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退伍軍人有福了!

關於復員退軍人員(官、兵)不論是農村的還是城鎮的,不論是沒工作的還是有工作的,不論是解放前參戰的還是解放後參戰的人員,都一視同仁,一律從60歲開始每人每月補貼800元。

好消息!退伍軍人有福了!

軍人退伍費,轉業費,復員費等標準和計算方法。

一、士官退役費

1、基本復員費

按月工資基數(軍銜工資、軍齡工資、邊遠艱苦地區津貼、地區附加津貼和高山海島津貼之和,下同)計發,

不滿10週年的,軍齡每滿1年發給1.5個月;

不滿15週年的,軍齡每滿1年發給2.5個月;

不滿20週年的,軍齡每滿1年發給3個月;

滿20週年以上的,軍齡每滿1年發給4個月。

其中,軍齡不滿1週年的部分,按年標準的一半計發。具體以當年標準為準。

2、安家補助費

按月工資基數計發,復員到大中城市的,

10週年以內的,每年發給0.5個月,

10週年以上的,從第11年起,每年發給1.5個月;復員到縣市以下地區的,相應增發0.5個月。

其中,軍齡不滿1週年的按年標準計發。具體以當年標準為準。

3、回鄉生產補助費

復員回農村的士官按月工資基數計發,軍齡每滿1年發給1.5個月。具體以當年標準為準。

4、醫藥生活補助費

對患有慢性病的復員士官,視病情輕重,經軍以上機關批准,發給醫藥生活補助費,最高5000元,最低1200元。

5、獎勵工資

當年符合發放獎勵工資條件的,按基本工資標準發放。

6、住房補貼和公積金

退役騰退軍產住房後,按照個人住房補貼和住房公積金賬戶累計金額髮放。服役期滿後,住房補貼和公積金總數,下士約為1.6萬元,中士約為2.7萬元,上士約為4.3萬元,四級軍士長約為6萬元。具體金額因個人軍銜工資檔次等不同而有所不同。具體以當年標準為準。

7、傷亡保險金

未領取過傷亡保險金的,將個人賬戶中繳存的傷亡保險費本息退還給個人,領取過傷亡保險金的,傷亡保險費不再退還。

8、退役醫療保險金

退役後參加醫療保險的,由財務部門將個人賬戶保險金轉至安置地社會保險機構,不參加醫療保險的,將保險金退還給個人。具體以當年標準為準。

二、義務兵退役費

1、退伍補助費

每人2000元。其中,服役1年(含)以下的,按一半發給,1年以上的,全額髮給。具體以當年標準為準。

2、離隊下月津貼

按照當月標準發放。

3、當月剩餘伙食費和離隊下月伙食費

根據實際天數和塬享受標準發放。

4、離隊差旅費

根據實際返鄉地點發放。

5、退役醫療保險金

按照每服役1年給付420元的標準,將用於軍地醫療保險接續的保險金轉至安置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或支付給個人。

其中, 軍齡不滿半年的,按年標準的一半計發,超過半年(含)不滿一年的,按年標準計發。對於患有慢性病的義務兵,經團以上單位衛生部門批准,發放醫療補助費,標準為50—200元不等。具體以當年標準為準。

根據國務院、中央軍委頒佈的《退役士兵安置條例》,從2011年11月起,對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按服役年限由部隊發給一次性退役金,2011年的退役金標準為4500元。以服役10年的士官為例,如果選擇自主就業,即可在正常計發的退役費之外,領取4.5萬元的一次性退役金。服役期間如果獲得榮譽稱號或立功,按一定比例增發。具體以當年標準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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