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交通事故最好的方式就是積極配合調查接受處理,可下面要說的這位,竟然在事故發生後選擇逃跑,正是他這個錯誤的選擇讓他3年來睡不好覺吃不好飯,終於在8月29日在一工地被警方抓獲。
2015年3月22日16時許,兗州警方接到報警,在市區揚州路南段發生一起兩輛轎車相撞的交通事故。接到報警後事故科值班民警迅速出警,趕到現場後發現兩輛轎車不同程度損壞,紅色轎車女駕駛人到醫院治療,白色轎車駕駛人張某在現場。
民警對張某進行呼吸式酒精測試,結果為顯示134 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後對他血液提取檢測,結果為141.9 mg/100ml。張某醉酒駕駛機動車已構成危險駕駛罪。經進一步調查,張某還涉嫌無證駕駛機動車。經認定,張某因無證駕駛機動車、醉酒駕駛機動車未靠右車道通行發生交通事故,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案件偵查期間,辦案民警對因受傷住院治療的張某依法進行傳喚。但張某一直不配合,傳喚多次均未到案。辦案民警便到其家中進行抓捕,誰知張某早已消失蹤跡。兗州警方便對其進行網上追逃。
2018年8月29日,濰坊鐵路警方傳來消息,犯罪嫌疑人張某在一工地被抓獲。到案後,張某對自己涉嫌犯罪的事實供認不諱,說起這3年的生活他很是後悔。
據他講,事故發生後其非常害怕,自己醉酒駕駛機動車涉嫌犯罪,抱著僥倖心理就離家外逃。逃跑的這三年吃不好飯也睡不好覺,聽到警笛聲音更是心驚膽戰。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王玉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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