給將減少。

此外,“非標準化債權類資產的終止日不得晚於封閉式資產管理產品的到期日或者開放式資產管理產品的最近一次開放日”,對信託產品而言,就面臨選擇發行長期限產品與投資短期限非標資產的選擇問題,非標的需求也將會減少。

緊跟監管政策導向優化業務結構

中國財富網:資管新規對信託機構哪些業務會造成影響?在此影響下,信託機構該如何探索新的業務格局?

巴曙松:以通道業務和債權融資類業務為主的信託機構,以及風險資產佔比較高的信託機構受資管新規的影響相對較大,進入資管新時代,信託公司應優化自身業務結構以適應監管要求。

一是發展資產證券化業務。資產證券化業務不在資管新規適用範圍內,故在非標債權類資產收縮的壓力下,信託機構可以在這一方向進行著力。信託與資產證券化業務存在天然契合的關係,特定目的信託可以實現風險隔離和破產隔離,這與資產證券化業務中破產隔離、現金流分離、資產打包重組等特點是一致的。

2018年上半年,有多達19家信託公司參與資產證券化業務,業務規模達4000億元,資產證券化產品已經成為了信託公司新的著力點。具體地,信託公司應在企業資產證券化、信貸資產證券化、資產支持票據等資產證券化模式下,積極發揮中介作用,提供高質量產品設計、項目協調服務,從而獲得資產證券化項目更大的主導權。

二是信託業務向公募方式轉移。相比於私募產品,公募產品主要投資於證券市場及標準化產品,實行淨值管理,投資者對於產品風險的認識較為充分,這與資管新規的淨值化管理要求是一致的。

此外,公募產品的投資對象普遍流動性較高,這與資管新規打破剛兌的思路是一致的。進一步地,在通道業務壓縮的情況下,公募牌照的資管機構優勢明顯。

公募產品由於槓桿率和投資範圍、投資集中度等受到限制,同私募產品相比或許產品本身並不具備優勢。但具備公募牌照的資管機構均具備發行私募產品的能力,而能發行私募產品的機構卻不都具備發行公募產品的資格,兩類資管機構的差距有可能逐步拉大。

提升主動管理能力防範化解潛在風險

中國財富網:2018年一季度信託公司風險項目佔比較2017年4季度上升6.37%,截至2018年6月,已經出現10餘隻信託產品兌付風險事件,信託行業在規模收縮的同時也面臨著風險加劇的問題。信託機構該如何去防範潛在的違約風險?

巴曙松:在去槓桿的政策導向下,國家財政部對地方違規舉債的大力清理也加劇了政信類信託的潛在違約風險,信託業前期快速發展積累下來的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有可能逐步釋放。提升主動管理能力是信託業防範化解潛在風險的關鍵。

一是堅持信託業務投融資並行發展策略。融資業務在中國信託業中佔據主要地位,投資業務仍處在發展階段。2018年1季度數據顯示事務管理類信託雖然佔比回落,但仍佔據接近6成江山,在通道業務受挫的背景下,信託公司既要發揮在非標債券融資領域原有的優勢,更要積極開拓投資業務,實現向投行、財富管理領域的轉型,由債權思維向資產管理思維轉變,主動參與資產管理。

二是降低債權融資類業務佔比。資管新規明確提出了要控制資管產品槓桿水平的要求,因此,信託公司應重點發展以證券投資、併購投資、項目股權投資、PE投資、投貸聯動等為資金運用方式的資產管理業務,更多地對接標準化債權資產、權益類資產的投資,實現去影子銀行化。

三是積極開展債轉股業務。作為重要的去槓桿工具,債轉股被認為是促進經濟轉型升級的重要推手。2018年6月29日,《金融資產投資公司管理辦法(試行)》公佈,進一步規範了商業銀行的債轉股行為,信託公司作為持牌金融機構也應在債轉股領域重點突破,包括以債轉股形式主動開展不良資產處置業務、為中小銀行開展債轉股業務提供事務管理平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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